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這一次我絕不放手(上)(1 / 2)

尋、歡是26歲那年做了流浪歌手的。那時也和現在一樣是個夏初剛到來的時候,他終於毅然決定了,甩下一切紛繁瑣屑的事情,專門跑去一個叫“知音琴行”的小店鋪,任由著自己的對於樣式的喜好就買了一把吉它。怕自己的意誌不夠堅決,買完後直接背著吉它就踏上了去南京的火車。

之所以選擇去南京,是因為那個被稱為六朝古都的地方曾經是他設想要填在高考誌願表上的。現在尋、歡想起自己以前的事情總覺得似乎極為遙遠,如同發生在夢中,腦袋裏有記憶卻又顯得是那麼不夠真實,記得高三那個時候的他是多麼年輕啊,一顆熱情而略帶憂鬱的心,對生活與未來充滿了熱愛,覺得自己的力量可以很大很大,每天都喜歡戴著一個隨身聽,放著極為深情極為震撼人心的搖滾樂,不是趙傳的就是鄭鈞的。那個時候的他,心打開得很遼闊,想要去探索與包容世界。哪像數年後的自己,也不過26歲,心境卻如同走過了2000年似的。算算,從18歲到26,八年的時間,長嗎?不長。他記得《十八春》裏麵世鈞和曼楨的塵緣是延續了十八年之久的,還會更長。可是短嗎?也不短。從當初那個剛打開心胸開始接觸世界的呆小子到現在成為了一個腳踏實地忙忙碌碌而仍不忘當初幻想的沉穩青年,他覺得像是脫胎換骨了似的。

南京離家不遠也不近。這是他當初考試前選定它做誌願的一個較重要的因素。近了的城市他不喜歡,不想使自己受委屈。遠了的又不便回家;究其根底還是他放不下爸爸媽媽,內心裏卻又燃燒著一些極為不平凡的理想催促著他到遠方去發展。有人說,家庭和事業不可兩者兼顧,他從不這樣認為。從他看《平凡的世界》開始,他就知道一個人除了心中有遠方,還要會珍視眼前福。一個人若缺少情感,把家把愛丟在身後,追求還會有意義麼?

孫少平是他頂喜歡的人物。他這樣一個少年,不完美,卻讓人心裏覺得溫馨與震撼。他總是覺得少平是個真男人,沉穩冷靜,又血氣方剛;熱情且傷感;兩麵的性格在他的身上融合得那麼好,不著一絲痕跡。少安也是自己極為欣賞的,他是一個進步的鐵漢子,從不願陷足於貧苦的糟糕生活。他掙紮了,犧牲了,也成功了,隻可惜無奈地放棄了和潤葉的愛情。對於少安,尋、歡是傾注了自己的感情的。他總是不知不覺就把少安當成了自己的哥哥。

在他還是21歲讀大學的時候,哥哥結婚了。責任也就更重了。尋、歡覺得自己也應該更加沉穩一些了。因為他們即將成為高一輩的人了。要不了多久,哥哥的孩子就能學會說話,就要開口叫自己小叔了。

南京畢竟是南京。在沒去南京之前,尋、歡就曾假想過它應該是一個繁華而落漠的城市。現在真到了這裏,卻又不知該如何來描述它。以前在家裏的時候,那時候正是高考完放暑假,他記得他聽過一個江蘇經濟電台的夜間節目,是每個夜裏11點到12點的時候,主持人叫慧子,是個聲音挺好聽挺堅柔的女孩子。印象很深刻的是,每次節目開始,有這樣一段廣告語:

有慧子的夜晚就會有書香,有慧子的夜晚就會有音樂。

當然這一段不是慧子來念的。慧子很喜歡許巍的歌曲,總是先放上一首《那一年》,然後沉靜輕柔地向聽眾介紹好看的書籍與電影,或是細數聽歌時的心情。

那一年

那一年你正年輕

總覺得明天肯定會很美

那理想世界就象一道光芒

在你心裏閃耀著

怎能就讓這不停燃燒的心

就這樣耗盡消失在平庸裏

你決定上路

就離開這城市

離開你深愛多年的姑娘

你站在這繁華的街上

找不到你該去的方向

你站在這繁華的街上

感覺到從來沒有的慌張。

這麼多年你還在不停奔跑

眼看著明天依然虛無縹緲

在生存麵前

那純潔的理想

原來是那麼脆弱不堪

你站在這繁華的街上

找不到你該去的方向

你站在這繁華的街上

感覺到從來沒有的慌張。

你曾擁有一些英雄的夢想

好象黑夜裏麵溫暖的燈光

怎能沒有了希望的力量

隻能夠挺胸勇往直前

你走在這繁華的街上

在尋找你該去的方向

你走在這繁華的街上

在尋找你曾擁有的力量

在一個雨夜裏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聽慧子的節目是絕對很爽的感覺。還有更爽的也卻更寂寞的。慧子說她時常喜歡站在廣播樓的十六樓的陽台上,看南京的夜景,吹午夜的風,那是頂愜意的。他可以想像自己站在慧子站的那樣一個陽台上時的情景,必然是極為陶醉而不願意離去的,睡意更會全無。隻會在黑暗的夜裏睜著大大的眼睛貪婪地去看下麵的一切。他記得自己骨子底裏是喜歡站得高高的,而且偏愛有風吹過的感覺。這個是偶然發現的。是他在聽了趙傳的歌曲《唱不完的情,唱不完的愛》後得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