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慶和白玉霜大感興趣,湊過去看熱鬧,被警察擋住,說道:“警察辦案,圍觀人等散開。”
高慶掏出自己的正式工作證件,比以前的臨時證件更精致漂亮,說道:“警察同誌,我想了解一下這個案情。這位是我同事,她也有權知曉。”
警察接過高慶的證件看了,說道:“同誌,你可以參與案情了解,但盡量不要插手我們破案。”
這個警察三十來歲,很精明幹練的樣子。
他的要求很合理,高慶同意了,被帶到那個女服務員聞訊現場。
警察們效率很高,現場就開始辦案,有人在記錄。
餐館老板作為相關人員也在場,此刻臉色煞白,這個案子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都會影響到餐館的生意。他真是後悔一時心軟,留下這個山裏妹子做服務員,引出潑天大禍。
那個女服務員長相水靈,出了這麼大事情,她一點看不出緊張和害怕,一雙大眼睛滿是仇恨。對於警察的詢問,她一點也不抵賴,有問必答。
最後的問題很清楚,作案的動機,作案的方法都交待的清清楚楚。
煤老板已經被120拉去搶救,救不救得過來兩說,但以這個女服務員的作案方式,下毒量不大,估計煤老板能留下一條性命。
警察們為女服務員歎息,他們雖然同情她,但律法無情,她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為什麼警察同情女服務員呢?
原來,女服務員叫曾紅,河西人,是煤老板的同鄉。
曾紅今年二十五歲,未婚,連男朋友都沒有。
嚴格說起來,曾紅是煤老板積累原始資本的受害者。
在高慶讀取煤老板腦海信息裏,有一條,他的煤礦出過安全事故,死了八個工人,傷了九個。
這次事故,受傷的賠償兩千元,死了的賠償一萬元,這就是煤老板的處理方法。敢不服的,打到你服氣為止。
很不幸,曾紅的父親,就死在這次事故中。那年,曾紅六歲,正是懵懂的年齡,但知道愛與恨。
曾紅的母親新寡,痛不欲生,去找煤老板理論。這婦女長的本來就不錯,又帶著孝。俗話說,女要俏,一身孝。煤老板頓時被刺激的欲罷不能,將曾紅的母親強奸。
女人失去丈夫,又失去了清白,一時間想不開,跳崖自殺。曾紅便被姥姥姥爺帶大,後來兩老去世,她孑然一身,四處打工,一直到現在這家餐館落腳。
煤老板是曾紅的殺父辱母仇人,她一個弱女子,無力報複,每夜都從噩夢中驚醒,哪有心思去戀愛?
然而蒼天有眼,煤老板好死不死來到這家餐館吃飯。近二十年過去了,煤老板隻要沒化成灰,曾紅便認得他。於是,曾紅起了殺心。
在廚房裏,宰殺河豚魚是有規定的,內髒要小心收起來,萬不能出任何問題。
因為曾紅平時雖然不愛說話,但長的俏,又乖巧,後廚大家都比較喜歡她。
於是曾紅利用大廚沒有防備她的心理,說是幫助大廚處理河豚魚內髒。
她在將內髒打包的時候,用左手小指甲挖了一小塊,又主動要求給煤老板一桌上河豚魚。在上菜的過程中,她將沾了河豚內髒的左手小指甲放進湯裏攪了兩下,於是無毒的河豚魚變成一盆劇毒湯菜。
為什麼煤老板一個人中毒,跟他同桌的其他人沒中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