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高職院校校企合作運行機製
2.1政府有效發揮政策指導作用
在校企合作過程中,為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僅靠市場來調節是不夠的,隻有政府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規體係並建立相應的保障製度,製定相關的優惠政策,加大對高職資源的投入,明確學校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這樣,才能促進校企合作的有力發展。
2.2完善校企合作的動力機製
在合作過程中,校企雙方要有足夠的動力,才能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是:一是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增加用於職業教育的財政撥款,支持高職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增加實訓設備等;二是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製定優惠政策;三是學院自身服務意識要增強,學校要發揮合作主體的作用,強化服務企業的意識,加快專業建設與改革。
2.3建立共贏的利益驅動機製
學校以培養人才為主,企業以盈利為目的,要想充分調動校企雙方的積極性,尤其是企業的主動性,就必須找到雙方互為服務的利益結合點,建立共贏的利益驅動機製,形成資源共享的穩固的合作關係。校企合作的利益結合點體現在:學校培養適合企業需要的學生,合作企業優先選擇優秀的畢業生;學校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人員培訓,企業為學校提供實訓場地和實訓指導教師;學校和企業共同組建職教集團共同發展,共同進退。
2.4建立校企合作協議製度
校企合作協議製度是保證校企合作順利開展和健康發展的有效措施,是除了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社會道德之外,最重要、也最合法的約束。學校和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建立校企合作協議製度:第一,合作前,成立校企合作管理機構,製定校企合作工作製度;第二,製定規範的合作協議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出現意外時的責任條款;第三,雙方應加強溝通與交流,自覺遵守各項製度與協議,如出現違反協議的情況,可以協商解決或按照約定的條款執行。
2.5建立雙方合作的保障機製
保障機製是校企合作能否順利進行和有效開展的根本保證。首先,宏觀層麵,政府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保障機製,建立經費保障機製和政策激勵機製。其次,微觀層麵,在國家政策處於真空的情況下,學校、企業應積極尋求對策,建立有效的保障機製。第一,成立校企合作管理機構,製定校企合作實施細則,負責協調處理校企合作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如專業指導委員會等。第二,建立相關基礎文件。如《校企合作協議》、《校企共建實訓基地協議》、《企業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等。第三,建立企業參與的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係,企業參與教師和學生的考核評價。
2.6建立優勢互補的資源共享機製
資源共享,有利於校企合作的順利進行。學校要與企業通過共同製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開發課程、共同建設實訓基地、共同開展職工培訓、共同應用研究與技術服務等方法來實現資源共享、人力資源共享。使企業在享用學校的資源優勢的同時,既有利於實現自身的經濟效益,也有利於學校的改革發展。(作者單位: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張春生.高職院校構建校企合作雙贏機製的思考[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9(16).
[2]朱建.大力推進企業界參與校企合作的動力機製[J].中國電力教育,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