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網看到過一則新聞,說的是一個高官肖某為救自殺跳河的妻子而死的事。文中提到肖的妻子是有點神經質和占有欲的人,平時對肖管得特別嚴,常常是無端懷疑丈夫有別的女,一天查崗電話幾十個,稍不如意就以死相逼。這次她又故伎重演,丈夫為救她而命赴黃泉,而她卻並沒有淹死,自己爬了來。
看到此,不竟喟然長歎。一個風華正茂,光明磊落的丈夫,竟被心狹隘、性格古怪刁鑽的妻子逼上絕路,這個女人這樣的做法,是為大多數為所不齒的。
我總覺得女人賢惠一些也是必要的。天天作河東獅吼狀,唯恐別不知道你嗓門大,唯恐別人不知道自己在家中是個女強人,誰受得了?
常言道:“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其實娶妻子也是一生一世的事,娶了個不通理,自私狹隘的老婆,這一輩子,別說幸福,想混日子都難了。尤其是那種把丈夫當作自己私財產的女人。
把丈夫當作私財產,便認為從披婚紗的那一天起,這“財產”便是你的。這種女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無異於是溫室種花,種出來的花雖然也許合自己的心意,但也因此沒有了味,變得唯唯諾諾、小心翼翼,他哪裏還能像雄鷹一樣展翅飛翔呢?把丈夫培養成召之即來,呼之即走,你向東,他不敢向西,你蹲下,他不敢站著,這還像個男人嗎?
我看到過這樣的女人,老公已經夠優秀了,不僅有能力,而且長得帥,按理說,女人應該為擁有這樣優秀的丈夫感到幸福,並懂得珍惜,給予他更多的寬容與柔。而現實情況卻是,她每天緊張兮兮的,害怕這麼好的“私有財產”冷不丁被別人搶走,更恨不得拿一根繩索牽著的鼻子。
於是,便規定幾點回家、不得與異性講話、不得在街看美女,一旦有什麼蛛絲馬跡,便一哭二鬧三上吊,動不動要跳樓、割腕,弄得丈夫裏外不是人,被馴服的便從此變得乖乖的了。然而,乖是表麵,內心裏是越來越厭惡,暗地裏更是對著幹。不乖的呢,便離你走得越來越遠了,弄不好便分道揚鑣了。
不管是女,還是男,都需要自己獨立的思維與空間,都希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自由。因為現在生活壓力也大,大家都希望家裏是個放鬆的場所,能讓心靈和體得到休憩,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你管他或他管你而費太多的精力。
如果回到家裏,家裏那位便對你拉著苦瓜臉,對你用大嗓門、不分青紅皂白地問:“到哪去鬼混去了?”然後大幹一架,多累啊。如果丈夫有責任心,你就不用管,如果沒有責任心,你管也管不了。
有人說,好老公就是管出來的,我不敢苟同。一個人的生活態度與個性在早期即已成形,本質在青年之前就已成形,這些都是與其家庭影響與成長經曆有關。本質已定,要改也隻是量的微小的改變。
有人抱怨男人在婚後就完全變了樣。我認為一個人在二十五歲之後,不會有太大的變。即使是變了,變的也是表麵,本質在認識你之前就是如此。隻是在婚前,你沒有透過現象看本質而已。他展現在你麵前的他,永遠是原本的他,不加掩飾的他。所以他原本如此,想有任何去改變他的想法都是徒勞的。因此,有眼光的女人會在婚前看到男人潛在後麵的東西,再作決定。
女人在婚姻上的不幸,除了遇人非人外,很大部分是出於對愛理解的偏頗。愛是自私的,但是愛人卻絕不是私有財產,婚姻是用溫柔、委婉、體貼、關心以及溝通理解來維係的。絕不是用一根繩,把丈夫拴在腰帶上就能夠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