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忠者的配偶在外遇發生期間知情的比率有多大?弗洛伊德學派的心理學者多數以為,受傷害的配偶或多或少知道,不過往往因為知情威脅太大,故將它從意識塞進無意識中。不過,此處討論的是導致直接反擊的有意識知情,而非無意識知情。而這種知情的比率之高,遠超出不忠者樂於相信的程度。在我們采訪對象中,有六分之一的外遇者表示,在初次婚外情期間配偶確實知情,往後的婚外情則有三分之一的配偶知情。除此之外,初次及後續婚外情期間,都分別有三分之一的配偶不知情,但有懷疑。
顯然,婚外情要完全讓配偶蒙在鼓裏的機率微乎其微。現代生活讓婚外情情侶幾乎沒有時間和地點可以絕對安全地長久待在一起,而現代婚姻予雙方的隱私都太少,絕對安全的婚外情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
除了前述的各種可能使婚外情曝光的意外情況之外,還有許多可能的情況,例如在餐廳、停車場、甚至在街角意外撞見,妻子原本應該在彼處卻臨時改變計劃在此處,妻子突如其來患陰道炎、膀胱炎、尿道炎、甚至淋病 。尤其是,孩子突然在學校或居住小區出意外(例如受傷),妻子急著到處找丈夫,結果他卻不在他說的地方。另外,餐廳領班或飯店侍應把配偶誤認為外遇伴侶,客套話反而泄露天機。
還有一些也可算是意外情況,例如婚外性行為太過火熱,造成手臂或肩膀上出現咬痕或瘀紫,背部或胳臂出現各種抓痕。有個男的,被一個激情伴侶抓得遍體鱗傷,結果大熱天整整一星期穿著長袖襯衫,他隻在妻子不注意時脫去衣服更衣。一星期過去了,抓傷痊愈,但原本曬得紅紅的皮膚上留下白印。他太太終於看見,問是什麼,最後他以所謂“跟孩子在海邊打鬧”加以搪塞,但卻給妻子留下了說法實在不具說服力的狐疑。有時候,這些印痕是婚外伴侶故意留下,好成為製造家庭問題的佐證。比方說,女的一方故意拿唇膏弄髒情人衣領,希望造成夫妻爭吵,甚至可能離婚。
還有些配偶獲悉不忠者有外遇來自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提供的信息,或甚至直接來自關愛的朋友。不過,後者頗為罕見,原因是現代人精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配偶往往被一種知情不報的緘默所包圍,這也可能是因為知情相報會引來一身麻煩。被告有時甚至會怨恨別人訴說他們不名譽的真相。
國門打開後,一些過去聞所未聞的方式被引入國內。例如,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雇用私人偵探就是其中的一種。說極不情願是因為揭發真相的過程既羞辱不忠者,也貶低自己的人格。
或許比前述更常見的而且肯定更具有感情意義的現象,是無意識的自我招供。這種現象表達出外遇者有一股無意識的欲望,想把真相告訴配偶,有時是藉此報複,有時是為了激怒配偶以造成離婚前提,有時是想獲得配偶協助斬斷婚外情。
不忠者也可能既存婚外情希求,同時又不願意這麼做,結果不知不覺地溜口或發生意外敗露事件。有時失誤是如此露骨,以至連製造失誤的人自己都大跌眼鏡。有些人不小心把情人的信函或字條擱在旁人必定會遇見的地方。有的則忘記了原先編造的外出借口,後來的說法與前麵編造的說法自相矛盾,無法自圓其說。有些人把婚外情信物或紀念品帶回家收藏,卻沒有考慮到配偶會在收藏處找到東西,從而真相大白。
自願和故意坦白真相的情況也司空見慣。在我們采訪和問卷對象中,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是他們自己告訴配偶的。自願坦白的動機不一而足,有內疚和需要被原諒,希望被阻止的,希望配偶允許婚外情繼續下去的,渴望離婚的,欲求報複的……這類坦白可能是事先計劃好的,但大多是在夫妻爭吵中自然而然從嘴邊滑出的。
人們常以為,幾乎所有配偶得知不忠配偶的外遇事件後會有激烈的負麵反應,其實不然。在我們采訪和問卷中,超過四分之一的人描述配偶的初期反應是包容、善解人意,甚至快樂(快樂的反應可能隻限於交換配偶者,或有性障礙而認為婚外情可解除床第義務的人。)但是,將近四分之三配偶的反應卻仍很傳統,有的嚇得全身發軟,也有的火冒三丈。他(她)們的情緒反應還包括嫉妒、羞辱和極度沮喪。他/她們的行為反應則從完全被動到激烈主動,各有不同,端視他們表達憤怒的程度、為婚外情自責的程度。有的男人砸家具、揍太太、威脅要殺她的情人;女人有時會做同樣的事,不過較為常見的是一哭、二鬧、三自殺。有些男女會臉色發白、緘默不語、抑鬱閉塞,還有些雖然氣得發抖或瀕臨歇斯底裏,但是英雄式的拚命克製,受虐狂似的非要知道細節、時間、地點、方法,尤其是原因。“你隻要告訴我一點:我到底哪裏對不起你?讓你失望了?他(她)有什麼讓你這麼動心的?我一定要知道。”是通常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