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吧!”
“好。”
短短兩句話,結束了七年的情侶關係。
陸崇平望著那曾是他最親密的人,不得不感到陌生,為何她能平靜提出分手,彷佛隻是在說要看哪場電影,神色安詳到近乎殘忍。
而讓他更無法理解的是,為何他總無法對她說“不”?為何他永遠拒絕不了她?
桌上的咖啡已冷,白色霧氣消失在兩人之間,彷佛突然看清了什麼,從一個夢境中走出來,才發現四周是如此荒涼,玫瑰園中隻剩荊棘。
雷若璿一身黑色調穿著,像在參加自己愛情的葬禮,她嘴角仍是那淡淡的笑,因為若不逼自己笑,她怕就要哭了。
“我放在你家的東西,請你收好以後,用快遞寄給我。”
“好。”
“你放在我家的東西,我也會收好,用快遞寄給你。”
“好。”
交代完畢,她打開皮包,拿出自己那杯飲料的錢,不疾不徐放到桌上。
“你……”他喉嚨被什麼梗住了,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隻是一個小小動作,卻揭穿了他最不想麵對的事實──從此他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不能理所當然地請客了。
七年前,就是從一次請客不請客的話題,開始了他們糾纏的緣分,過去她也提過幾次分手,卻不曾表現得如此堅決。
這麼說來,他已經沒有任何希望,而她也沒有任何留戀了?
“就這樣吧。”彷佛看出他內心的疑問,她下了個結論,站起身走向大門,也走出他的生命。
真的就這樣了嗎?他握緊拳頭,忍住追上去的衝動,隻因追上了他也不知該怎麼做。
一切都是他的錯,是他忘了什麼叫嗬護、什麼叫珍惜,當感情要從手心溜走,連佛祖的手也握不住。
即使他仍深愛她,卻已無信心讓她快樂。事實上,他造成的隻是她的不快樂。
隔著玻璃窗,他望著她的背影,直到那倩影完全消失,久久無法移開視線,眼看外頭飄起了雨,他還有資格為她撐傘嗎?
端起她沒喝完的咖啡,吻過她留下的粉紅唇印,緩緩喝下喉,一滴不剩,苦得讓他眼角都酸了。
餐廳外是二月的夜晚,剛過完情人節的天空,顯得濕答答、霧蒙蒙的,看不到月亮或星星,隻有雨水滴答落下。
走在街頭的雷若璿,並不打算躲雨,反而抬起頭迎接,輕輕對自己說:“我自由了。”
但真的自由了嗎?為何呼吸一口氣也要這麼努力、這麼痛徹心肺?
雨水打在臉上,冷得沒有溫度,正好降低眼淚的熱燙,就讓一切冰封,回到當初的她,還不知什麼是愛,也不知什麼是痛。
其實她想聽到的答案並不是“好”,而是“不”,這很矛盾嗎?沒錯,一個等著被愛的女人,總是自相矛盾的。
為什麼他不說,他不要跟她分手,他要跟她在一起?
罷了,她不想再問為什麼了,還有期待才會問這傻問題,從今後她要收起期待,那就不會有失落。
走進雨中、走進霧裏,她想她的生命永遠不會再放晴。
回到家,陸崇平開始打包東西,一切屬於雷若璿的東西。
隻要是他答應她的事,都會盡力為她做到,即便是如此痛苦的要求。
五年前他從研究所畢業,在屏東種田的雙親拿出頭期款,為他買了這間二十坪大的房子,勸他說能早結婚就結婚,不要拖過了青春、錯過了時機。
那時他不以為意,心想自己和若璿已互相認定,應該先投入工作,等到他能買大房子的時候,再來舉辦一場盛大婚禮,讓所有人都羨慕他們的幸福。
而今他升上經理,年薪將近千萬,想買豪宅也沒問題,女主人卻提早告辭,不願再陪他愛情長跑。
放眼望去,屋內有他的書房、臥室、廚房和浴室,但處處都是她的影子。
浴室裏有她的毛巾、沐浴乳和保養品,廚房的用具大多是她采購的,冰箱也放著她買的牛奶、起司、蛋糕、水果,怕他工作太忙找不到東西吃。
書房裏有她的筆記型電腦、成山的漫畫小說,臥室裏是她挑的床單和窗廉,衣櫃裏還有她的睡衣、她的內衣,窗台上則是她搜集的許多蠟燭。
他們在這愛的小屋內,早已累積多少回憶、多少甜蜜,這些點點滴滴,叫他如何放下?
這小倆口的交往方式,雙方家長都能了解,畢竟現在年輕人不像他們過去,大多二十歲就結婚了,因為學業和工作,因為要打拚前程,三十歲才結婚也不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