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改派曾紀澤為欽差大臣出使俄國,重新談判改約,有如虎口奪食。難度極大。沙俄進行軍事恐嚇,又以“非先釋崇不能議事”要挾,曾紀澤請求朝廷釋免崇厚罪名,朝廷隻得先暫免崇厚死罪。為幫助曾紀澤與俄方談判,總理衙門官員吸取前番教訓,對崇厚所簽訂的《裏瓦幾亞條約》及附件逐條剖析,審訂簽注,分別列出《中俄條約十八條》、《中俄陸路通商章程》等條約中有必不可行者,有尚屬可行及舊章已行者,作為重開談判的依據。曾紀澤上奏折提出:“竊惟伊犁一案,大端有三:曰分界,曰通商,曰償款;籌辦之法,亦有三:曰戰,曰守,曰和。”他認為“曰戰”、“曰守”都不可取,惟有“曰和”為上策,在談判桌上盡全力維護國家領土主權與利益,以達到改約目的。這是曾紀澤基於對當時國際國內形勢、實力的了解與判斷得出的結論,因此他不輕易附和國內清流派的激進主張,反對同俄國開戰,擔心兵戎一啟,後患不可收拾。光諸六年六月二十四日(1880年7月30日)曾紀澤一行抵達聖彼得堡。此時沙俄一方麵在中國北部、東部、西部集結重兵,軍事威脅不斷升級,一麵借口清廷仍監禁崇厚以辱俄,大肆要挾,遲遲不願重新談判。目的很明顯,企圖拒絕或緩辦改約一事。麵臨俄國大軍壓境,清政府也調動兵力作了相應準備,以防不測。為促改約,堵住俄方的借口,六月二十九日(8月4日)曾紀澤致電總署:“俄外部以未商改約之先,罪使籌兵,從古所無,非先釋崇不能議事。”七月初六日(8月11日)他再電告:“懇免崇厚罪名。”這樣,清廷於七月初七日(8月12日)下諭旨宣布加恩開釋崇厚,並令曾紀澤妥慎辦理所議條約。
崇厚獲釋出獄了,但俄方並不願意使談判順利進行,設置種種阻撓。俄陸軍大臣米留金專門召開特別會議研究對策,會上格爾斯堅持談判應在北京而不是聖彼得堡舉行,也不以曾紀澤為談判對手。俄外部大臣熱梅尼威脅說:“如彼此意見不洽,吾人可令布策前往北京,藉以避免顯示決裂之痕跡。”布策已動身在往北京的路途上,隻是在曾紀澤一再堅持下,後經熱梅尼電奏沙皇同意,布策奉召回俄,中俄談判才在聖彼得堡繼續進行。熱梅尼極其霸道地聲稱:“惟不論談判之地何在,吾國艦隊固始終留在彼處作為一種威脅也。”曾紀澤在此種困難情形下,按照朝廷旨意,“據理相持,剛柔互用,多爭一分,即少一分之害”,他吸取崇厚被愚弄被恐嚇的教訓,不懦弱不屈服,采取“與之事事麵爭”之策略,在界務、商務、償款三件大事上“悉心計較”,及時用電報和總理衙門相互通氣以取得共識,並電請總理衙門代奏。在候旨期間,曾紀澤與布策先行商議條約章程底稿,“逐日爭辯,細意推敲,稍有齟齬,則隨時逕赴外部,詳晰申說,於和平商榷之中,仍示以不肯苟且遷就之意”,對崇厚原訂約章作了多處修改。
經朝廷允準,光緒七年正月二十六日(1881年2月24日)曾紀澤與吉爾斯、布策在聖彼得堡簽訂《中俄改訂條約》。四月十八日(5月15日)清政府批準《中俄改訂條約》。曾紀澤經過七個月的艱苦努力,在談判中取得了一些勝利,維護了中國的部分領土主權和利益,減少了崇厚簽約造成的損失,尤其是爭回了伊犁西南境特克斯河流域,但新條約中不得已仍保留著《裏瓦幾亞條約》中的一些條款,失去了霍爾果斯河以西地區和北疆的齋桑湖以東地區,因此《中俄改訂條約》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盡管如此,能通過談判讓沙俄將已吞下去的東西重新吐出來是極不容易的,在晚清外交史上當屬罕見的勝利。這一勝利在國際上影響重大。英國駐聖彼得堡大使德費倫說:“中國逼使俄國做了她從來沒有做過的事,那就是吐出了她已經吞進的土地。”西方著名外交史家馬士說:“左宗棠用血和鐵平定了喀什噶爾,而現在曾紀澤又光榮地用和平方式收回了伊犁,中國在他的許多世紀的曆史上向來是慣於軍事勝利的,但是像曾紀澤這樣的不流血的外交勝利,在他的經驗中卻還是一個創舉。從這次經驗中,帝國的大臣們吸取了教訓。在一個距離雙方同樣遠近的邊界上,這個國家已經準備作戰——正如它的勁敵也作好了準備一樣;而且,因為有了準備,才發現外交畢竟還是一個更好的武器。但是,外交之所以能夠取得勝利,隻是因為帝國已經準備好有效地去使用武力,勝利是毫無疑問的。”光緒八年二月初四日(1882年3月22日),中俄兩國特派大臣在伊犁互換文約,中國正式接收伊犁,伊犁終於重新回到了祖國母親的懷抱。
崇厚為何犯下擅自簽訂《裏瓦幾亞條約》的重大過失呢?首先當如前文所述郭嵩燾指出的崇厚“不知洋而又畏洋”,這是他昏庸誤國的根本所在。此亦是當時清廷內一班王公貴族之通病,而崇厚更為典型。崇厚表麵上似乎熟悉洋務,尤其是前番為天津教案出使法國為其撈到相當的政治資本,使兩宮太後和朝中要員認定他是懂得辦洋務的幹才,但實際上崇厚所謂的懂外洋通洋務是“隻知其勢不知其理”,隻知道洋人船堅炮利,心中十分畏懼,惟求妥協了事。其次,崇厚身為家世顯赫的滿族親貴,其見識平庸、才能不足卻極為自負,不可一世,而任人唯親的清廷最高統治者和王公貴族將他看作“自己人”、“自家子弟”,視為心腹,寵信尤加,使他更是有恃無恐。他在出使俄國之前,張佩綸曾請朝廷敕令崇厚走陸路經新疆赴俄,既可了解伊犁前沿實情,又可和陝甘總督左宗棠商量討教;還請求朝廷不要授予崇厚“全權大臣,便宜行事”的名目,以避免其貿然鑄成應允俄方之大錯。但清廷最高統治者及總理衙門自身失職未下敕令,而驕橫的崇厚也根本不可能聽進耳去,遂一意孤行,一條道走到黑。他在聖彼得堡簽訂《裏瓦幾亞》條約後,竟然“不候召命,擅自回國”,更表明他妄自尊大、有恃無恐、罔顧國法到了何等地步,一般的官員或大臣怎麼敢如此狂悖呢?熊月之先生在為《經世悲歡:崇厚傳》一書寫的“序言”中要言不煩地指出:“崇厚受命於動亂之秋,危難之時,作為洋務大員,處理、辦理其父祖輩未曾遇到的時代難題。這時候,他以往的知識儲備顯得遠不夠用,他以往的顯赫家世、豪門生涯反而成為他辦理洋務的負麵因素。他辦理伊犁交涉、擅自簽訂《裏瓦幾亞條約》,都與他公子哥兒的閱曆有關。他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洋務官僚是同時代人,相對於崛起於草茅之間的曾、左、李,他對複雜世事的理解,對人心惟危的體察,要遜色許多,縱橫捭闔的能力也相形見絀。他最後因外交措理失當而身敗名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大變動時代那些沒有經世之才卻強作經世之事的官宦子弟悲劇的寫照。”這確是一針見血的警世箴言。
崇厚本人出獄後,並沒有省愆悔罪,吸取教訓,而是到處拜客,利用自己的關係網,通過家人或好友不斷為其申冤叫屈,希望朝廷為他翻案,自己有朝一日能東山再起。他家底富有,曾多次用向朝廷捐款來積極表現,以利複出。光緒十年八月初七日(1884年9月25日)崇厚奉旨捐軍餉銀三十萬兩。兩個月後正值慈禧太後五十壽辰,崇厚“蒙恩賞給二品銜”。次年六月初三日他又奉慈禧懿旨,為三海工程捐銀十萬二千兩。光緒十五年十一月間,崇厚拜訪翁同龢,“欲勸沈陽捐糧濟江南”,翁勸他還是折價成銀錢捐贈為好。崇厚的侄子嵩申任內閣學士,後升任刑部尚書,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嵩申“為厚請正一品封典,並上賞蔣佳夫人‘樂善好施’匾一方”,但朝廷沒有答複。盡管崇厚費盡心計多方努力,可是朝廷終因他“獲咎情節較重,均著毋庸置議”,崇厚複出的希望最終成為泡影。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九日(1893年3月26日),六十八歲的崇厚在北京舊宅病故。可笑的是,在崇厚死去三十年後,早已下台的廢帝溥儀於1922年12月1日結婚時為崇厚“平反”,接著於次年元旦頒布“上諭”,宣布對崇厚“著開複原官、原銜翎之”。這已是民國十二年了,溥儀為屍骨已朽的崇厚演出了這樣一幕滑稽鬧劇,隻能成為後人笑談。
(湯仁澤:《經世悲歡:崇厚傳》,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