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麵秀
作者:馮一凡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開始全麵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不能否認“普九”工作對改善教學環境、提高國民素質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在“普九”校舍改建工程中產生和累積了較大數額的債務,社會質疑聲四起。
2008年汶川地震再度將校舍安全問題推向風口浪尖。2009年4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正式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然而在此輪校舍安全工程中,中央和地方是否能夠提供足夠的財力支撐?“普九”債務尚未完全化解,校舍安全工程是否又會築起新的債務“高牆”?麵對政務與財務不匹配,政府CFO是否有話要說?
“普九”債務何以疊起
分稅製改革後,增值稅的75%、關稅、消費稅、各種所得稅的60%劃歸中央收入,其餘部分留給地方,對地方政府來說無疑如“釜底抽薪”。1996年新一輪的縣鄉財政體製改革,實行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管理,又給基層政府造成了新的壓力。縣鄉財力大幅度削減直接導致基層教育經費投入不足。
隨著“普九”工作的開展,中央製訂了從校舍到圖書在內的“普九”驗收達標標準和計劃,並逐級驗收。由於我國長期以來遵循著“農村教育農民辦”、“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甚久當縣、鄉政府普遍把“普九’列入王作目標或任期目標、作為考核各級黨政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時,政務與財務之間的矛盾開始呈顯性。事實上,縣、鄉財政並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承擔校舍建設任務,但無論是受政務所迫,還是受“普九”達標壓力所趨,地方財政在財力不允許的情況下,大規模舉債。“透支”建設。
當時農村校舍多為“就地取材”,很多是直接借用了廢棄的廠房、倉庫、甚至是年久失修的寺廟,多數校舍屬於危房,因此在“普九”過程中,資金消耗最大的一項工程就是農村危舊校舍重建與改造工作。中央由財政部與教育部牽頭,成立了全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辦公室,專門負責農村校舍改造。據相關人士透露,中央財政根據各省貧富程度,按照發達地區中央財政:地方配套1:2,中等地區1:1,貧困地區全額由中央承擔,分為三個比例分配配套資金。
由於分稅製改革時間尚短,財力並未大量集中在中央,而且當時用於教育上的財政支出僅僅約占到GDP的2.7%~2.9%,最多一年達到3.1%,從理論上看,按照不同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校舍改造所需經費的安排基本符合中國當時的實際情況。但正是這樣一套相對“合理”的配套政策,在實踐過程中,卻一步步演變成“普九”債務的一道“硬傷”。
為了確保地方配套資金能夠及時到位,中央為農村危舊校舍改造設立了銀行專戶,由中央財政撥款40億,存入專戶;並同時出台相應政策,要求省級設立地方專戶,將籌措的地方配套資金打入地方專戶,並將單據上報財政部。待中央核實過後,方可將中央財政資金撥付到地方。
但始料不及的是,不少地方財政本無力支撐龐大的校舍改造和建設,根本無法拿出全額配套資金,同時迫於政務所需,省級財政亦不能“拒收”中央的撥款,於是多數地方通過挪用、借款等方式,將配套資金暫時性存入地方專戶,待中央資金到位後,地方的配套資金立即被歸位和償還。自此,“普九”的債務開始愈演愈烈。
有關人士透露,多數省份為了確保省本級財力,隻將中央用於危舊校舍改造的財政資金下撥,稍好的情況是省級適當、但非全額地提供一定配套資金,而農村校舍改造的重擔就落到縣、鄉級。政務與財務的不匹配再次被推向頂峰。根據上級下達的指標,縣、鄉需要完成一定數量的校舍重建和改造,同時對教室的麵積(依據單個學生不得少於2平方米的原則)、設施、建築材料、采光等等進行了明確規定。然而縣、鄉所配比的財政資金卻遠遠不夠,在財力不允許的情況下,被迫動土,引發了一係列克扣教師工資、拖欠施工款、偷工減料等現象的發生,“並最終導致了危房越改越多,債務越滾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