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天網恢恢!(2 / 2)

2008年10月22日,荊江市北京中路108號,一棟準備拆遷的4層居民樓半夜突發大火,現場黑煙滾滾騰空而起,火勢極大,熊熊烈火將附近的門麵、樹木全燃著了,大火整整燒了四個小時!消防部門經過四個小時的撲救,於淩晨4時許撲滅火災。此次火災共造成2人死亡、36人受傷。後經公安部門調查,是人為縱火。

案發後,荊江市公安局成立了由有關專家和100多名民警組成的專案組,展開連續調查。專案組根據案發現場的房屋結構,梳理矛盾糾紛等因果關係,開展排查,發現劉建在事發前因為拆遷補償事宜與多名住戶發生過矛盾,劉建曾揚言讓他們“等著瞧”,早晚會給點顏色讓他們怪怪簽字。

警方通過通過反複觀看分析視頻資料,挨家挨戶走訪進一步查證,發現張山駕駛的一輛長安小麵包車在起火前多次出現在現場附近。經刑偵、消防專家現場勘查,起火點位於現場一樓電表箱。結合相關調查情況,警方綜合分析認為張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當警方出動去抓捕時,張山早已望風而逃。

如此血案還有數起。每次手下做完案子後,尹天仁都要資助涉案人員逃竄,安排其躲避偵查和抓捕。

尹天仁交代,在瘋狂犯案的同時,僅幾年工夫,他就精心編織了一張巨大的賄賂網。被羅織進這張罪惡大網的,他腦中記憶深刻的就有10多位。其中包括政府、金融,公安等部門、單位的領導幹部。中間還有的人是原地市級的領導幹部。這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的經濟犯罪活動大開綠燈。有的還直接間接地參與了他的違法經營活動。

每年春節,尹天仁都要親自“操刀”給領導們拜年,並贈以紅包禮金,而紅包禮金額度的大小多少完全根據相關人員的職務、級別來確定,並且都由他自己親自送上門。

尹天仁還在集團公司附樓開辦了豪華的私人會所,他經常各級官員在自家的會所裏聚會,喝酒打牌,一起尋歡作樂,有時甚至為領導提供性賄賂。由於這種特殊的社會關係,發生命案後多次有人給他通風報信,讓他化險為夷。

陳一刀立即將尹天仁交代的各級領導名單上報給荊江市紀委。

一周後,市紀委傳來消息,天仁集團由此牽連出一大批當地官員,涉案官員雙規已達30多人,而因此引發的荊江市官場“地震”。

三月後,荊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天仁集團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30名罪犯中被判處死刑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6人、被判處6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尹天仁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賣文物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私藏槍支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0萬元,並追繳其違法所得財物35000萬元。劉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