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卻大叫著說:什麼叫病態?什麼叫隱私權?我是因為愛你才這麼做的,而且夫妻之間哪有什麼隱私權,婚姻就是要讓雙方都做到百分之百的透明,誰也不向對方隱瞞什麼,你熟悉我交往的人,我也熟悉你交往的人。可我交往的全都是女同事,一個男的也沒有,而你卻在電話本上保留了那麼多的異性,我不知道她們和你都是什麼關係,也許她們當中有你過去的情人,但愛情和婚姻就是要讓丈夫隻能屬於妻子這一個女人,所以我不能允許你再和她們有來往了。我這樣做也是為了你好,省得有一天你擋不住誘惑而掉進個女人精心為你設下的陷阱裏,那我不就慘了嗎?
通訊錄事件隻是妻子限製偉與異性交往的一個序幕,而在他們結婚後的兩年期間,她始終就在扮演著一個醋壇子的角色。有一次偉邀請一位外地新來北京的女作者到家裏討論一個題材,聊得很投機,一直聊到了傍晚時分,這時偉就留她一塊吃晚飯,並說妻子馬上就回來了。結果話音未落妻子就進了門,她一看見那位女作者坐在書房中,臉色一下子就變了,馬上去質問人家,你是誰,為什麼到我們家?偉趕緊從廚房出來說這是新來的作者,我們正在合作寫一部書稿。但妻子卻不聽偉的解釋,她指著人家說,你是不是和我丈夫有那種關係了,你這個外地人是不是想利用色相來誘惑我丈夫讓她為你解決在北京的生活困難,你怎麼這麼不要臉?企圖來勾引我丈夫……你們倆是不是已經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了?
那位女作者顯然沒有這方麵的心理準備,臉都變白了,嘴唇也打著哆嗦,但她仍然很有禮貌地對妻子說:您顯然是誤會了,我和偉老師隻是在一起討論我們共同構想的題材,我們沒有任何對不起您的關係……看來我在這兒是個不受歡迎的人,那我就走了……
換上別的男人可能會出於憤怒而上去打妻子幾個耳光,偉當時的確有這樣一種衝動,但偉還是忍住了,偉隻能苦笑著對女作者解釋說,妻子可能是太愛我了,所以不能容忍我與異性的交往,我剛才忘了她的這一特征,所以我向您道歉。我們還是出去隨便吃點東西吧。但妻子哪還能讓偉單獨陪著這個女性外出吃飯啊,她竟然流著淚指著門說:您快點離開我們家,以後不準你和我丈夫有什麼來往,如果我知道你們之間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關係的話,我會和你沒完的。
偉不知道別的男人如果遇到這麼一位妻子該怎麼辦,本來是很正常的工作關係,但在妻子那裏卻變成了好像在欺騙她的感情和背叛婚姻的,明明丈夫是她嫉妒心的受害者,可她卻通過流淚來“證明”她倒好像成了丈夫某種不道德行為的犧牲者、她甚至不讓偉送人家下樓,氣得那位蒙受不白之冤的女作者紅著眼圈離開了偉的家。偉也不得不連聲向這位女作者說對不起,但妻子卻瞪著偉說,你怎麼隻管對外人說對不起,我才是你們最大的受害者,你幹嗎不向我說一聲對不起。偉當時都讓她的行為給弄糊塗了,不由暗暗問自己,我這樣做真的有悖婚姻的道德倫理精神嗎?我真的就應該像她要求的那樣不能再與其他異性有什麼來往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