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那以後我們幾乎天天見麵,或者我下了課他來接我,或者我跟紀宇編個故事出去一陣子。我們在酒吧碰麵,或者在有象征性招牌的地方等候。有一天我甚至到了他的家,這時他太太正在鄰家昏天黑地地搓麻將。
一個月後,我真的迷戀上了他。這是正常現象。但是這段情持續成長。兩三個月經常見麵後,我開始覺得生活中已不能沒有他,我希望他是我的丈夫,愛他還不滿足,希望他能成為我的一部分,我要照顧他。至於他,疼我,我要他怎樣他就怎樣,他會在家裏甚至執勤時(他是警察)冒著上班回家來的風險跟我聊天。
最後,我倆說好都離婚,然後結婚。我幾經猶豫終於跟紀宇攤牌。半年後我們離了婚。根據離婚協議,我沒拿到多少贍養費,可我不願事情一直拖著,而且知道再過幾個月我就可以大學畢業當社工了。可是在若飛那邊廂,離婚的事似乎毫無進展。隻要他開口,他太太就歇斯底裏,或乾脆一走了之去鄰居家搓麻將了。他一直鼓不起勇氣就這麼甩掉她。她比他有本事控製局麵。我看得出,她就像個母親,而他是調皮的兒子,隻要看出自己的調皮搗蛋對她發生了作用,他就會停止。
事情變得就像連續槍戰:他追著她談判,她大吵大鬧。他怒氣衝衝離家跟我碰麵,有時甚至第二天才回家。她則一直威脅著要將他的事情告到單位,最後他氣得辭職,找了份不在乎告發的工作。每次他準備離開她,她就威脅說要自殺。最後他的確甩掉了她,跟我同居。可是第二天,這個差勁的小男人喝得爛醉,打電話給她,淚田田談了半天,怒罵我破壞他的家庭,然後呼嘯一聲又回到‘媽媽’身邊。”
若飛這樣來回反複了幾個月,一會兒扔下他的老婆跟李苒同居,一會兒把他的憤怒歸因於他極度缺乏安全感,怒衝衝扔下李苒回家。他常莫名其妙地嫉妒,指責李苒對她不忠,但他在家裏卻沒有這個問題,太太比李苒老得多,也沒有吸引人的魅力。最後,他終於搬出了家門,租了一間有家俱的房間,不過大半時間他都住在李苒那兒。但是李苒離婚一年後,他仍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動辦理離婚。
有那麼一陣子,李苒也不再堅持他采取任何法律行動了,因為在她眼裏,他變得軟弱、不成熟,而且自私,畢竟他不是她想象的那號結婚對象。但“我非常喜歡有他作伴,這是我想維持我們關係的主要原因。此外,我又是個社工,希望幫助人,他需要我的幫助。”她又說,將來有一天,她希望找到一個不隻是伴侶,一個不隻是成年孩子的男人。“要是我能找到真正合適的男人,他不一定是英俊,有天賦稟性的,但一定是那種堅強、聰智,而且熱誠的。要是我能找到一個真正的歸屬,我絕不會讓自己再玩以前的把戲。”這是半年前她說得話。
打這以後,李苒一直朝這個方向挺進。然而,不久前她給我們寄來了一封信,措辭跟半年前那種活潑、自信的語調大異其趣,其部分內容如下:
“若飛走了。我倆有過一場激烈的爭執,他去了南方什麼地方,總之是他太太遷居的城市。現在生活有一種久未有過的平靜,有一種難以言語的寂寞,有一種難以忍受的半調子感覺。不,我並不思念他,可我的確希冀有個人在身邊。經過與若飛的相處,我已成長了許多,覺得自己有能力維持一種摯愛、忠誠、可靠的關係。然而我已幾個月未曾約會了!一定有這麼一個人,我隻能懷著希望等待。”
有些人經過一段不忠的豔遇後,漸漸走入了一連串相當持久但感情有限的“補強性”婚外情。在這一模式裏,不忠者並非恣意短暫性的搜奇獵異,而是安於一次一段婚外關係,每段關係維持數月甚至數年之久,而且發展的程度比蜻蜓點水式婚外情深入得多。這些人對婚姻並非不滿意,隻是時而會發幾句牢騷,時而抱怨一番,但還是安於維持這段不算完美的婚姻。然而,自嚐試過不忠的滋味之後,他們很快便會發覺,最適合他們的模式是在婚姻之外有第二段可靠的愛情關係,它可以提供婚姻所不具備的一切。不完滿的婚姻配上不完滿的婚外情,不僅滿足了他們的所有需要,而且兩者都不要求他們作出做不到的付出。一位三十多歲的小說家明晰指出他對男女關係性質的看法:
“初次外遇使我明白為什麼七年來我一直情緒不寧又不快樂。婚姻對我來說至少是有利的,是務實的安排,很好,值得維持。我了解我太太具備許多優點,但並不是我需要的一切她樣樣都有。跟我有過婚外情的幾個女人都具有她們各自的優點,但沒有一個具備我所需要的一切。沒有兩個男女是完全相投合、完全相默契的。我們的需要總有一些被忽略,除非在另一段關係中加以處理。這些都是我在初次外遇中體會到的。但是我也同時知道,我需要婚姻和家庭的支撐。”
這種類型的人把承認自己的自私,聲稱他們在滿足自己的同時,不但給予婚外伴侶的快樂,而且也維持了婚姻,兩者都沒有壓力。一位四十四歲家庭主婦的看法就屬於這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