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大哥,許大哥,許大哥在家嗎?”
大清早,吳素家門口就站著一個小山般的男孩,蹲在門口不停的大喊,偏偏又一點都不厭煩。
楊青峰有早起的習慣,正跑回到門口,見到李煜,問道;“你找誰。”
“我找許聞,許大哥。”李煜咧嘴一笑。
“許聞。”楊青峰喘了幾口氣,問道:“你是誰,找他做什麼。”
“我叫李煜,麻煩你告訴一下他,說我不是來找他打架的。”
楊青峰疑惑的點點頭,說道:“那你就在這裏等著吧,我去給你說一下。”
許聞沒過一會就出來了,好奇的看著李煜,問道;“幹嘛,又想打架,還沒打好?正好我早上想運動一下,我們來一下?”
李煜連忙擺手,賠笑:“下次下次,昨天被你打了我還沒緩過神來呢,下次再打。我來,是想請你吃個早餐。”
許聞笑了,看著一邊的楊青峰說道:“稀奇啊,來燕京還是第一次有人要請我吃早餐,行吧,去哪。”
李煜指了指自己的車,說道:“你上車,跟我走,我帶你去吃好吃的。來一會燕京,我帶你體會一下燕京特色。”
“跟佳人說一下,我待會給他帶吃的。”許聞跟楊青峰交代一聲就走了。
李煜是一個簡單的人,說吃早餐就真的吃早餐。把許聞帶到一個較為高檔的地方,點了一大堆東西,然後就一本正經的看著許聞,說道:
“你身手不錯,你是不是當過兵?”
許聞搖頭。
“那你應該去當兵,男人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不應該就讓熱血凝固,我們要拋頭顱,灑熱血,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搞半天是來當說客的,許聞有些興致的看著李瘋子,說道:“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事情呢。”
李煜熱血沸騰,緊緊的捏著拳頭說道:“那就是去當兵,為國家貢獻出自己的一切,拋頭顱,灑熱血,讓自己不後悔來到這個世界上。”
“我一口鹽汽水噴死你。”許聞白了李煜一眼:“你怎麼不去。”
“我是要去的,隻不過我現在年紀還小,不能去當兵。但是我已經決定了我的誌向,而且我家裏人也十分同意我的理想,昨天和你打了一架,我覺得,你也應該去當兵,你這麼好的身手,隻有在軍隊裏麵才能夠大展神威。”
許聞指著自己的臉,問道:“你看我,你再看看我的衣服,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是那種會去當兵的人嗎?”
李煜不理會許聞,繼續說道:“作為一個有誌向,有理想的現代化男兒,不去當兵,怎麼能夠展現出自己的價值。隻有當兵,成為國家的一個螺絲釘,才能夠發光發熱。為我們的祖國貢獻出我們的……”
“得得得。”許聞連忙擺手說道:“不是我不愛國,隻是每一個人都有他愛國的方式,比如你,你就想著要報效國家,就要去當兵。而我,想要報效國家,就是為你們多出一些稅前,讓你們有飯吃,不然都去當兵了,哪裏有人來養你們。”
“可是……”李煜明顯就是有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反駁許聞的話。
“別可是了,感謝今天的招待,剩下這些你也吃不完,我就帶回去給我妹妹吃了,拜拜了您勒。”許聞二話不說趕快的拿著打包好的早餐連忙飛奔而去。
隻剩下李煜站原地大聲的喊道:“你要是一天不答應我,我就一天纏著你,你要是一輩子不答應我,我就一輩子纏著你。”
“……”
許聞大汗,你別把話說的那麼曖昧好不好,都是男人,你就什麼都不忌諱了嗎?幾乎是飛奔著逃開,直到坐上了出租車,許聞才鬆了一口氣,看著站在窗口看著自己的李煜,罵道:“你是一個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