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黃”色一類的東西對孩子更易造成傷害呢?這是由中小學生的個體生理狀況和心理發展水平的三個顯著的特點決定的。一是其生理上正處於發育期,性意識覺醒,性意向萌動,而“黃”色的東西像裹著糖衣的炮彈,能給人的感官帶來一時的快感刺激。因此,在其引誘下,孩子容易受好奇心的驅使,會做出不顧後果的事情。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表明,越是直觀形象的性刺激物,越容易引起青少年因模仿嚐試而走上性犯罪的道路。二是心理上不成熟,意誌較薄弱,自製力較差,黃色錄像等強烈的性刺激常會使他們產生強烈的性衝動而不可控製;三是其社會閱曆淺薄,缺乏是非判斷能力和法製觀念,容易做出“需要麵前無法律”的蠢事,容易受到壞人的引誘而上當受騙。
4.引導孩子遠離“黃色禍害”
有人說,如果一顆子彈隻能擊斃一個人的話,而一部黃色錄像、一本黃色書刊卻能打倒一批青少年。因此,成長中的孩子必須警惕這種黃色衝擊,在心理上築起一道堅固的防範大堤。
家教箴言教育孩子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抵製社會上各種不良物質的侵害,自覺地用法律約束自己,才能使孩子健康地成長,從而成為新時代的有用之才。
1997年4月2日晚,一個長期在哈爾濱市道裏區斯大林公園一帶搶劫、強奸婦女的“幽靈”,被斯大林公園公安派出所當場抓獲。而令警方大為驚訝的是,這個使當地婦女一提起來就心驚膽戰的色狼,竟然是一個不滿15周歲的中學生!更讓人痛心的是,這個15歲的初二學生原來曾是全年級學習排名前15名的學生,隻因為看了淫穢錄像後,開始不思學業,不僅學習成績一落千丈,而且“黃”毒的汙染使他產生邪念,先後7次作案,實施流氓搶劫活動。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八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根據法律的規定,家長對孩子的管教責任是非常明確的。所以,每一位父母,都有義務對自己的孩子進行科學合理的青春期教育和法製教育,要使孩子充分認識到“黃”毒的危害性,並在幫助孩子樹立遠大誌向的基礎上,引導他們自覺地抵製黃色書刊、影視以及網絡的誘惑,把全身心都投入到學習知識和有著高雅情趣的活動中去。
家長應該根據孩子生理和心理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以下幾方麵的工作:
對孩子進行科學的性教育根據孩子不同年齡段的生理、心理特點,介紹相關的性知識,解除孩子對性的神秘感,建立起科學健康的性意識。注意從正當的渠道接受青春期教育,對男女差異、性的知識有一個科學的了解和認識,正確看待和處理自己在青春期發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消除對性的神秘感。
讓孩子自覺遠離“黃”毒教育孩子做到不看、不傳、不藏黃色錄像帶和其他淫穢物品。
引導孩子用健康的愛好填補心靈的空間幫助孩子培養健康有益的興趣愛好,建立高尚的生活情趣,樹立正確的生活目標和崇高的理想,不追求庸俗下流和低級趣味的東西。少年毛澤東與朋友相約不談女人、不用髒字的做法是值得效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