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魔怪走了之後,安莫挖了個坑把鹿埋了進去。之前的時候太過緊張,沒有感覺什麼,現在就有些看不下去了,女孩整個過程都幾乎是閉著眼睛做的。
手套上的頭發斷了幾綹,安莫又往上加補了一些。
這副手套和那柄匕首是安莫唯一從城堡裏帶出來的東西。匕首在男巫大人的雜物藏品,手套則是小姑娘拆了窗簾線混合著自己的頭發做出來的。
這副手套可以說是安莫最得意的一個發明了,有了它,男巫大人的追回契約的限製性就完全減少到了可以承受的地步!
通過導引力量修改過後的追回契約,增加了可以保留貼身物品這個條款,隻是雙手雙腳觸碰的並不屬於此定律。但是與此同時,男巫大人還給安莫的契約書上多加了一條福利:蔽體衣物除外。
男巫大人並非是猥瑣狂,這種基本的人道精神還是有的。不過這也給了安莫可乘之機。
所謂蔽體衣物,就是貼身穿著的衣物,所以手套帽子自然也在其中。安莫曾經試過,隻要不是手腳,其它地方全部都可以貼身保存物品,無論是皮膚,汗毛,或者是其它東西。
血液的話,一旦凝結揮發會比較麻煩,況且如果想把整副手套都浸滿血,那安莫估計隻能割腕了。摻了水的不管用,而且成天帶著一副血手套到處走,這是變態和殺人魔才會做的事情,所以安莫幹脆絞下一部分頭發,用頭發混合著線織出了一副手套。
線和頭發分布的很均勻,除了樣子難看了些,戴起來不太合手,不保暖不軟手感摸起來也糟的可以之外。這還是一副不錯的手套的。
因為是“蔽體衣物”,所以手套不會被收走;因為直接接觸到了頭發,屬於“貼身物品”,所以帶著手套所觸碰到的東西也不會被收走。
隻要這些就夠了!隻要這樣,她就可以靈活運用雙手,而且不會因為離開了城堡範疇而渴死餓死!
安莫忽然覺得身體裏充滿了力氣。她自由了!從現在起自由了!
她不必再守在那個死氣沉沉的城堡裏,每天給一個變態男巫扔床做床,也不用天天想方設法尋找食物,吃半生不熟沒鹽的魚,喝有雜質的湖水了!
胸口劇烈地痛了起來,似乎是之前撞到樹上的時候傷到了。安莫從懷裏摸出那隻一直節省用的小藥瓶,慶幸自己有先見之明,知道在男巫大人的城堡裏呆著肯定沒好,提前做好預備。倒了一點兒藥水在胸口處,又倒了一點在手臂和大腿,愈合大塊的擦傷和骨折,這些做不好,很容易發生感染,進一步變為高燒。如果她在這種地方高燒昏迷,那她基本上就完了。
弄好了一些大傷口後,這瓶藥水隻剩下最後一滴了。它本來就是一次的用量,盡管安莫百般節省,還是禁不住這麼頻繁的受傷。
最後一滴,用來治哪裏呢?即使留著它也會很快蒸發,不如一次用掉算了。剩下的瓶子稍微摻些水涮涮,興許還能再治治小傷。
身體其它部分還有不少有著比較嚴重的淤青紅腫之類,不過安莫最擔心的還是她的手。她怕冥氣全部輸完後,魔怪會對她下毒手,所以在輸送至四分之三的時候就動了手,導致一部分冥氣還留在她體內。現在雙掌高高腫起,掌心發黑,看起來端得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