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旅遊產業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研究(2 / 3)

從旅遊資源和文化資源之間的關係當中,我們可以看出,在文化資源中,包含著各種各樣的旅遊資源。很多的文化資源隻要稍加開發和包裝,就能夠形成優質的旅遊產品。所以,文化產業是旅遊產業得以進一步發展的基本條件,文化是旅遊產業的基礎和本質。另一方麵,旅遊產業也為文化的傳播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能夠促進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文化產業的更高發展。旅遊產業能夠有效的保存和傳承我國的民族文化,而文化產業也因為旅遊產業的發展而獲得新的生機和活力。

(二)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相互促進

文化產業能夠促進旅遊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通過在旅遊產業當中的滲透和輻射,能夠提高旅遊資源的品味,增強旅遊精神的內涵,讓旅遊產業變得更加豐富多彩,使人們在旅遊的同時能夠獲得更好的身心體驗。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推動旅遊產業的發展,使旅遊產業具有更大的競爭力。

另一方麵,旅遊產業對文化產業也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旅遊的“引致效應”,能夠為文化的傳播與發展提供渠道和平台,推動文化資源的進一步開發,推動文化產業向著規模化和市場化的方向發展,讓文化產業能夠獲得邊開發邊保護的良性循環模式。

此外,在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相互促進中,還可以將經濟與文化進行有機的結合,這樣能夠使文化資源的內涵更加的豐富。同時,文化和經濟的融合還能夠提高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經濟附加值,從而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三、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融合的現狀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對於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越來越重視。在他們的鼓勵和支持下,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融合取得了一定得成績,也獲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我國2010年全國旅遊產業總收入超過了1.55萬億元人民幣,國內遊客總數量達到了21億人次,入境過夜遊的國外遊客數量超過了5500萬人次。2011年,僅上半年國內的遊客數量就超過了13億人次,同比增長13%。國內旅遊收入為9300億元,同比增幅超過了20%。在旅遊產業大力發展的同時,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繁榮也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截止到2010年為止,我國文化產業的產值規模超過了1萬億元人民幣,約占全國GDP總量的2.75%。

我國旅遊產業發展中最大的特點和優勢就是通過對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和包裝,將我國的優秀文化生動、直觀、形象的展示出來,讓人們能夠從中感受到我國自然、人文、精神方麵的美,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我國人民的愛國熱情,提高民族凝聚力。這些優勢和特色,同時也能夠促進國際之間的文化共同和交流,為引進和借鑒外國文化來豐富本國自身文化內涵提供了良好的助力。加深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融合程度,能夠推動我國文化體製的改革,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進而加快旅遊產業的優化和轉型,更好的迎合人們的旅遊需求[3]。同時,還能夠有效的保護和傳承我國優秀的文化遺產,提高我國文化在世界中的地位和影響力,提高我國的軟實力。

但是,就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的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合作領域過窄、合作機製不順、政府支持不足等各方麵的問題和不足。二者的相互融合發展進程還不能夠完全適應人們對旅遊市場日益增長的需求。有些地區的文化產業發展遠遠落後於經濟的發展,並且將文化放在服務於經濟發展的位置上。有些地區的旅遊產業主要還是以觀光旅遊為主,而以民族和民間文化資源的基礎的旅遊形式卻不受重視,導致這方麵的旅遊中人數和總收入比重很低。還有一些地區對於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太過於商業化,破壞了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之間的平衡關係。例如,一些傳統的古鎮被建設成了“貿易市場”。大量的民間工藝品、民族服飾流失。一些民族化的祭祀活動越來越儀式化和戲劇化,為民俗之風十分盛行。大多數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旅遊產品缺乏創新和個性化的改變,存在著很大的相似性,大同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