第兩百三十七章 黑夜下的罪惡(二)(2 / 2)

雖然接二連三的叫門,代榮祿就是不開門。

這時鄰居家的門打開了,他告訴我們,代榮祿兩天前就離開了,不知道去了哪。

之後老呂申請了搜查令,對代榮祿的家進行了搜查。發現代榮祿的家中有許多的酒瓶和大量的啤酒,看來這人是一個嗜酒如命的人。

我在他家的客廳前發現了一個相框,相框上是他和一個老人的合影,而背景是一棟鄉下的房子。

我記得代榮祿的老家是在萬州區彈子鎮,或許這張照片的背景,就是他在彈子鎮的祖屋。

通過彈子鎮派出所的配合,我們了解到代榮祿果然是回到了老家。隻是他回家後,就在門口養了三條惡犬,禁止任何人去他家。

我更加確定,他這就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我們一行人便衣來到他的祖屋前,我讓一名刑警裝作被惡犬咬傷,在門外呐喊,說是惡犬咬人了,主人快出來看看。我和所有的便衣刑警也大聲的起哄。

這時一個留著平頭,長得一臉凶相且五大三粗的男子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這人不是代榮祿還能是誰?便衣刑警們抓住機會,一擁而上,輕易的就將其製伏了。

在審訊代榮祿的過程中,他百般抵賴,一個勁的說自己無罪,是冤枉的。

於是我叫來了那名被強奸未遂的女孩,她一眼便認出,當晚侵害他的人,正是坐在審訊室裏的代榮祿。

代榮祿之前裝出的一臉無辜樣子,頓時就僵住了,也正是這個表情,我確定,三個月前的強奸未遂案,就是他所為。而付小雙的失蹤案,也極有可能就是他幹的。

之後刑警們開始輪番對其進行審訊,他起初對於三個月前的強奸未遂案是承認了,但是不承認付小雙的失蹤和自己有關。

但是在長時間的審訊中,他的心理防線最終崩潰,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實。

原來當晚,他在酒吧喝了二十多瓶啤酒,又沒有約到女人,覺得無趣,就開著車在南濱路狂飆發泄。這時他無意間看到了獨自一人的付小雙。於是停下車,拿起車上的扳手,攔住付小雙,對其頭部進行了擊打。

在打暈了付小雙以後,就將其抱上了車,並快速離開了現場。他將車開往江南新區一處僻靜的地方,找到一塊草地,將付小雙放到草地上準備對其實施強暴。哪知道發現付小雙已經死亡。於是趁著酒勁,又帶著付小雙的屍體來到更加偏僻的地方,利用車上的工具挖了一個坑,將其就地掩埋。

代榮祿在交代事實真相後,對於殺害付小雙一事十分的後悔。他自己說道:“我知道,我的這種性格加上喝酒的嗜好,遲早會害了我害了別人。”

的確,酒精讓人麻醉,酒精讓人瘋狂,酒精很可能逼著人走向犯罪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