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雲最多會把捕快和衙役交給政務廳管理,因為他們的作用就相當後世於是警察部隊,政務廳下麵不能有類似於軍隊武裝部隊,但是維護治安,抓捕罪犯的力量還是要有的,總不能抓個小偷,都需要調動軍隊吧。
至於王永民所擔心的叛亂問題,這顯然超出了政務廳的工作範圍了,軍隊才是專門的平叛機構。
“說說你的理由!”方雲對王永民說道。
要知道如果抄了張崇德家,抄出來的銀子可都劃歸到政務廳下轄的財政司去,也就是抄家抄到的銀子都歸王永民管。
“首先,我要說的是我並不懷疑剛剛李建哨長說的話有誇大其詞的成分,張崇德是個貪官,這在文登縣上流人士中已經是眾做周知的事情,張崇德家產不會少於十萬兩。”
顯然在張崇德家裏很有錢這個問題是上,王永民和李建的觀點是一致的,隨即他有接著說道:“
如果抄了張崇德的家,也的確能解決開荒所需的三到四成的費用,可是如果我們抄了張崇德家,大人貪財成性的惡名恐怕就會傳遍登萊府了。就算大人你不在意自己名聲,其他州縣的官員擔心大人會像對待張崇德那樣,也會對大人嚴防死守。
如此一來,如果以後我們想要將登州府的其他州縣納入我們的統治之下,難度就會陡增無數倍,因為各地官員會擔心大人進城之後,會抄了他們的家,而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他們肯定會拚死反抗。”
王永民不是不想抄張崇德家,主要是方雲的網羅的罪名說服力不強,勾結流賊更是不靠譜,最多隻能證明張崇德暗算過他,方雲要報複張崇德這是可以的,但是要抄家,不說方雲網羅的這個罪名夠不夠抄家的。
就算真的要抄家,也不是有方雲來決定的,普通老百姓也就算了,先斬後奏這在官場上並不少見,可張崇德好歹也是七品知縣,要抄他的家,必須要有皇帝的聖旨才行。
王永民也知道,把張崇德一抄家,政務廳的壓力立刻就會減輕不少,但是這樣卻對方雲繼續擴張勢力非常不利,方雲無法擴張勢力,政務廳就更不可能了。
方雲點了點頭,王永民這番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雖然方雲自己知道,促成他選擇對張崇德出手,除了機會難得之外,還因為兩人本來就有仇怨,而文登縣離威海衛也近,人口也不少。
但是其他州縣的知州知縣們可能就不會這麼想了,他們會覺得自己這是在報複他們和商人所做的一切,這次如果抄了張崇德家,下次可能就輪到他們了。
而每個州縣的知州和知縣都是超級有錢的主,至少也能排進本縣前五十名的大富翁,哪會甘心自己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財富,就被方雲輕鬆給奪走了。甚至為了對抗方雲,他們還會聯合起來也說不定,
方雲雖然對破虜軍有信心,但也不能因為這個就給自己找不痛快吧,再者一旦各縣文官形成武裝聯盟,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因為方雲還不能把他們一鍋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