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媒介演化中同性戀的觀念變遷及特征闡釋(1 / 3)

媒介演化中同性戀的觀念變遷及特征闡釋

文化傳播與教育

作者:汪羅

摘 要:媒介的演化過程反映著社會的變遷圖景,也透視著群體的觀念變遷。文章探討了在媒介演化路徑中同性戀群體的媒介使用及其觀念變遷,認為,媒介及其人性化的演化路線成為同性戀群體突圍邊緣身份、尋找積極文化認同的重要載體。同時,對同性戀群體觀念變遷的特征進行了闡述。

關鍵詞:同性戀;“病”與“罪”;媒介賦權;性向共識

中圖分類號:G2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5)02-0175-02

一、問題的提出

同性戀群體常常被公眾和媒體歸置於邊緣群體或是弱勢群體的行列。修辭傳統中,“邊緣”及“弱勢”帶有一定時空維度的隱喻,指處在社會整體結構的外圍或邊緣位置。作為依靠他者再現的指稱對象,同性戀群體很少也不可能被當作媒介話語中的主體部分。就如同吉登斯認為,在西方世界,流行的同性戀概念就是指因性趣與眾不同而被明確劃分出來的人[1]。同性戀群體經由媒介客觀地呈現而進入公眾視線的道路被阻隔。同性戀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古已有之。但它向公眾呈現的,是一段模棱兩可的曆程。如柏拉圖則把同性愛與異性愛都視作人的自然屬性,是“兩種愛情的本質差異”[2],而福柯就主張“要把經不起繁殖經濟檢驗的性形式從現實中驅逐出去”[3]。觀念的進程一直都與媒介保持著密切的關聯,並在具體的媒介環境中生成。基於此,本文擬從媒介演化的角度對同性戀觀念的變遷進行考察,以期展示一個完整的同性戀觀念變遷的圖景。

二、媒介演化中的同性戀及其觀念

媒介大致經曆了紙質媒介時代、廣播電視電影時代、網絡時代(“微”時代)的演化路線。伴隨著媒介的演化,同性戀群體的觀念也發生著相應的變遷,本文遵循此類演化曆程探討各個時期同性戀及其觀念的變遷。

1.“罪”與“病”共存——紙質媒介時代的同性戀及其觀念

紙質媒介時代擬從改革開放為節點。改革開放之前,受限於道德、法律,同性戀話語在媒介敘事當中,隻能被看作是“旁門左道”。在報紙或雜誌等中呈現的同性戀,被扣上“變態”、“敗壞道德”等的帽子。受限於時代環境及公眾的接受心理,大多數同性戀處於一種焦慮的狀態,他們會因社會壓力使得他們隱藏自身的性取向,一直在“櫃中”。

此外,同性戀群體本身也是媒介產品的消費者,並以媒介作為參照。呈現在報紙、雜誌上的同性戀形象常常被汙名化,所涉及的議題也大都與流氓罪、雞奸罪等相關。因此,當同性戀群體談及這一話題時,承載了群體本身對這段曆史的理解以及他們對自身經曆的想象。同性戀群體對所遭受的判刑、通報單位與家人做法的焦慮占據了他們的記憶,即使在改革開放之後,價值判斷不再以階級、政治為標準。紙媒時代的敘事方式與同性戀群體預設性心理相結合,致使在他們的觀念中,認為自身是“罪”與“病”共存的。

“罪”與“病”觀念對同性戀的綁架必然帶來其自身話語的模糊和隱晦。在醫學領域,西方國家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就將自身的研究範式從病理學轉向文化研究範式,中國社會卻采用西方的過時模式,仍舊將同性戀視為需要治療的精神疾病,這一處理方式仍滯留在西方半個多世紀之前的早期性學水平上[4]。同性戀群體從一開始就缺乏社會資源和認可度,盡管同性戀本身對追求真愛充滿期待,但所處的時代迫使其不得不保持著一種高度的警覺。

2.走出“衣櫃”——廣播電視時代的同性戀及其觀念

廣播電視時代同性戀群體的觀念變革與醫學界、政府、法律界等的關注與研究有著一定關聯。當然,也與媒介的涵化效果存在聯係,尤其是同性戀題材的電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行帶動了相關娛樂產業的發展,促進新公共領域的形成,廣播、電影等是同性戀群體了解外部世界的窗口,同時也是觀照自身價值體係的重要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