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寫這篇文真的是一時衝動。當時我剛剛誤入言情這一歧途,正迷戀席卷的小說,看完了她的那本《怪丫頭》很是意猶未盡。很喜歡男主的溫柔包容和女主的精靈古怪。於是,就開始寫了這篇文,結果發現,寫文真的便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也許心中有了腹稿,但是要把它付諸於文字,真的很讓人痛苦。明明就是很簡單的一個情節,一個場景,但是轉換成文字,長長要花費我半天的時間。而且,最痛苦的是越寫越不是我想要的那個效果了。
終於,我發現自己因為不想放棄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字(往往寫著寫著就容易超綱走題),於是導致整個文都發展歪了。男女主越來越不是我要的那個形象。十分難受。可是,這個時候已經寫了這麼多了,要是不寫下去是不是對不起讀者呢?所以還是盡量往回掰扯。
但是,這個時候,我發現自己是在是在寫文上浪費了太多時間了,學業被耽擱得很厲害。沒辦法,隻能斷斷續續地更。結果每次回來都得把之前的情節看過,再來寫。每看一遍,就覺得心裏不舒服一分。那時候心態也沒有擺正,看到自己的努力隻有幾百的點擊量很是心灰意冷,最後,鄰近期末的時候,終於堅持不下去了,所以就草草了事地結了文。但是,現在回想一下,真的很為這篇文可惜。也覺得很對不起那些讀者。尤其是這麼久後再回來,居然發現還有40多的收藏,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很多都像我一樣工作了就不再那麼頻繁地光顧小數網站,所以幾年前的收藏也就一直沒變,哈哈。但是,看在還是有一定點擊量的份上,覺得自己還是得認真負責地把這個坑填了才好。
沒有收入是一定的,其實在網上寫小說很多都是做白工。就當自娛自樂好了。
總之,我決定重新回來,把自己挖的坑填了,免得許多不知道的讀者掉到坑裏麵,因為作者的不負責任而心情不好。當然,記憶力特別好還記得前文的朋友隻能說聲對不起了。我是一定會全麵修改這篇文的。文章的情節,人物的性格都會有很大的改變。我隻是想忠於自己最初的初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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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等它完結再來看吧。最多不過20萬字。我會慢慢更,最慢不超過半年就結文。
現在寫文要比幾年前順手很多,隻是認真的程度比不上那時候,廢話也多了。希望不要被罵得很慘,最後被痛批,還不如不改哩。那我可就真餓傷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