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柳英說,她15歲時,母親被汽車壓死。母親死後,她父親的性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開始酗酒,不斷地找女人,和女人結婚又離婚。父親自從她母親死後至今,巳經和7個女人結婚又離婚。他曾經喜歡過一個比她還小一歲的女人,並和這個女人結了婚。她當時氣瘋了,質問父親為什麼要濫愛女人。父親哭著向她說,自從她母親死了之後,他對生活絕望了,他隻能用不斷找女人撫慰自己孤獨的心。她並不相信父親的話,她覺得父親是在放縱自己,而不是因為痛苦和孤獨才找女人。父親的結婚、離婚給她帶來極大的恥辱,她在上初中和高中時,同學們常常譏笑她,說她是“八個母親的女兒”,說她父親是“人口販子”,是“結婚冠軍”,是“離婚大王”。父親反複離婚的行為使她對離婚這個詞非常敏感,也非常反感,她覺得離婚是很不道德的事,是一種恥辱。正因為如此,她在結婚前便發誓結婚之後絕不離婚。

丁柳英怕丈夫和她離婚隻是為了“絕不離婚”的觀念,而不是為了愛的理由。那麼,丁柳英與丈夫之間為什麼沒有愛呢?他們之間能不能建立起愛的關係?這是我下一步要弄清楚的問題。這一問題也決定著我下一步治療的方向。

做出違背願望的選擇

我和丁柳英第五次約談,我要她說出不喜歡丈夫的理由。她告訴我,說她不能確切地說出她為什麼不喜歡丈夫。她丈夫比她情人長得高大,也比情人長得帥,她情人是一個黑不溜秋的矮個子男人。她覺得情人是一個有情調的男人,並且會體貼女人,懂得女人的需要。而她丈夫則顯得過分嚴肅。

當我問丁柳英,她丈夫和她情人誰對她更有責任時,丁柳英告訴我,說她情人對她隻有激情,沒有責任。當她問情人,如果她丈夫發現她有外遇並找她算賬時,他可能會做些什麼。他說他什麼都做不了。丁柳英還對我說,有一段時間,她覺得婚外戀很可恥,想離開情人,但她情人卻沒黑沒晝地給她發手機短信,說他多麼愛她,多麼離不開她,這使她離開他的心又動搖了。我問丁柳英,她的情人誠實嗎?丁柳英說,她的情人很不誠實,經常撒謊,譬如說,他花200元為她買的銀項鏈,他會說花了800元。我再問丁柳英,她情人愛她的理由是什麼?丁柳英說,她情人的婚姻不幸福,離婚又離不了,所以才在外邊找情人。最後,我要丁柳英給她情人打電話,告訴她情人,心理醫生要和他通電話。丁柳英照我的吩咐做了,她當著我的麵給情人打了電話,但反饋給我的信息是情人拒絕和我通電話,並勸她不要接受心理谘詢。

與丁柳英約談結束後,我得出這麼一個結論:丁柳英的情人與丁柳英的關係是一種無責任、無誠意的關係,這種關係很像渥倫斯基與安娜·卡列尼娜的關係。這樣,丁柳英便處在這麼一種關係中——她對情人有愛,情人對她無愛;她丈夫對她有愛,她卻不愛丈夫。那麼我應該將丁柳英向何處引導呢?是讓她離開丈夫走向情人還是離開情人走向丈夫呢?

在與丁柳英第六次約談時,我向丁柳英描述了這麼一個情景:她丈夫發現了她有外遇的事,並沒有和她吵鬧,更沒有揍她,隻是平靜地離開了她。丈夫離開她之後,她去找情人,她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情人身上,而此時,情人並沒有給她真正的安全感,而是盡量回避她。

描述完這種情景,我問丁柳英是什麼樣的感受。丁柳英沒有開口說話,全身便發抖起來,她放開嗓子哭著說,她太害怕離婚了,她不能沒有丈夫,她女兒不能沒有爸爸。

我不能讓一個株儒去打老虎。看來丁柳英根本沒有強大的精神力量支撐離婚之後的生活,她是一個懦弱而多情的女人。我的治療經驗證明,這種女人最不適合找外遇,她們尋找外遇往往會將自己引向自殺或精神崩潰之路。我常常會告訴我身邊的人,說:“如果你不是一個完美的人、強大的人和有智慧的人,你千萬不要觸外遇的禁區。”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隻有心靈完美的人、精神強大的人和頭腦充滿智慧的人才能把握感情,承受外遇帶來的打擊,處理外遇帶來的麻煩。

我的經驗和我對丁柳英外遇問題的全麵了解使我找到了治療的方向:我決定讓丁柳英采取斷然措施離開情人,回到丈夫身邊去,並在她與丈夫之間努力建立起新的感情關係。

當我告訴丁柳英,要她從今往後斷絕和情人的一切關係時,丁柳英哭成了淚人兒,她說她離不開他。我告訴她,說趨向肉體的關係是一種不善的關係,也是一種不可能長久的關係,它對人的生活具有巨大的破壞性,人必須戰勝來自肉體的誘惑。我為丁柳英提出4條治療建議:一、信守一句箴言一一“一切誘惑都是致命的”。(《聖經·士師記》裏的話)。二、投入某項群體活動中去,避免過分獨處。三、尋找永恒的依靠,在超世俗世界尋找信仰的力量,使精神徹底充實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