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夫子稱顏淵、子貢、子張、子路為友,這不是一種隸屬關係,但也絕不是平等的朋友,而是一種宗法製下的、非血緣的、親近的輔佐關係。
但是即便再親近宗法禮製也不能亂:夫子是士,所以隻能有朋友,哪怕做了大司寇這些人也隻是輔佐他的朋友而非隸屬的手下。
如果他在魯國大司寇的位置上一直做到死,那麼他死後算作大夫,但在生前不能擁有大夫才能擁有的養士權力,士一級別的弟子也隻能是朋友而不是下屬。他可以培養士,但不能養士。
理論上這是個完美的分封方案,從高級五爵到低級武士一應俱全,而且周天子當年的土地極多,又有大義名分,手下武士眾多,還有諸侯的貢賦馬匹。完全可以壓得住各路諸侯——周鄭交兵的時候,要不是鄭國耍賴居然用了戰術,周天子手下的甲士和精銳武士能把鄭國的車兵武士打出屎,然而自家親戚之間堂堂正正不用戰術的時代過去了……
開國初年,魯侯也不過是七百乘,也就是七百個甸堡級別的下級車兵武士組封地。刨除掉一半的乘車,攻車也就三百來輛,魯國可以世襲的低級貴族應該也就保持在這個數量上。
齊國的正牌世襲低級貴族,應該是魯國的七分之四,因為齊國開國是四百乘之國,而且齊國姓薑不姓姬,是外姓不可不防。
在前期,國君基本可以控製住本國的局麵,但現在情況已經大為不同。
以齊國為例,管仲改革之後,齊國分為二十一個鄉。
按照適庸俗且簡單的理解,這些鄉可以看成是出兵的男爵領和出錢的城市,所謂工商之鄉和士人之鄉共二十一。
城市不出兵,但是提供輜重、軍械,靠商業保證出兵的支出。
男爵領出兵,每個鄉可以出兩千人,二十輛駟馬戰車、二十輛乘車、六十輛牛車,外加一千多的征召兵。
全國二十一個男爵領和城市,齊桓公手裏握著十一塊,全部的六個城市外加五個男爵領。周天子派去監視的國、高兩家,名義上可以各帶領五個男爵領。出兵的時候正好是左、中、右三軍。
三萬人,車千乘。管仲命二百人一個連,兩千人一個旅,一萬人一個軍,整個齊國在改革之後可以征召一百五十個連、至少五百名下士以上的貴族。
無論下麵的貴族怎麼蹦,齊桓公手中的五個男爵領和六個城市都是絕對的優勢,完全可以掌控住局麵。
車戰還是主流的年代,這種製度還必須保持下去,否則湊不出戰車也就沒法打仗。
適隻是想不通,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這些駕車、射箭的士,是怎麼保證半脫產的?
弓箭不是弩和火槍,隨意抓個人征召在戰車上射箭,除非齊桓公真的人如其名,是個小白。
丘甸村社的農奴,是僅僅對國君和最大封君履行封建義務支付勞役地租?還是也需要耕種丘甸駟馬貴族的公田、也向低級貴族履行封建義務?
還是說,這些低級貴族像是滿清奴隸製下的巴牙喇、白甲兵?有自己的小塊土地,由家庭奴隸或是農奴耕種,而作為他們戰時手下的徒卒隻需要向國君履行封建義務和勞役地租,而對戰時的直轄低級貴族沒有封建義務?
這很重要。
非常重要。
如果是隻向國君和封君履行封建義務、村社自治、低級貴族有自己的小塊封地和家庭奴隸,那就簡單的多。
不管宣講什麼、改變什麼,都很難有人直接出麵管轄,不會損害到低級基層貴族的利益。
如果是後者,那些下級貴族既是軍事長官、又是民事政務官,這些農夫必須給下級貴族無償勞役,那麼這就很麻煩。
自己將要做的這些事,很可能會引起低級貴族的不滿,所謂不怕縣官隻怕現管就是這樣。
都說此時禮崩樂壞,他急需知道的是已經崩壞到什麼程度了,才好選擇最適合的手段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