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海越獄:一場大戲誰導演?(1 / 1)

我們把張海“越獄”的事件做了一個“日程表”,從這裏你能直觀地感受到,一個人出獄,十多人入獄的交易節奏。

錢和權,曾經是罪犯身陷囹圄的重要誘因,如今又成為他們拉攏腐蝕執法司法人員的有力武器。

張海出生於河南開封,十四五歲時已在街坊鄰裏頗有盛名。一位鄰居描述,張海把樹葉放到嘴裏,拿出來時樹葉能由大變小,或者由小變大。就是這個昔日人們眼中的“神奇小子”,在28歲時鋃鐺入獄。為了減刑立功,張海一路用錢敲開“越獄”之門,上演了一場經典的“中國式越獄”。我們不禁要問,是誰導演了張海“主演”的這場戲?而又是誰,成了這場戲裏不可或缺的角兒?

接下來,我們就讓這場戲裏的角兒一一登場。

2002年

28歲的張海入主健力寶集團,成為董事長、總裁。

2004年8月26日

健力寶集團董事會的祝維沙、葉紅漢二人聯合召開集團董事會,免去張海集團董事長職務。

2005年3月24日

張海由於涉嫌以做假賬、虛假投資、虛增庫存、虛增銷售等方式挪用、抽走、轉移、侵吞健力寶資金,被健力寶集團舉報。後張海因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被刑事拘留。

2005年4月30日

張海被逮捕,羈押於佛山市看守所。剛進佛山市看守所,張海便主動要求律師找線索立功,並明確告知可找親友拿錢打點。

2006年11月2日

張海案在佛山市中院首次開庭審理。法院調查後認定,張海為支付其購買廣東健力寶集團購股款所欠債務,先後侵占健力寶集團資金1.207億元,挪用資金8645萬元。

2006年下半年

廣東東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發為幫助其當事人張海立功減刑,找到時任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長羅建能,要羅建能為張海尋找檢舉立功線索材料,並送給羅建能三萬元。羅建能將一條入室搶劫致人死亡案的線索告知張海。線索後被轉交派出所偵破,抓獲張磊等兩名同犯。憑借派出所的破案報告書,羅建能操刀向法院出具關於張海檢舉立功的報功材料。

2007年2月12日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5年。

2008年8月

張海女友黃鷺向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時任獄政處處長郭子川行賄,請求郭子川在調監、減刑等方麵對張海予以關照。

2008年9月27日

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審對其犯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認定,同時認定張海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張某夥同他人在佛山市禪城區搶劫致人死亡的事實,構成立功,將原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為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11月

張海被交付佛山監獄執行刑罰。

2008年12月

張海被調往番禺監獄。其間,廣州市紫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曉受張海女友黃鷺所托,賄賂請求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原副書記、巡視員王承魁對張海予以關照。

2009年10月21日

張海申請“汽車前後雙視鏡”為專利。當時張海還在番禺監獄服刑,目前該專利因未繳年費已終止失效。經武江監獄向番禺監獄發函調查,由郭子川操縱,番禺監獄劉誌民(已立案查處)安排操作,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經武江監獄報省監獄管理局,再由郭子川操縱,“認定張海在番禺監獄期間發明的汽車前後雙視鏡屬於發明創造,且獲得了國家權威機構頒發的專利證書,符合申報重大立功的條件”。而經查證,該發明係黃鷺、康傑等人賄賂番禺監獄等單位涉案人員後,裏外串通,於2009年10月由張海家屬向他人購買所得。

2009年11月

張海被調往武江監獄服刑。(在看守所內初嚐立功甜頭的張海是坐著轎車轉入韶關武江監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