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能源互聯網暗戰升級(3 / 3)

“如果說一定要找出豬來,我想首先可能我自己都是一個豬。”對於“找豬”的話題,東潤環能董事長鄧建清略帶調侃。

自己是豬,當然是一句玩笑話。但是這也反映出了一個不容爭辯的事實。每一個企業,甚至每一個個人,都要消費能源,或者說都要在能源體係下生存生活。這也就意味著所有人都有機會成為“羊”或者是“豬”。

“擁有龐大的用戶群體,加上增值服務,從而盈利。這就是互聯網的商業模式思維。”張濤對《能源》雜誌記者說,“隻有提供免費的服務,才能吸納更多的人,人人參與之後,這個力量就是你收費的力量。”

1994年4月20日,通過一條國際專線,中國全功能接入國際互聯網。直到互聯網進入中國10年之後,2005年,中國網民數量才突破1億人。2014年我國全年光伏發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2805萬千瓦,分布式467萬千瓦。僅占發電裝機總量的不到0.5%。由此不難看出,能源互聯網在基礎量的積累甚至還不能稱得上起步。

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時間,對於電網來說,是升級改造的緩衝期;對用戶來說,是意識和消費習慣的改變期。但是對於企業來說,就是開發商業模式,搶占市場的衝刺期。隻有在未來的市場中占據更加有利的地位,才能夠抵消市場培育期付出的代價和成本。

爭做第一

對於電網公司來說,不僅不能回避能源互聯網這個話題,更需要直接麵對。“隨著電力體製改革的不斷推進,電網公司將逐漸成為一個提供電力傳輸通道的運營商。就像現在信息互聯網的通訊運營商,提供的是信息傳輸的通道。電網公司提供的是電力流通的渠道,而不會過多幹預電力買賣之間的交易價格和活動,按流通量收取一定的過路費即可。”張濤說。

對於現在在電力係統中占據重要地位的電網公司來說,權力和職責被明顯削弱了。這是企業不願意看到的。今年2月,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出版的能源互聯網新書直接以“全球能源互聯網”為書名,可謂開題明義。

隻不過,書中強調智能電網的能源互聯網概念還頗具爭議。在能源互聯網概念火爆之時,劉振亞出版《全球能源互聯網》一書無疑頗具深意。

“國家電網像卡位選手一樣,卡住能源互聯網的概念。這在辯論裏,叫做劫持議題。”一位業內專家對《能源》雜誌記者如此評價劉振亞的新書《全球能源互聯網》,“這樣做的好處是,當其他方麵,包括市場、決策層,在討論能源互聯網的時候,似乎都無法繞開國家電網的全球能源互聯網。”

與國家電網公司這樣一個具有一定壟斷地位的大型央企不同,意識形態的追究與討論,對於眾多的新能源企業來說,並不是必須的。“意識形態我不關注。滿足市場剛需,找到商業模式才是應該關注的焦點。”張雷如此表態。

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潛力加上新電改開放售電側給市場帶來的預期,預示著能源交易的互聯網化可能會率先到來。

但是僅從電力角度的角度看,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已經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微信、支付寶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已經能夠承擔這樣的作用。因此,這個平台,不僅僅指的是能量本身交易的平台,更是能源資產管理和交易平台。

國內第一個進行能源平台模式嚐試的張雷已經將目光從風電擴展到了光伏。“格林威治和阿波羅平台是能源管理、交易、風險管理係統,現在已經服務了很多全球頂級的能源企業,未來也要為分布式、中小型業主提供專業的平台和服務。”

遠景能源也並不是唯一認識到平台在能源互聯網中重要性的企業。“任何市場的存在必須有三個方麵:買方、賣方,還有一個是維持方。從經濟學的本質來講的話,第三方一定是存在的,否則就不構成市場。”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劉誌波對《能源》雜誌記者說,“未來能源改革的方向,一定會是借鑒信息互聯網實現第三方平台的價值。”

商業模式的創新與成熟並不能代表最終的成功。模仿乃至抄襲都是不可避免的。理念上的領先隻是第一步,在經過了慘烈的市場競爭之後,才會有最終的勝利者。

隻不過,競爭的壓力可能不會僅僅來自於行業內新能源企業的數量眾多和電網公司的龐大與壟斷,信息技術企業或者互聯網企業比能源企業有更多的技術水平和互聯網經驗。這也就給這些企業進入能源互聯網提供了很好的突破口。

華為在切入光伏逆變器市場之後,如一匹黑馬攪亂了市場格局。在眾多企業看來,華為已經成功的通過逆變器為渠道,進入了光伏電站的管理市場。“華為的優勢在於信息采集和大數據分析,這是現在能源產業裏的企業不具備的。”航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歐文凱對《能源》雜誌記者說。

2014年,華為的銷售額預計將突破460億美元。這樣一個具備資本和技術實力圈外“野蠻人”的入侵,已經給能源企業帶來了巨大壓力。“華為剛剛進入逆變器市場,就把行業嚇得半死。如果加大關注,可能會讓行業內的生存更加困難。”一位業內人士這樣形容華為給行業帶來的震動。

“有第一,沒第二”。互聯網的經驗無疑在宣示著一個殘酷的事實:勝利者隻有一個。未來隻有成為這個“第一”,才有可能成為能源界的“阿裏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