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於校長,真是辛苦您了,謝謝!”陳啟林客氣道。
誰知,陳啟林的哥哥陳啟城,正當這時打電話來找陳啟林,他要馬上辦理另外一件事。陳啟林急匆匆地來到重點高中的校長辦公室,見到了陳啟城。他一問才知,原來是陳啟城的愛人呂彩娟,還要買房子,她想讓陳啟林做擔保人。(其實,他們原來買房子時,那擔保人用的名字,就是陳啟林。那是在陳啟林不知情的情況下,陳啟城和呂彩娟背地裏用的他的名字。但現在經上級審核,這不符合法律程序,陳啟林也不具備擔保條件,必須重新更換適合擔保的人,才給辦理)。
陳啟林聽哥哥說明事情原委,就開始解釋說:“既然人家查了,說不符合法律程序和條件,那你就不能再讓我給你們擔保了。我現在正學法律,這個我懂,我現在還是個臨時工,沒有工資保障,是沒有資格做擔保人的。再說,現在電腦都聯網,上網一查檔案,就查出來了,這肯定是不行。你另找別人想辦法吧。”
陳啟林心想,這件事肯定地說,首先從法律層麵是不允許的。其次,你們已經左一個右一個地買了好多房子,可每個房子的產權證書上都沒有你陳啟城的名字,全都是在呂彩娟的名下。現在,你們動不動地就鬧離婚,那擔保人不就是債務人嗎?我跟你們成了債務人,你們要是還不清債務,那以後哪還有我自身的權利。像這種事情,糊塗的哥哥你怎麼能,還讓我給你擔保呢?!
可是此時,不太懂得相關法律的那個當哥哥的陳啟城,卻不這麼想。他非常氣憤地對陳啟林說:“我不就是讓你擔個保嗎?就是用用你的戶口本,身份證,還有你去學校開個假工資證明什麼的。他們說了,隻要你能把這些證件拿過來,他們就給辦,這麼簡單的事情,有什麼不行的?我是能坑了你,我還是能害了你?”
陳啟林辯解地說:“不是我不想給你們擔保,是我沒有資格給你們擔保。他們說能辦,那是敷衍你。我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交上去,在電腦上一查,人家就知道我是個臨時工,我沒有工資保障,這事是肯定辦不了的。”二人一時無語。
過了一會兒,陳啟城板起冷冰冰的麵孔,瞪著陳啟林說:“讓你給擔個保都不行,我是能占你的便宜,還是能賴上你?嗯?行!得了!你工作轉正落編的事,你也別想辦了,辦不成了,你!”
陳啟林一聽此言,頓時大怒,心想,你還是我哥哥嗎?這是你當哥哥做的事嗎?你隻顧你自己,從來不考慮我的事業,難道你還要拿與你毫不相幹的我轉正落編這事來要挾我嗎?
陳啟林非常傷心地衝著陳啟城說道:“辦不成,就辦不成!再說了,我轉正落編這事,也不是你給我辦的,你要是能給我攪黃了,那我就一輩子也沒有資格給你們擔保了!”說完,陳啟林頭也不回的推開門,走出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