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信息化服務模式及對策研究(2 / 2)

3農村信息化服務模式構建

以農村信息係統框架的各個主體為主線,構建農村信息化服務體係。

3.1政府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度,做好宣傳工作

政府作為農村信息化服務的主導力量,應加大農村信息化政策支持力度,為山西農村信息化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山西省各級政府應盡快結合本地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研究、製定和出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信息化建設的政策法規,構建一個完善的農村信息化推進政策法規體係。

由於基層服務體係投資力度不夠,一度造成農村信息化服務“最後一公裏”建設進展困難。政府應給予足夠的重視,通過建立農村信息化專項資金,使現有的農村科技計劃向農村信息化方麵傾斜。同時引導社會資金、風險資金參與農村信息化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投資機製。

3.2企業提供特色服務,改進市場交易方式

企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技術、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麵擁有優勢,可為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農村信息用戶設計、建設網絡中心、網站、網頁,研發、出售相應的軟件,幫助培訓人員,並且把信息服務與開展技術谘詢、出售相應軟件和收購、銷售農產品相結合,為農民提供更加配套的服務。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網絡銷售也被逐漸應用到農產品銷售方麵。企業可構建電子商務拍賣平台,為大量分布廣泛的交易者提供網上零距離的溝通和交流,提供從拍賣申請、招標競價、電子支付、配送服務等一條龍服務。

3.3公共機構培養大批人才,提供研究成果

公共機構中的農業院校通過中等職業教育、高等院校教育和結合三農的實踐有計劃的開展分專業、分層次培訓,造就一批知識技術比較全麵、勇於創新、能勝任農村信息化服務及其管理、宣傳、推廣工作的人才。

農業科研院所中的專家隊伍應通過技術研發,滿足農村信息需求調研與評估、信息資源開發與分析處理、農業先進適用技術推廣、農產品市場貿易的預測預警等方麵的需求,同時為政府提供谘詢意見和建議,提高政府決策水平。

3.4鄉村合作組織提供統一服務,拓寬銷售渠道

鄉村合作組織來源於農民,服務於農民,應實現以下職能:

(1)通過上網、手機短信、電話谘詢或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為會員收集、布信息。(2)建立統一農產品銷售合作聯盟,使農戶生產與市場對接。(3)與批發市場、外地運銷商建立固定聯係,在外地設專門推銷本地產品的銷售點和信息窗口,引導會員產銷。

3.5個人增強農村信息化意識,創新銷售方式

個人作為農村信息服務係統的最終服務對象,應該積極參與農村信息化培訓,增強農村信息化意識,同時應用農村信息化服務係統,確定農產品需求情況,參照專家預測建議進行下一期農產品合理種植。農民傳統的銷售方式不是自己直接去市場上銷售,就是農產品大量被收購。第一種方式需要大量的人力,第二種方式收購價格過低,都不能滿足農們的需求。農民應借鑒現代技術和新的傳播途徑,創新農產品銷售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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