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的前因、後果研究以及對教育的啟示
教育聚焦
作者:高晶晶
摘 要 歸因作為一種社會認知,在生活的各個領域都起著重要作用,尤其是對教育領域的影響最為深遠。通過梳理相關文獻,具體闡述了信息、信念和動機三個前因變量對歸因的影響以及歸因對後繼行為的作用,並據此提出了三點教育建議,希望有助於學生對學習行為作出正確合理的歸因,進一步提高學習成績。
關鍵詞 行為歸因;前因;後果;教育啟示
分類號 G442
1 歸因的概念
歸因就其字麵意義來說,指的是“原因的歸屬”,即將某個行為或事件的結果歸於某種原因,具體來說是指個體對他人或自我的行為及行為原因的知覺和分析,即對這些行為所進行的因果解釋。可以說歸因是一種過程,是對他人或是自己的行為或事件的結果進行分析的過程(丁立平,張金海,2003;劉永芳,2010)。
其實早在1958年,Heider就在其著作《人際關係心理學》中提出,“歸因”即為歸因者 “根據觀測線索推測一般意義上的穩定的心理特質”,他認為個體行為的產生必有原因,這些原因或取決於客觀環境,或取決於主觀條件。後來經過眾多學者的不斷研究,這一理論已愈加豐富具體。其中影響較深遠的有Jones和Davis(1965)的信息推斷理論、Kelley(1967)的共變信息理論、Weiner(1972)的動機歸因理論。這些理論具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它們都把個體看作是樸素的科學家,認為個體在生活中所進行的歸因活動就像科學家尋找某種現象產生的原因那樣,要嚴格按照一定的推斷規則,有邏輯地、謹慎嚴密地進行。
在眾多的歸因研究中,研究者們將歸因研究大致分成了兩部分,即前因和後果。前因關注的是導致個體將某一特定事件歸屬於某種特定原因的因素;後果則關注歸因的效果及作用,即不同的歸因會引起個體情緒和行為的哪些變化(Kelley & Michela,1980;劉永芳,1995)。這樣就粗略劃分出了“歸因理論”和“歸因的理論”,具體可用下麵模式表示:
2 歸因的影響因素
2.1 信息對歸因的影響
在Kelley(1967)的共變信息理論中著重強調個體對行為原因的推斷主要依賴於三種信息,即區別性(distinctiveness),行為者對不同的刺激或事件作出相同反應的程度;一致性(consensus),在相同情境中行動者的行為與多數人是否一致;一貫性(consistency),在任何情境或任何時候行為者都對同一刺激物作出相同的反應,也就是行動者的行為是否穩定持久。不同的信息組合會導致不同的歸因:麵對高區別性、高一致性和低一貫性信息,個體傾向於作出刺激歸因;高一貫性、低區別性和低一致性信息容易導致個人歸因。馬偉軍(2010)通過實驗發現,低一致性、高一貫性、低區別性行為事件被歸於內因,而高一致性、低一貫性、高區別性行為事件被歸於外因。總之,信息是通過不同的加工方式而影響歸因,這些加工方式起作用的條件各不相同,這也是Kelley(1967)歸因理論中的核心思想,因為這些信息與行為或事件的原因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係。
在以往眾多的歸因理論中,雖然每種理論的側重有所不同,但它們都把個體看作是樸素的科學家,個體根據一定的信息線索,遵循一定的邏輯規則,謹慎嚴密地去尋找行為或事件產生的原因(Heider,1958;Jones & Davis,1965;Kelley,1967)。除此之外,這些理論都不置可否地指出情境因素是個體在進行行為歸因時一個重要的方麵。當我們對他人進行行為歸因時,總是要將情境中的各種信息先整合歸類,然後再進行判斷。研究者進行因果推理研究的結果表明,個體的行為明顯受到當前刺激內容的影響,尤其很容易在社會情景中對語境或情境進行推理(Canessa et al.,2005)。情境可以影響個體對他人和社會關係的認知,進而產生不同的邏輯推理,而且我們的左腦內側前額葉皮質區域就是專門負責對情境的適宜性進行加工的(Wakusawa,2007)。後續的很多研究也都證實了這一觀點(Righart & Gelder,2008;Green,Sedikides,Pinter,& Van Tongeren,2009;劉肖岑,桑標,竇東徽,2011)。
2.2 個體信念對歸因的影響
Kelley(1967)等人的共變信息研究太過理想化,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會運用那麼複雜的信息加工方式去分析行為事件的原因。所以有研究者提出,過去已獲得的信息在行為事件的因果判斷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這種信息是個體在以往的經驗中逐步獲得的,已經存在於個體的頭腦中(White,1989;胡清芬,林崇德,2004)。在沒有足夠的信息可供參考的情況下,個體往往都是借助於頭腦中的“因果圖式”進行歸因,即依據過去的經驗建立起來的、關於一定種類的原因如何相互作用產生特定種類結果的信念、概念或觀點、腳本等(Smith & Miller,1979;Hilton & Slugoski,1986)。觀察者能夠通過將有限的信息與頭腦中的圖式進行比較、綜合來理解它,比如“多重充分原因”圖式(MSC)。此圖式在給定的若幹個因素中,任何一個因素都能單獨產生同樣的結果,即每一個因素對於產生同一種結果都是充分的條件。根據這些“因果圖式”,Kelley(1967)還提出了一些歸因原則,例如“打折扣原則”“增加原則”等,且有研究表明個體處理不同類型的行為時所使用的歸因原則也是不同的(Karniol & Ross,1976;Reeder & Brewer,1979)。除此之外,像對行動者的期望、“基本歸因錯誤”、信念對信息加工的影響等研究也都是圍繞這一問題展開的,從中可以得出信念一般是通過幾種方式來影響歸因。在簡單的水平上,人們往往根據原有的各種原因,設想直接解釋觀察到的結果,有時候也通過把觀察到的結果和期望中的結果進行比較從而得出解釋;在複雜的水平上,人們則按照因果圖式來推論某種原因產生某種結果的可能性。
但其實,近年來圍繞因果推論所進行的研究大部分都是將這兩種信息結合在一起共同作為考察的因素,不同的是,在行為事件的推斷過程中,個體對這兩種信息的利用和處理是有差別的且存在一定的偏重(Fugelsang & Thompson,2000;胡清芬,林崇德,2004)。
2.3 個體動機對歸因的影響
Jones和Thibaut(1958)指出,在因果推斷的過程中,各種動機也在以複雜的方式起著一定的作用。比如自我提高和自我保護的動機、相信自己能有效控製環境的動機等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歸因。比如個體的積極行為,如果進行內歸因就有可能增強自尊,一般出於自我提高的動機,個體往往都會對積極的行為進行內歸因;而對消極行為進行外部歸因,則是出於自我保護的動機以使自尊心免受傷害(Zuckerman,1979;Mezulis,Abramson,Hyde,& Hankin,2004;Ma,2011;馬偉軍,2011)。這種自我增強的動機有助於個體自我係統的發展及人際關係的優化,還有利於人們在群體中獲得成功和較高的社會地位,因此人們常常借助其來保持和抬高自尊(郭婧,呂厚超,黃希庭,陳小靜,2011)。關於能有效控製環境的動機,可以用Lerne和Miller(1978)的公正世界信念進行解釋。在麵對千變萬化的外部環境時,人們遇到違背公正世界信念的行為就會缺乏自信,喪失對周遭環境的控製感,此時就會激發個體想要維護公正並有效控製環境的動機,進而采取各種應對方式來適應複雜的物理和社會環境(Maes & Kals,2002)。
這方麵的研究大多是圍繞特定結果怎樣被解釋這個問題進行的,即這種結果是以“合理”的信息加工方式得到解釋的,還是受利己動機的促動,以有偏見的方式被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