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百四十四章 齊國的路(二)(1 / 3)

田和早就讀過這些東西,對於管仲的回答曾經頗為不以為然,覺得這明顯不對,怎麼可能會把奪取變成給予?甚至讓民眾欣然地願意去這麼做?

等到泗上墨家開始發跡之後,田和更加不解。

泗上土地稅,之前是十五稅一,後來變成十二稅一,那墨家是從哪弄出那麼多的糧食支撐各種活動的?

他當時就想到了管仲的這句話,然後苦苦思索,謀士們也各自猜測,直到不久前他才終於明白了墨家的東西到底是從來的。

的確,墨家的土地稅收到很少。

但是,墨家賣鐵、賣鹽。

墨家沒有逼著民眾買鐵、也沒有比這民眾買鹽,民眾覺得用糧食換鐵器、換鹽天經地義,總不能說不給糧食就得到了鐵器。

墨家的鐵是專營的,或者說是放開市場競爭的,但是墨家冶鐵的手段遠勝於時代已有的塊煉鐵技術,沒有一個商人有能力和財力與龐大的數萬人的、擁有整個泗上的墨家抗衡和對抗:要麼合作,要麼破產。

於是泗上看上去十五稅一,實則每年民眾為了支付各種日益發展的手工業品付出了極多的糧食。

按照田和的理解,這正是“不見奪之理”,墨家沒有開重稅,也沒有逼著民眾去買那些手工業品,卻導致大量的財富和糧食集中到了墨家手中。

不見奪之理,也就是後世所謂的“把鵝毛而不讓鵝叫”,如何能夠做到這一點,這是很深奧、但是在百年前齊國就已經開始在討論的內容。

等想明白了這一節,田和渾身冷汗,便又仔細去看那些百餘年前的東西,想知道到底該怎麼做。

於是他終於看懂了。

“故五穀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先王善製其通貨以禦其司命,故民力可盡也。”

府庫想要豐盈,要明白兩個道理。

而其中的關鍵,就是“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也就是說,貨幣,隻是一般的等價物,真正善於治國的人,需要利用這些一般等價物,調控市場,使得府庫獲得君侯想要的東西。

是謂:君有山海之財,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業交接於上者也。

國君要打仗,手裏要有糧,但是國君手裏一定要有糧嗎?一定要征嚴苛的土地實物稅才能積累糧食準備打仗嗎?

管仲給出的回答是不需要,需要繞一個圈,利用好“民之通貨”,想要糧食未必非要征收嚴苛的實物土地稅,而是利用君主的“山海之財”,獲得貨幣,而民眾缺乏貨幣,自然會大量地出售糧食以換取貨幣。

那麼又該如何控製貨幣的價格呢?既然認為“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認為錢本身隻是一種等價物是可以操控價格的,那麼總有辦法可以操控。

管仲認為“三幣握之則非有補於暖也,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先王以守財物,以禦民事,而平天下也。”

也就是說,黃金和錢的作用,就是個等價物,隻要是等價物,就是可以操控的。換而言之,一鍾粟米值多少錢,那是以錢來做等價物;換過來一塊黃金值多少粟米,那就是用粟米做等價物,所以錢這東西不是生來就有著神聖性的。

他雖然沒有解釋黃金為什麼天然是貨幣,但卻在這個時代就理解了等價物的概念,並且提出了“操控物價”的想法。

對此,管仲舉了一個例子。

“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