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悠悠過了兩年,我遇到了吳誌明。他大我6歲,看起來挺穩重,無論是家境和工作,都挺不錯。他說我單純的眼神打動了他,他喜歡經曆少的女孩,對我很寵愛。我們交往了一年多就結婚了,他怕我與公公婆婆合不來,買房搬出去住。
我媽很注重培養我做家務,剛結婚時,我就能把家裏的活打理得井井有條,對吳誌明也是照顧有加。懷孕之後,吳誌明認為站櫃台太辛苦,家裏也不缺我掙的錢,叫我辭職專心做全職太太。我們沒有共同的愛好,他對我看的肥皂劇不感興趣;我對他談論的時政軍事和文學也沒興趣。我們最大的共同樂趣就是帶著女兒點點,一同去廣場或公園玩兒。
我發現吳誌明不對勁的時候已經晚了,他和那個女人已經陷得很深了。我查到他的短信和通話記錄,一長串的都是那個女人的手機號碼。可他就是不肯告訴我那女人是誰。我回想起來,他對我的冷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我一心撲在對女兒的育養上,對夫妻生活也不熱衷,忽略了他的變化。他的理由是精神空虛,和我談不到一塊兒,所以就找了個紅顏知己,閑時聊聊天,沒越軌。我就不信,半夜還在發短信打電話的,就沒點什麼事?
我們本來就不濃的感情,被這事一稀釋,更是淡而無味,純粹就隻是為了女兒和雙方父母而維持著這個家了。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知道了那個頻繁與吳誌明聯係的女人就是他大學時的初戀女友,因為是異地戀,女方的父母堅決不肯讓她跟吳誌明結婚。吳誌明消沉了好長一段時間,就聽從父母的要求相親,並且湊合著選擇了我。我不過是那個女人的替代品,吳誌明從來沒有真正愛過我。
被這個真相打擊之後,我轉而在網上尋找刺激,想嚐一嚐放縱的滋味。但很快吳誌明就知道了,他看著電腦裏不堪入目的聊天記錄,大吼了一聲:“離婚!”
我理虧,但吳誌明也有錯。我本來想答應,但想到女兒還年幼,自己學曆又低,找工作不易,離婚之後,我該怎麼生活下去?於是,我懇求他給我一個機會,我們以後都好好過,別再三心二意的了。
吳誌明卻不答應:“我對你已經沒感情了,就借這個機會分開吧。既然兩個人都有錯,離婚的原因咱們都保守秘密。”
我無奈地接受了現實。女兒和房子歸我,他還給了我一些錢,但我知道,如果隻靠這些錢和他付的撫養費來生活,總有一天支撐不下去。我得為自己找一條出路。
不久之後,他再婚了,妻子就是他的那個初戀。聽說那個女人一直對他念念不忘,談戀愛是一吹再吹,熬成了老姑娘,她父母也就由著她了。
重歸社會,我茫然失措
我覺得自己上了吳誌明的大當,可已經晚了。我跑人才市場,查報紙和DM廣告裏的招聘啟事,到處找工作,可我在家已經超過7年,與社會脫了節,學曆又低,找新工作難;想做回老本行,年齡又偏大了,找熟人幫忙也沒用,經理說不缺人手。
我隻好回到家裏,算著存單和存折裏剩下的錢,盤算著今後該怎麼辦。我媽搬過來替我照顧孩子和做家務,看到我混成現在這樣,也是長籲短歎的,說再這麼下去,可怎麼生活呀。
我考慮,還是去學點一技之長,或者進修拿個大專文憑吧,這樣工作可能好找一些。可是,孩子會拖我的後腿,這文憑也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拿到的,再說,以我的水平,能不能拿到還是個未知數。思來想去,我還是放棄了。
我發現了男女離婚之後待遇的不公。吳誌明舒舒服服地再婚了,我卻拖著女兒,連個工作都找不到。一想到這事,我就怨恨不已。
我媽說,既然已經做慣了全職太太,在家務活上是一把好手,那就做做家政看。我的臉皮可沒那麼厚,要是遇上熟人,特別是吳誌明的朋友同事,我的臉往哪兒擱?
無法就業,那就創業。我把存款取出來,到商場租了個攤位賣服裝。折騰了幾個月,辛苦不說,還掙不了什麼錢,反倒貼了攤位費和各種成本。
這社會變化太快了,等我重新與它接觸,已找不到自己的任何位置。被現實碰得頭破血流後,我茫然失措,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女兒又快讀小學了,各種費用隻會增多不會減少,想起來就頭疼。
這時,我媽帶來了一個好消息,她有個愛做媒的老同事得知我離婚了,就告訴她有一個帶孩子的離異男人在找對象,讓我去看看合不合適。
女人沒工作,能找個好人家也好。我正眼紅吳誌明再婚呢,要是那個男人不錯,還願意和我結婚,那我就跟吳誌明半斤八兩,扯平了。
於是,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帶著點點到酒店去和那個叫王勁的離婚男人會麵。這是和媒人說好的,為了避免以後變成了一家人後出現各種矛盾,還是把孩子帶來,看看他們合不合得來。
這次相親皆大歡喜。王勁的本意就是想找個能照顧孩子、做家務的全職太太,我的模樣也很合他的心意;我聽說王勁的收入不錯,有樓有車,養家不成問題,也很滿意;兩個孩子一見如故,在包廂裏追逐著玩得很開心。不等媒人提醒,我們已經互換了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