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故意拖欠賦稅這種已經成為了慣例的舉動,今年是一個都沒有了,所有的地主都老老實實一分不少地把賦稅繳齊了,當然方雲也沒有追究他們以前拖欠的賦稅。
六十萬畝地就是六十萬石糧,按照朝廷製定的三十稅一的收稅方式,政務廳共征收到兩萬石糧食的賦稅。
雖然自張居正之後,大明農民交賦稅的方式就改成了折銀,但這個折銀其實是地方官府向中央朝廷上交所征得的田賦稅。
農民真正交給地方官府的還是糧食,隻不過地方官府會指定某個或者某些商人來收購這些糧食,而且這個規則還是強製的,這就形成了所謂的折糧,隻有極少數可以自己把糧食買了換成銀子向官府交稅。
因為這就是商人和地方的財源之一,官府規定農民把糧食賣給他們指定的商人,被指定商人就可以用比市場價低得多的價格收到這部分折糧,官員也能從中索要賄賂,折糧的價格明顯更便宜,商人想要購買這部分糧食,不賄賂地方官是不可能得到這個資格的。
而糧食商人收購為了折糧之後,就不急著收購農民手裏的餘糧了。
而農民收糧之後,一般都是要出賣一部分糧食來還之前欠下的債款,但是商人已經提前收購折糧,手裏不缺糧食,所以就會故意打壓市麵上的糧價,然後以極低的價格,把老百姓需要賣出的糧食收購起來。
方雲就是因為知道這些,才會把後世的糧站模式提前運用到明朝來,他讓糧站長期保持一個穩定的價格,這樣就杜絕了商人打壓文登縣百姓糧食價格的企圖。
同時方雲又讓農民把要上交的糧食直接運往距離他們最近的糧站,在那裏交稅就行了,這樣商人也就沒有機會購買廉價的折糧了。
不過這樣就等於把農民的損失全部嫁接到政務廳身上,好在政務廳本來就需要大批的糧食,畢竟有三十萬石糧食的缺口在那裏。
事實上登州府最大的糧商就是惠民糧行了,也就是方雲自己的糧行了,所以就算不嫁接到政務廳身上,隻要方雲不想讓農民的利益受損,最終還是會由惠民糧行來承擔這部分損失。
好在方雲早有計劃,農民和地主上交的那兩萬石賦稅,就直接衝入那三十萬石的糧食缺口中去。
至於農民和地主手裏需要賣掉的那部分糧食,由政務廳出麵按照市場價收購,然後山東集團名下的兩支商隊運到北直隸或者河南那邊去賣。
那邊的糧價是山東的兩倍以上,這樣下來,政務廳就不用硬生生地承受這部分的損失。方雲也可以用在北直隸那邊賺到的銀子,再去南方省份購買糧食,供應登州府糧食需求以及文登縣還剩下糧食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