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人歎了口氣,十分感慨地把頭靠在我的胸前。他的動作讓我有點不好意思。不過我很快就想到,我的臉上有毛,臉紅不紅也沒有人會看出來。
他在我懷裏又歎了口氣。然後抬起頭很誠懇地說:“潘潘,咱們別討論哲學了,我給你弄點小米吧。你已經好久沒有吃飯了。”
小米?!
我又有了想尖叫的衝動。他以為他是在喂鳥嗎?!
他還真是在喂鳥。
我沮喪地耷拉著腦袋,甕聲甕氣地說:“討厭小米。”
年輕男人的臉上又浮起好笑的表情:“那你想吃什麼?”
說到吃,我的肚子好像還真的餓了,我歪著頭想了想:“牛奶、煎雞蛋、蘋果派……”
“哈哈哈!”他又大笑了起來,“你還真是她的寶貝,口味都和她一樣。”
她?他說的是他那個出門旅遊去了的表妹吧?
我不悅地衝他翻了個白眼,對一個女孩子說她像另外一個女孩子是件很欠揍的事,這麼沒有經驗,看來他一定還沒有女朋友……
“不過,現在是晚餐時間啊。”他從地毯上爬了起來,把我抱在懷裏往外走,“我們去看看冰箱裏還有什麼。”他的懷裏有一種清爽好聞的味道,像青草,又有點像檸檬的味道……我用腦袋蹭了蹭他胸前柔軟的白色毛衣,任由他抱著我往外走。
在我這麼痛苦脆弱的時刻,有這樣一個溫暖的懷抱,倒也是件值得慶幸的事吧。
在我醒來發現自己是隻鳥,確切地說是一隻大金剛鸚鵡的第三天,我終於把自己的事情都想起來了。
我身份證上的名字是潘可意,今年二十三歲。爸爸媽媽都是師大的老師。我是學美術的,離開了實習過的那家印刷廠,剛跳槽進入了本市最大的廣告公司做實習策劃。我的家就在師大生活區,跟我們生活在一起的還有我的表哥陳瑞嘉,他去年剛從英國留學回來。我爸媽死活要以方便照顧他的生活為由讓他住在我家裏,我和瑞嘉私下裏都覺得他們其實是為了替姑姑看著他。
至於我怎麼變成了鳥,哦,是金剛鸚鵡。這個過程我撞破腦袋也想不起來了。
關於潘可意最後的記憶是我在公司裏加班,一心想要快點完成部長交代下來的策劃書。空無一人的辦公室裏燈光幽暗,回蕩著我劈裏啪啦敲鍵盤的聲音。
我的旁邊是落地窗,腳下是這座城市美麗的夜景。
一輪皎潔的圓月掛在空中。
那天好像是陰曆十五。但是至於是七月還是八月,我就想不起來了。我身上穿著白色的套裙,旁邊亮著一盞台燈,柔和的燈光下,左手腕上淺藍色的水晶手鏈熠熠生輝。那是表哥送給我的見麵禮。
遠處,一個機器貓的卡通相框隱藏在燈光照不到的陰影裏,裏麵嵌著一張全家福。我在最中間,手裏舉著一個咬了一半的紅蘋果,滿臉都是甜蜜的笑。
第三章 緋紅金剛
我站在窗台上,冷眼看著安哲鑽進他那輛紅色的蓮花跑車,然後揚長而去。
我一直看不慣大男人開那麼囂張的車子,一點也不含蓄。不過,實話說,這樣的車子配他倒是挺合適的。
我現在知道他的名字了,因為我聽見過他打電話,隻要一接起電話,這個滿臉陽光的大男孩立刻變得老氣橫秋,語氣也冷冰冰的能凍死人。他的開場白千篇一律:“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撲騰到安哲的書房裏,直奔他的筆記本電腦而去。我昨天已經觀察過了,他根本就沒有設密碼,再說即使設了密碼,誰又會提防家裏的寵物呢。
我用鳥嘴打開電腦,它有時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
我費力地把我要找的東西敲上去……鳥爪子加上鳥嘴巴還是不如人的兩隻手好用啊……
仰天長歎……
就在我累得氣喘籲籲的時候,我終於找到了我要找的東西:
“金剛鸚鵡產於美洲熱帶地區,是大型鳥類中色彩最漂亮、體型最大的一個屬,整個金剛家族可分為四個族係,其中緋紅金剛鸚鵡的分布範圍最廣。這種鸚鵡頭肩部為鮮紅色,背羽的後半部為藍色,兩種顏色結合的部位是綠色。在同一屬中,又數它們的體型最大,重約一點四公斤,身長約一米。……”
我對照鏡子後,得出結論是我大概是一隻緋紅金剛鸚鵡。
我歎了一口氣,接著往下看:
“金剛鸚鵡也被稱作是大力士,主要是因為它的那個啄勁。在亞馬遜森林中有許多棕樹結著碩大的果實,這些果實的種皮通常極其堅硬,人用錘子也很難輕易砸開,而金剛鸚鵡卻能輕巧地將果實的外皮弄開,吃到裏麵的種子。除了美麗、龐大的外表,以及擁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剛鸚鵡還有一個功夫,即百毒不侵,這源於它所吃的泥土。金剛鸚鵡的食譜由許多果實和花朵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種類,但金剛鸚鵡卻不會中毒。有人推測,這可能是因為它們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別的礦物質,從而使它們百毒不侵。雖然有這麼高的功夫,但是金剛鸚鵡很膽小,見人就飛。但從十六世紀時,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將金剛鸚鵡帶回歐洲後,它們便變成人們的好朋友。”
……
“緋紅金剛鸚鵡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種鸚鵡之一,在種群中會最快獲得人們的喜愛。如果在很小的時候就進入公眾生活,它們肯定會變成真正愛炫耀的一群。作為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剛鸚鵡,緋紅金剛鸚鵡對於任何不當的飼養方式都非常敏感,因此它們有的時候會被稱為“刺頭”。緋紅金剛鸚鵡對環境異常敏感,不適合孤立喂養。它們可以成為最有趣最可愛的家庭成員,但如果在成長的過程中遭遇不當飼養,或者被耍弄,它們會變得頑固且沉悶。野生緋紅金剛鸚鵡的數量持續減少,目前已經受到了熱帶環保人士的廣泛關注……”
……
還是看一看作為寵物應該有什麼樣的表現吧,我再歎一口氣,小心翼翼地滑動著鼠標翻開下一頁。
“作為寵物的金剛鸚鵡,如果能給予健康的飲食,有適當從籠子裏解脫的自由,並受到大量的關注,金剛鸚鵡會成為你一生的伴侶。這些鳥類都很長壽,平均壽命可達到五六十歲。在它們的一生中,也許會看到很多貓或狗在你家裏出生和死亡。正是由於它們的長壽,以金剛鸚鵡為寵物並不應當是一個草率的決定,不能一時衝動買回家又後悔。我們一些客戶會帶著它們的鳥兒去上班,在那兒度過它們的一天,就像第二個家一樣,這種安排把客戶和它們的鳥緊密地聯係在一起。還有些人會為他們的鳥建立很大的生活空間,讓鳥兒快樂地生活……”
嗯?跟著主人去上班?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
可是,天哪,它們的壽命怎麼這麼長啊?!
是不是要等到這隻鳥的身體死掉了,我才能重新當回人呢?我原來的人身是已經死了嗎?
我苦惱地抱著腦袋在書桌上來回踱步。
門外響起了鑰匙在門鎖裏轉動的聲音,不好,好像是安哲回來了。我手忙腳亂地開始關電腦,安哲的聲音卻已經從門廳裏響了起來:“潘潘?”
電腦被用過,他會看出來的。我僵立在電腦旁邊,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潘潘?”
剛剛關掉電源,安哲高大的身影就出現在了書房的門口。他看著我,我也緊張地看著他。
人和鳥對峙了片刻,他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身邊,像小孩子抓玩具熊那樣抓住了我:“又發現新玩具啦?”
他伸手摸摸電腦,我緊張地注視著他的動作。
“是把它當床了吧?”他好笑地問我,“睡得熱乎乎的。”
我鬆了一口氣。然後聽見他頗疑惑地自言自語:“鳥不是站著睡覺的嗎?”
他把我抱在懷裏往外走,一邊喃喃自語:“我可是特意回來一趟給你準備午飯的,因為我中午要請一個重要客戶吃飯,就不能陪你吃嘍。”
“請客?”我重複了一遍。
“對啊。”安哲好笑地說,“請客,就是我花錢,請別人去吃牛排……”他還沒有說完自己就笑了起來。
牛排?我咽了口口水。
“我也去。”我用爪子抓住他的前襟,“去吃牛排。”
他笑眯眯地望著我,好像在考慮我的提議是否可行。然後他問:“你知道什麼是牛排?”
我點點頭。
“想吃?”
我再點點頭。
他若有所思地拍拍我的腦袋:“聽說這位王先生也是鳥類愛好者,帶你去,說不定有意外收獲呢。”
我朝他翻了一個白眼,原來是想利用我啊。
“那就這樣吧,不過你可不許亂跑啊,不許給我惹麻煩,否則我就再也不帶你出門了。”
我又朝他翻了一個白眼。這話說得多欺負人啊,不過看在牛排的麵子上,我也就不跟他計較了。
第四章 往日重現
安哲邊扣著襯衣紐扣邊從他的臥室裏走出來的時候,我停住了正從水杯裏喝水的動作,吹了個長長的口哨。
他被我逗笑了,卻沒有想到要避開我去把衣服換好,從敞開的衣襟可以看到他健康的麥色皮膚。我突然之間就有些臉紅,他笑起來的樣子好像會發光一樣,晃得人有點睜不開眼。我低下頭假裝繼續喝水。
心不在焉地喝水的結果就是……我被嗆到,在餐桌上咳嗽得東倒西歪,直到安哲拿著條毛巾過來,把我整個都裹在毛巾裏——他說過這樣擦我身上的水最方便。
當我從散發著清爽香味的毛巾裏探出頭,他的衣服已經穿好了。灰色的襯衣灰色的長褲,隨意卻不隨便,他的臉在這種顏色的襯托之下顯得棱角分明。
安哲的大眼睛湊了過來,帶著好玩的表情歪著頭問我:“能出發了嗎?”
我在心裏歎了口氣,變成鳥的好處就是出門用不著再換衣服化妝了。我利索地跳上了他的肩膀。他這麼冷冰冰的一個大男人肩膀上竟然趴著我這麼一隻花哨的大鳥,在別人眼裏不知道是多麼怪異的景象呢,一想到這個我的心情忽然又好了起來。
正午的陽光明晃晃的,是個大晴天,藍藍的天空中漂浮著一朵朵棉花糖一樣的白雲。當人的時候我就很喜歡這樣的天氣,我靠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心情愉快地開始哼歌。哼著哼著,才發現自己哼的竟然是《往日重現》,心就一下子感覺到了刺痛。
安哲奇怪地瞟了我一眼,伸出一隻手揉了揉我的脖子。我索性閉上了眼睛,窗外的景色讓我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我卻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這些地方自己是否真的來過。我不喜歡這種感覺,就好像有一道聲音在耳邊時時刻刻提醒著我:老天在我的身上開了一個多麼可怕的玩笑。
車停了,安哲伸手撥拉撥拉我,有點不安地問我:“潘潘?你不會暈車吧?”
暈車?怎麼會?我的身體好得很,坐火箭也不會暈。但是怎麼跟他解釋我隻是情緒低落呢?他要是聽說我這隻鸚鵡竟然鬧起情緒來,恐怕會覺得很好笑吧。
我睜開眼睛的時候,安哲已經把我抱出了車子,又是那種感覺……這個地方我好像曾經來過,抬頭看見它的招牌上寫著幾個龍飛鳳舞的大字:利德酒店。
一點模糊的記憶劃過腦際,卻快得讓人抓不住。
安哲已經帶著我走進了大堂,沿著寬大華麗的樓梯一直來到了二樓的西餐廳門口。一路上對於別人投來的各色目光他完全視若無睹,直到西餐廳門口那個係著紅色領結的服務生伸手攔住了他。
安哲沒有說話,隻是不悅地挑起了一邊的眉毛。
服務生年紀不大,一開口說話就顯得有點緊張:“這位先生,餐廳的規定,是不允許帶寵物進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