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拆遷風波 我能做到(2 / 2)

陳啟林堅定地說:“我能做到!”

陳啟城還是搖頭,說:“你能住上樓房就不錯了,還能再花錢買樓讓父母去住?要是真的拆了你的房子,就給父母租個平房住吧。”

陳啟林不想再和他理論了,他憤憤地說:“那樓房隻是你們當官的和有錢的大款爺住的嗎?父母和我們這些老百姓不能住嗎?”

後來,陳啟城沒法反駁上級的論證,結果陳啟林的兩座房子和其他幾位老師的住房終於被拆了,而且是在拆遷的這片房子當中,陳啟林所領到的拆遷補償款領得最多一戶。

因為陳啟林當初買的房子和他自己在院子裏給父母蓋的房子都有房屋產權房照,是兩撮房。這也是他平時不貪小便宜和遵紀守法而獲得的回報。因為在他給父母蓋小房子時,有些愛整人的人把他給告了,縣裏的土地部門來他家收了土地管理費,還讓他花了四百元錢去辦了房照和土地使用證等。

這事,陳啟林不含糊,因為他懂法,很情願地花錢全辦理了。所以這就是壞事變成了好事,使陳啟林得到了較多的補償。而那些幸災樂禍,當時沒有花錢給自己家的那大小所謂的倉房辦證的人,就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

陳啟林剛領到這筆拆遷款,馬上就在火車站附近又買了六十八平方米的樓房,是第二層樓。然後他把父母的東西搬了過去,讓父母也住上了樓房。至此,陳月生和江俊英從城市到農村,又從農村到城市,相隔四十年,又重新住進了樓房。

另外,陳啟林還花了三個月的房租,給弟弟陳啟安租了個平房,也給他安排了住處。

那麼,為什麼要這樣安排呢?因為這陳啟安平時遊手好閑,吃住,包括燒火柴一直都得由陳啟林供著。其實,這些東西陳啟林想不供也不行,他的母親會常常地把那吃的,燒的都不斷地給陳啟安拿過去。這也罷了,最讓陳啟林不能容忍的是,陳啟安是個大酒包,而且喝了酒就發狂,像狂人瘋子一樣。他一進入這種醉酒狀態,他就和喝醉的媽媽江俊英大吵大罵,他們娘倆天天的喊叫不停。有時陳啟林的媽媽還被這個混小子氣得直哭。所以,陳啟林決定,借此拆遷之際,把陳啟安安排到新租的房子裏去住,讓他獨立生活,自食其力,別再幹擾、破壞媽媽的晚年生活。

可是這一決定,也沒有長期奏效。後來陳啟安照舊去媽媽那裏混吃混喝,繼續大吵大鬧。這個時候,陳啟林開始勸爹爹陳月生不要再上班了。一方麵是為了讓媽媽老了有個伴兒,老伴兒老伴兒,到老了時還各自分居,這像什麼話?再一方麵,陳月生腦梗塞後遺症,瘸腿巴拉地管理學生宿舍也不給陳啟林省心,每天都有人說這說那的。可是陳啟城卻支持他父親上班,說,這樣能多掙點錢,使兩個老人能自給自足,不用兒女花錢。

然而他的這個想法,老太太並不滿意。有一次江俊英喝酒喝醉時,正好陳啟城去看她,他勸媽媽不要喝那麼多酒,說:“啟林能給你買這麼大的樓房讓你住著,你還有什麼不開心的,這事我都做不到,你就知足吧。”

這話老太太不願意聽,頓時,江俊英又來氣地說:“你們都不管你弟弟了,也不管我,你還讓你爹爹上那個班幹啥?!啊?你就讓我一個人在這裏住啊?啊?”她說著、說著,就又發了火,這一發火,就更不聽勸。於是,她又狠狠地打了陳啟城一記耳光。這是她第三次打陳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