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犯賤?
別的男人都給予了我難以忘懷的回憶,或感動,或快樂。但那種感動或者快樂卻隻是一時的,並不能持久,深深的被埋藏在記憶的海洋裏,隻是偶爾翻起幾朵浪花。
它們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沒有心動。那種你不在意我時,我心褶皺的那種感覺。
懷念你送我的淡然,感謝你送給我難以忘懷的青澀時光,那段初戀雖然淡而無味,確是我最為重要的標簽性的愛戀!
它沒有讓我的爸爸媽媽發現,因為你很少會送我回家,很少會送我那些漂亮的花,很少會跟我打很長時間的電話……
但是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記住了在三年裏給我送了四次花,其中一次還是年級郊遊的時候你在路邊給我采的野花,還把它紮到我的頭發裏,真是土死了。
還有一次是咱們兩個人的小約會,我說人家院子裏的花特別好看,你就立馬去把人家院子裏的花摘了給我,就那一次還被主人家罵“熊孩子”呢。
我記住了你在三年裏一共十二次送我回家,每一次你都要執意的要送我到家門口,那時候我怕極了,害怕被爸爸媽媽知道我們的事!但是每次你要離開的時候,你知道我有多麼渴望你再停留一會嗎?
我現在在北京上大學,見過各色各樣的男人,帥氣的,能說的,文藝的,其中他們不乏送給我玫瑰花的,送我回宿舍的,但是我卻再沒有那種甜蜜的感覺。
隻想找一個類似於你的,但是你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我捫心自問,不是忘記了,而是壓根就不知道。
好了,分手就要有個分手的樣子,不多廢話了。
日本的女孩子長的很漂亮吧,聽說日本女孩是很溫柔的,但是你也要小心別讓她看到這封信了,要知道,是女孩都會吃醋的。
希望還能見到你!
相見不能,隻能懷念。
曾經你所認識的女孩:程詩瑤。
程詩瑤!
這個名字在陳希的腦海裏同樣變得很淡,淡到他已經需要琢磨一段時間才能反應過來——初戀的女朋友!
當時的陳希讀完這封長長的電子郵件,心中頗為感概。他不知道當初僅僅是因為叛逆或者說是好奇的心理,嚐試了一下男女戀愛的滋味,時過這麼久竟然還能讓那個女孩懷念。
但是事實上,因為當時年齡小,並沒有把這件初戀的事情當真,這一點,李見月跟陳希很像。
陳希覺得李見月對待感情方麵的事情得過且過,其實他也隻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陳希總結的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他倆其實是同一類人,都是對感情沒有寄托和歸宿感的人。
他們就像是別人生命裏的過客一樣,雖然偶爾會停留,但是,過客始終是過客匆匆。
盡管如此,陳希和李見月相處時間還是比他們那些所謂的男女朋友要長得多多。
可能是因為有一種親戚的關係,讓雙方都熟悉對方的家庭和有一種類似血濃於水的感情。
但是這種血濃於水經過這些年的“天作之合”(指的是長時間的接觸和類似的性格)已經慢慢發酵……
會發展成什麼樣子,陳希和李見月都不知道,可能會有很嚴重的後果,但是巧合的是他們都沒有阻止這種事情的發展,相反,抱著好奇的心理,期待著最終的情況。
李見月的初戀男友,陳希不知道她是以什麼樣的標準找的。
第一眼看到那個男孩的時候,陳希就知道他一定是某個學校的校草,而且穿著很高檔,但是李見月應該不會那樣膚淺的喜歡一個人的外貌或在外的東西,因為李見月並沒有在任何人麵前炫耀過她的男朋友。
這件事應該讓李見月自己解釋會更好,關於男朋友,她隻是因為沒有談過戀愛而接受那個男孩的請求而已。
現在,她早已知道了什麼叫戀愛,她又何必接受王程呢?
這不得不說是王程的一個悲哀。
有時候陳希會覺得,李見月要比自己更甚於理解“百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含義!
陳希與李見月在路上走走停停,其實在外人眼中他倆更像是一對長久的戀人。
但是可以證明的是,他們倆都是淡漠的人,不會在乎這些人的目光的。
並且他倆現在還隻是表兄妹,僅此而已!
【落花人獨立,微雨燕分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