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頓了下,大約覺得這祝福語實在生硬,緩了語氣道:“這位苟先生,希望你的朋友能聽到你的心裏話,願友誼長存。下麵請欣賞曲闌珊的《不再歸來》。”
舒緩的前奏在整個廣場回蕩,隻是當第一句歌詞從音箱中蹦出時,人群一片嘩然。
那不是錄音棚裏錄好、又經過修音處理到精致完美的音頻,這歌聲是清唱的,沒有伴奏,音色顫抖猶豫,像對麵有人拿著把刀指在她麵前,逼她一字一字吐出來。唱到一半,哭腔越來越重,卻仍小心翼翼地繼續著。
“好的,這首歌就先播到這裏,下麵進一段廣告。”主持人詫異地切斷,倉促結束了這段歌曲。
而廣場的大屏幕上,綁匪的留言似乎讓人看到一張得意張狂的臉:
——這下你們該相信了吧?她不僅在我手裏,還願意為我唱歌。
ACT.3
光華影業的老板辦公室,兩位便衣警察坐在客座沙發裏。
《失蹤》的導演何偉也在,他三十五六歲,下巴上留一圈頗藝術的胡子,眼神犀利,待人卻和氣。
“王警官,又見麵了,珊珊的事還拜托你們多費心。”何偉打了個招呼,轉身要走,“你們有事先談,我不打擾了。”
王警官一笑:“何導別急,我們這次是專程來找你的。”
“哦?上次已經去警局做過一次筆錄,這次來是有什麼新線索?隻要有需要,我隨時可以協助調查。”
“何導的新片子《失蹤》已經舉行過試片會了吧?”王警官也不客氣,開門見山。
“嗯,半個月前,公司內部人員,以及幾個影評人和關係不錯的媒體人來參加的。”
王警官點點頭:“上次把片子拷回去之後,我們幾個同事也仔細看了一遍,電影很不錯。”
何偉略帶靦腆地笑了下:“謬讚了,不足之處還很多。”
“何導不覺得奇怪嗎?”王警官的笑收下去,換上一副冷峻表情:“綁匪讓曲闌珊在電台裏唱的歌,電影裏也有出現過。女主角被綁架後,為了讓自己鎮定,逼著自己輕聲哼唱,她唱的就是那首《不再歸來》,這難道是巧合?”
何偉愣了下,繼而道:“珊珊是演員,她出過的專輯不多,那首是她成績最好的單曲,當時讓她即興哼唱,她就唱了自己的歌。如果外人提起珊珊唱的歌,最先想到的也會是那一首吧,所以也不奇怪。”
王警官沒有反駁,隻是靜靜觀察著眼前的人,何偉忽然白了臉,道:“王警官的意思是,綁匪可能是那天來試片會的人之一?”
王警官不置可否,卻忽然換了話題,轉向一直坐在轉椅上靜默不語的人:“對了華總,《音樂之聲》這個電台節目,也是你們公司旗下的吧?”
“是的,三年前收購下來的。”華董淡淡道,“雖然一直沒有盈利,但是作用不小,我們拿它當宣傳部門在用。”
王警官點點頭,又對何偉說:“綁匪的目的可能不僅僅是要錢財,或者他壓根就不是為了錢,這種表演性犯罪的可控性極差,我們很難捉摸他下一步會提出什麼要求,到時候可能還需要你們積極配合。”
“那是一定的。”何偉道。
“如果方便的話,把曲闌珊近期的日程安排,還有試映會到場所有人員的名單給我一份。”
“好,我馬上讓小方準備。”
“電影明天要上映了,無論怎樣,還是希望首映順利。”王警官和何偉握了握手,告辭離開。
出了辦公室,王警官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正背對著她在打印機前忙碌。他有一瞬恍神,覺得這背影似曾相識,回頭看了看送他出門的何偉,何偉似乎明白他眼神所指,介紹道:“珊珊的助手,小方,那天也去過警局錄口供的,你應該見過。”
王警官記起來了,筆錄裏有記載,那天是小方假扮成曲闌珊,掩護她離開的。可他還從沒有從背後看過她,她的背影與曲闌珊果真很像。
ACT.4
8月13日,電影《失蹤》的零點首映會反響不錯,第二天各院線都已排片上映。
早晨8點,早高峰的噴泉廣場上忽然靜止了一下,接著是更加不同尋常的熙攘。
電子屏幕上的短信又出現了。綁匪操控著事件的節奏,一步步不疾不徐。這電子屏幕便像顆定時炸彈,人們不知何時已養成了習慣,每每路過這裏都會抬頭去看那塊電子屏幕,並且或多或少期待著它的爆炸。
這一次,綁匪終於提出了他的條件。條件看起來很簡單,卻讓人不解。
噴泉廣場的中心位置是一片十幾平方米的圓形水池,池子上立著美人魚雕塑,水從雕塑四周噴出又落入水池,每個周末,美人魚手中舉著的水甕中也會噴湧出低低的水柱,裏麵亮著七彩燈,將水映射成不斷變幻的顏色。
綁匪要求大家去買《失蹤》的電影票,並用票根將水甕裝滿。如果晚上8點之前水甕還沒被裝滿的話,綁匪會用其他的東西將它填滿。
輿論再次分化,一部分人堅定地認為這絕對是一場炒作,他們不僅拿群眾當猴耍,甚至還涮了警察;另一部分人則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想法,甚至一個人買五六張影票的也大有人在。一時間《失蹤》票房大漲,可影廳裏時常空蕩蕩一片。買了票的人都在廣場上看另一出戲。
大家把票根小心翼翼放進水甕,帶著沉重的儀式感。
黃昏時,全城的影票都已售空,那隻半人高的水甕仍是差了幾厘米的高度才算裝滿。為此,廣場裏有人組織起群眾,他出錢,派幾個人分別前往周邊城市買票,在8點前趕回。在這樣的危急關頭,基因深處埋藏的功能性劃分便自然顯現,有的扮演領袖,有的是熱心追隨者,也有人隻是冷眼旁觀。但大家齊心協力,將這個聽上去滑稽的要求當作一件神聖的使命,眾誌成城。
7點40分,有人從周邊城市陸續帶回一打打電影票,大家都鬆了口氣,好像因為自己的舉動,真的已經救人一命。這時一個男子忽然衝到了噴泉旁邊,將什麼東西順手丟進水甕裏,甕中頓時躥起火光,美人魚的臉被映得一片緋紅。
幾個壯實的男子從人群中衝上前,直接將男子摁倒在地,另一些人用池子裏的水手忙腳亂地滅火。影票卻因為沾了水,體積嚴重縮小下去,支楞不出那麼高的高度。
馬上8點,他們焦急地將新拿來的影票補充到水甕中,仿佛綁匪就在周圍,可以清楚地窺視到廣場上的一切。
“一群大傻子,你們就樂意被他們玩得團團轉。”縱火者陰陽怪氣地笑,身上一股酒氣。他一頭黏膩的長發,糊在沾著嘔吐物的臉上,像個憤世嫉俗又搞不清狀況的流浪漢。
更多憤懣的人衝上去,對縱火者拳打腳踢,罵他是凶手,是綁匪的同夥。
一直到現場維持秩序的民警出麵製止,讓廣場上的群眾不要再聚集,盡快散了,這場毆打才終止。場麵一度混亂不堪,但綁匪留下的任務終究是沒能達成。廣場大屏幕上的信息不斷流動著,大家在上麵興奮又小心翼翼地討論著明天的水甕裏究竟會出現什麼。
因為綁匪說,如果不能用影票填滿,他將用別的東西填滿它。
與此同時,一直坐在暗處的王警官對下屬囑咐道:“今晚增派幾個人,盯緊點,任何靠近噴水池的人都要盤查。”
那一晚很安靜,沒有廣場舞,也沒有可疑的人出現。然而第二天一早,他們卻在水甕裏發現一束頭發,蓋在影票下層灰燼裏的染成酒紅色的頭發。
王警官記得助理小方說過,曲闌珊失蹤時頭發的確是染成了這個顏色,甚至長度也十分吻合。
“一隊收隊,二隊繼續盯著。”王警官揉了揉一夜未睡的眼睛,拎著裝了頭發的物證袋大步離開。
ACT.5
當天下午,王警官又一次找到了導演何偉。
“何導準備出遠門?”看了眼何偉身後的行李箱,王警官的語氣倒是平靜。
“國外有個合作項目,需要去考察半個月。”何偉亦是從容,“這次有什麼我能幫忙的?”
“據我們調查,曲闌珊之前有傳出過一條很大的緋聞。”他很討厭娛樂八卦,說起這些不免皺眉,“因為這條緋聞她才被關注。”
“王警官說的是三年前的事了,那件事珊珊後來出麵解釋過,都是誤會。”
八卦周刊當時報道曲闌珊與一線大哥周某有不正當關係,被指是勾引有婦之夫的小三狐狸精,更被偷拍到其與周某在酒店密會的照片。雖然照片畫質模糊,但依稀看得出確是曲闌珊。
“何導當時還沒做導演吧?”
“對,《失蹤》是我的處女作,當時我還隻是光華影業的小職員,負責給劇組打打雜,偶爾也客串跑個龍套。”何偉提起自己的過去不以為杵。
“這件事對曲闌珊的影響雖然不好,但也起到了不小的宣傳作用,可據我所知,你們對那位報道的周刊記者好像不太寬厚啊?”王警官斜了斜眼睛,何偉有意無意地看了眼牆上的鍾。
“那個娛記好像叫宋明吧,公司當時對刊發不實報道的娛樂周刊發起了訴訟,雖然最後私了解決了,但周刊對直接責任人還是予以處分,宋明被辭退丟了工作。聽說他後來單幹了,還成立了工作室,專門跟蹤明星,挖掘隱私,賣給各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