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冠希:商業是我的救贖(2 / 3)

“為什麼大牌子願意和我們合作?很簡單,隻要我穿的衣服,就好賣。”陳冠希說。他有那種屬於長相好看的人特有的自信。從第一天起,他就非常懂得把自己的明星人氣兌現為商業利益。

不過,CLOT第一次和國際品牌的合作並不順利。當初,陳冠希向Nike市場部高層表達了產品合作的意向。並未得到響應。Juice開店一年後,他突然接到來自Nike的電話,對方表示時候到了,願意開展合作。陳冠希在自己的某一首歌裏寫過這樣的話——“剛才接到10個電話,5個是Nike的老板打來的”、“CLOT歸我,公司歸我,一切歸我”。即使今天回想起來,他還是很得意:“中間一年我沒有再找過他們,因為這就是街頭精神——做自己。”

故事已經開始了。2005年,CLOT設立了自己的公關部門CLOT PR,為跨國品牌舉辦產品推廣派對、做創意策劃,客戶不再局限於服裝品牌,還包括Coach、軒尼詩這樣的時尚品牌。同年,潘世亨參加Nike和蘋果的產品派對時見到了坎耶·維斯特,邀他來香港開演唱會。當時,坎耶穿著CLOT的衣服,和陳冠希一起接受采訪,CLOT打開了國際知名度。2006年,陳冠希和林建嶽合股,開設了兄弟演藝公司CMD,簽約農夫樂隊、DJ Tommy。經營現場演出、唱片發行和藝人經紀。

2007年底,陳冠希接到了父親的一個電話,大意是說,小子,做得不錯啊。寄幾件你們的衣服給我吧。陳冠希覺得自己終於成功了。2008年初,陳冠希接了10個廣告代言。他每個月的日用花費是100萬港幣。他在歌裏寫道,“希望32歲能夠退休”。總之,成功在望,近乎完美。

生意是生意,哥們是哥們

要說陳冠希和潘世亨像是堂吉訶德和桑丘,恐怕他倆誰也不會同意。

五年的時間過去了,這對高中同學成了合夥人。陳冠希是CLOT的創意總監,潘世亨是市場總監,兩人各占50%的股份。這家名為CLOT的公司號稱是“中國第一潮牌”。擁有自己的服裝店、服裝品牌、公關公司和演藝經紀公司,他們的客戶名單時髦又顯赫,包括Adidas、Nike、Levis、BaDe、Converse……這些名字實在叫人得意,不過陳冠希和潘世亨都明白,最重要的是,他們各自都會從這樁生意裏得到實際的好處。

生意就是生意。現如今,他倆好幾個月才能見一次麵。連電話都很少打,通常用電子郵件和MSN聯係,而且即便見麵,聊的也是商業計劃。偶爾,他們會一起吃晚飯或者泡酒吧,但都是為了見客戶。“我們已經不說心事了。”潘世亨說。

如果說陳冠希和潘世亨的搭檔算是個搖滾樂隊的話,他們一個像是主音歌手,一個像是製作人。陳冠希負責所有產品的想法和設計。他是個有藝術家脾氣和遠見的人,經常有很多天馬行空的瘋狂創意。和陳冠希相比,潘世亨更加理性、冷靜,關注細節和執行力。“他就是公司的吉祥物。他帥,穿什麼都好看。我胖,老是在後麵打電話,做無聊的事情。一股客戶都是我們兩個一起去見,然後他就閃了,我在後麵跟進。”

有一段時間,陳冠希和潘世亨因為公司業務來往密切,他們甚至租住在同一所公寓裏。關於這段生涯,潘世亨語焉不詳,倒是陳冠希願意略微談談。

“我們是兄弟,但是每天下班回家也要為工作爭執。後來我們都搬出去住,情況就好多了。我從娛樂圈學到了這個道理——我愛你,但是你還是不能拍這部電影。生意就是生意,哥們就是哥們。沒有永遠的商業夥伴,但是義氣是永遠的。”

一個是夢想家,一個是經理人。2009年春夏,CLOT推出了陳冠希設計的“The Color of Emotion”係列服裝。以藍、黃、黑、綠、紅五款顏色主打,每種顏色代表當天的心情,供搭配穿著。這個創意在推出市場之前遭到潘世亨反對。

“他覺得這太複雜了,市場接受不了。但是我很堅持。我是老板。和陳冠希合作,一定要懂得我的風格。在設計上,他耍尊重我,在市場上,我尊熏他。比如,我們台灣的店麵我覺得要400平方米,他覺得200平方米就夠了,我聽他的。”

陳冠希是個工作狂。他在自己所到之處營造出了類似家庭和工作室的氛圍。有時候,他去朋友家打遊戲,也會隨時打電話把工作人員約過來,一邊玩一邊拜會討論商業計劃。他是一個自信的明星人物。在追光燈下過慣了,他的光環曾經讓潘世亨很不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