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十年不來看我
宋姍信箱
宋姍老師你好!
我丈夫去世的時候,兒子隻有兩歲。那時年輕,做媒的人幾乎不斷,我都拒絕了。我就想爭一口氣,獨自把兒子撫養大。我獻過十多次血,不瞞你說,我沒有那麼高尚,不是獻血,是賣血,隻是為了湊兒子的學費。那時的兒子真孝順,從不吵著要我買零食買新衣服,從小到大,他穿的都是鄰居送的舊衣服。我40歲生日那天,廠裏通知我下崗了。那天我在家裏哭,讀高中的兒子回來了,手裏捧著一隻奶油蛋糕,說:“媽媽生日快樂!”這是我40年來過的第一個生日。我抱著兒子痛哭。兒子說,媽媽放心,我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兒子考上大學了,四年的學費我都是東拚西湊湊齊的。兒子放暑假時都在做家教,盡量減輕我的負擔,還給我買過一件羊毛衫。兒子大學畢業了,回到無錫工作。也就在這時,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老徐。我結婚後,把房子給了兒子,自己住到老徐家去。從那以後,兒子就開始對我冷淡了。兒子結婚時,老徐給了他15萬。老徐沒有自己的孩子,他把我兒子當自己的孩子。兒子收了錢,卻不讓老徐參加婚禮。老徐為此很傷心。媳婦生了孩子後,我提出去幫著帶孫兒,兒子拒絕了。兒子把舊房子賣了,買了新房子,卻沒有把新房的地址告訴我。從那時到現在,十年了,兒子再也沒來看過我,我也沒能見孫子一麵。兒子換了工作,換了手機,換了房子,我沒法和他聯係上,天天想他,天天流淚。我不知道兒子為什麼這麼恨我,難道就因為我再婚了?可我這個做母親的從沒虧待過他呀。
無錫 周女士
周女士你好:
你的信裏有一點沒有說,那就是你在認識老徐以後,有沒有把老徐介紹給兒子認識一下。這一點很重要。這麼多年來,你們母子倆相依為命,彼此都是對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旦有一天,有第三個人將要加入進來,並且有可能成為家庭的新成員,成為其中一個的親密夥伴,那麼,決不能讓另一個家庭成員蒙在鼓裏,必須事先通報,必須讓他有個思想準備。當你做出人生的重大改變之前,也就是你的婚禮之前,你一定要告訴你的兒子,得到他的祝福。這一點也很重要。我絕對不是說,母親再婚,必須征得兒子的同意。我不是這個意思。戀愛自由,結婚自由,再婚也自由,任何人不得幹涉,哪怕是親生子女。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神聖權利。但是,對你們這樣20多年來相依為命的母子來說,血脈親情是比山還重,比天還大的,當有一天母親要嫁人了,兒子到很晚的時候才知情,他心中的失落是可想而知的。我知道你也有你的顧慮,怕傷害到兒子,所以遲遲不敢對兒子說。可你知道嗎,兒子大學畢業了,充滿了對人生的遐想和追求,一心要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讓母親過上好日子,這樣的時刻,卻得知母親要投入另一個男人的懷抱,由另一個男人去照顧,他會是怎樣的感受啊?越是在這樣的時候,母子倆越是要及時溝通,促膝談心,交流思想。如果你這樣做了,你的兒子會理解的。你的兒子是個孝順懂事的兒子,他為你過40歲生日時的那番承諾,是發自肺腑令人感動的。兒子知道為了把他培養成人,母親犧牲了自己的幸福,含辛茹苦20多年,可謂恩重如山。今天母親即將邁入老年,終於得到遲來的幸福,兒子會為你高興,為你祝福,決計不會阻擾你再婚。那樣,也不會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麵。這方麵,你做得有所欠缺。你以為把老房子留給兒子,就算做得不錯了。房子是有價的,親情是無價的,一套房子,遠遠抵不上母子之間的一次傾心交談。
你兒子自小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缺乏父親的撫愛和教誨,耳濡目染的是家裏的艱難困苦,這讓他養成了倔強堅韌的性格,同時也會有那麼點偏執激憤。他的很多地方都做得有缺陷,譬如在對待老徐的態度上。老徐把他當兒子看待,在他結婚時給了他15萬。看得出,老徐不是有錢人,這15萬是他這輩子的辛苦積蓄。誰料,你兒子結婚時居然不請繼父去喝喜酒,這太不通情理了。當然,最不能原諒的是,因為母親的再婚,他居然斷絕了和母親的來往,十年來不通音訊,十年來不上門探望母親,不盡人倫之道,人子之孝。我不管他心裏有多大的疙瘩,這一點他是大錯特錯。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你兒子不盡贍養義務,法院會幫你找到他的。
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