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戀的感覺很難抹去
人們都說男女之間是真的可以有純友誼的,隻要一個打死不說一個裝傻到底。所以男女之間存在極其純潔而又深厚的友情的概率實在太小。更大的可能是,一個的確已經十分決絕,另一個還在試圖通過裝傻來慢慢收複失地。
我們都知道,曾經熱戀過的人都擁有這彼此在一起時的回憶片段和甜蜜回憶,當這種片段和甜蜜被激發,很容易讓兩個人之間產生“貌似再度相戀”的氛圍,但是兩人之間的問題依然存在。導致的結果就好比是你去吃自助,發現一盤龍蝦裏有蟲子,你懊惱、放棄,然後轉圈繼續尋找龍蝦,等到又發現了一盤,趕緊搶到手中,拿起刀叉,一看,龍蝦還是那個龍蝦,蟲子也還是那個蟲子。
2.很容易收到含糊的信息
朋友之間為對方做事情很正常。生病時,打個電話問候安慰,心情鬱悶時帶你出去散散心,生日時送你可心的禮物。從這些和善、友愛和支持的表達中很容易得到含混不清的信息。你很容易去想,你們的關係到底有沒有改變,這些舉動背後有沒有愛意呢?“如果TA不愛我不想和我在一起,那為什麼要專程過來給我做飯呢?”你會這麼想吧。說話總句句挑明是件辛苦的差事,但是一點點小的誤解就會讓你們又倒回到過去那種關係狀態。
分手後做朋友的3條必經之路
1.一定要經曆足夠長的冷靜期
讓兩個相愛過的人在短時間內突然變成普通朋友,幾乎是不可能的。人的感情不可能像開關那樣,想開就開想關就關。有一個說法,失戀的傷口愈合時間是戀愛時間的一半。也就是說談了6個月的戀愛,分手後要3個月才能恢複。當然這不可能是十分精確的,隻是一個大體的規律。但是基本上,要等失戀後6個月再開始考慮做朋友。這裏說的6個月是指沒有任何形式的聯係,沒有電話,沒有電子郵件,沒有“還好嗎”這樣的短信。隻有這樣完全沒有聯係的6個月你才能重新認識新人發展新戀情。如果過了那一段時間,你還想跟前任做朋友,那你就可以開始了。
2.明智地選擇場合
吸引力是一個很有趣的東西。有時候它幾乎是永不消失。可能你去參加高中畢業30周年的同學聚會,見到你很久以前的前男友,對他還有悸動的感覺,就像多年前你16歲的時候一樣。這種吸引會一直留在腦海而且被珍藏。假設你現在已經等了6個月,又遇到你的前任,你們又開始熱絡起來。想想下麵幾種場景:
一群朋友一起去看足球比賽,晚上12點——風險指數低你們兩人在星巴克,下午1點——風險指數低和朋友們一起吃晚飯,下午6點——風險指數中等工作酒會後,下午6點——風險指數高深夜小酌,晚上10點——這就是找死!
酒是色媒人,和前任去喝酒等同於帶著一個經驗老到的老鴇赴會,危險指數有多高?
3.建立不一樣的標準
小C和男友分手之後十分和平,兩人約好做普通朋友。小C回複單身,和好友狠狠瘋玩了一陣子,下雨了,讓前男友來送傘、喝醉了讓前男友送回家,她還很自豪地和自己的密友炫耀:看我這分手分的,你們都是少了一個戀人,我是多了一個朋友。直到有一天小C終於有了意中人,當她告訴自己的前男友之後,前男友開始不接電話、不回短信了,小C很生氣“什麼朋友!”小C的閨中密友們很無語“大姐,你是眼睛出了問題還是腦子進水了?”
所以,分手了哪怕再做朋友,你也要有一個非常的“朋友標準”,如果你們要做朋友,有些交往的方式要改變。比如說:
“晚上吃的什麼?”
“胃口不好也別吃太多辣的。”
“在幹嗎?”
“下雨了,你帶傘了嗎?”
“明天降溫,注意保暖。”
……
記得,你不是保險推銷員,不要隨時奉獻你的關心和熱情,這些問候已經逾越了你們“戀人期結束、朋友線未滿”的底線,有句話怎麼說的?對待前任,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天留我不留!
而如果你是那個收到問候的人,請記住分手後的幾個原則:三草政策。
好馬不吃回頭草——你來我信你不會走,你走我當你沒來過。
兔子不吃窩邊草——眼界放寬,不要因為失戀而急於從身邊熟悉的人中找尋你的另一半,再多看看,多想想,不要才幾個月的時間就把前任變成前前任了……
天涯何處無芳草——來,該看看前麵的森林了!
分手後做朋友?到底是不是個好主意呢?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是要知道在戀愛結束後建立友誼是個大工程。並不是簡單地換個擋,就能繼續前進了。在你說出做朋友之前,想想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考慮清楚那值不值得你冒這個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