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借據和地契被燒毀之後,然後張奇秀當然可以直接公開開始進行分配土地了。反正這裏是舟山群島的昌國縣,這裏並非是大陸,隻要自己的水軍封鎖了海麵,裏麵的人無法出去,而外麵的人無法接收到消息。張奇秀讓那個所謂的劉高寫幾分那些糊弄宋朝官府的信件之後,那些宋朝官府根本不知道這裏發生了什麼。而劉高還是名義上的昌國縣知縣,而宋朝官府短時間之內無法知道這裏發生了什麼。
等他們知道了具體發生了什麼,那個時候黃花菜都涼了,所以張奇秀並不擔心這一點。不過張奇秀現在要想辦法維持自己的足夠的糧食來源,尤其是他目前沒有足夠的糧食。張奇秀目前的軍糧主要是靠倒賣私鹽來獲得購買糧食,可是這個方法不長久。隨著以後私鹽的走私數量越來越大,那這樣私鹽都走私數量一旦太大,那宋朝官府的食鹽專賣收入日益降低,甚至這樣他們肯定會麵臨一些警覺。到時候他們很容易知道大量私鹽流入,然後他們肯定會封鎖沿海,派出水軍來圍剿自己。這樣有完善的自己的糧食生產,那是萬分重要的。尤其是接下來,他們更是要進行足夠的安排。
“這些借據已經被我們燒毀,然後你們現在大家已經被我們安排到了農耕營裏麵生產糧食。你們必須要為我們服役最多不超過兩年,如果有成就可以提前離開農耕營。而離開農耕營之後,可以獲得我們分配土地,這些土地未來一百年的使用權,都可以給你們了。而使用權可以繼承,留給你們的子孫。一百年之後可以酌情調配和延長,但是前提條件還是我們這個集體還是在統治這裏。”
張奇秀這個說法非常簡單,那也就是張奇秀可以給他們進行分地,而且十分分配土地的。不過這個土地使用權一百年,可以繼承,哪怕一百年之後還可以酌情進行延長。可是最大的問題也就是他們必須要保證一百年之後張奇秀和張奇秀所建立的勢力還是統治這裏,這樣張奇秀和他的接班人才能夠維護這個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如果張奇秀和他的勢力一旦失敗了,他們這些土地所有權自然也都會消失。這樣也就是想要土地,必須要維護張奇秀和他所建立的勢力,要維護張奇秀和他未來的接班人的地位。
所以,這是一個權力和義務對等的,想要好處必須要有所付出。
“而且,分配土地不是沒有任何條件的,分配土地之後還要負責提供交稅。其中你們要負責一成五的農業稅,也就是每年產量的一成五要上交到我們這裏,作為我們的稅收,還有五分的軍糧,所以你們目前每年要繳納的糧食不超過兩成。而軍糧隻是要求在兩年之內繳納,別的也都不用繳納了。”
張奇秀其實並不用他們繳納養兵的費用,目前賣私鹽的收入已經足以養活自己的士兵了,並且當兵可是富得流油的,所以他們當然不怕缺錢了。給這些百姓分地,主要是為了能夠獲得穩定的糧食來源,不然哪怕私鹽再多,那也都無法當做糧食來吃啊!穩定的糧食來源是必須的,不然接下來他們將會被餓死,無法能獲得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