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翻供的女孩(1 / 2)

“拜托了,阿舒,這個會議真的很重要,我必須去,你就幫我一次吧!”李遠澤在電話裏低聲下氣地哀求著。

“我從來不接刑案,你又不是不知道。”雲舒沒好氣地說,身為民事律師,卻屢屢陷入刑案中不得自拔,都已經成為圈子裏的笑談了。

“真的是很簡單的案子,凶手已經認罪了,隻是她還不到18歲,必須指派律師。”李遠澤在電話裏拚命地解釋,“走個程序而已。臨時換律師雖然很麻煩,但是如果是你的話,就簡單得多吧,拜托拜托。”

“好吧,不過,….”

“一個星期的麥當勞!”李遠澤一邊心疼地捏了捏自已的荷包,一邊故作瀟灑地道。

“成交!”

第一章

都是嘴饞惹的禍!

雲舒憤憤地看著坐在‘被告人’位置上,哭得一臉淒迷的小女人,耳邊不斷傳來的庭下底底的私語,

“看這個樣子,也不像是殺人犯!”

“現在的警察,也太不是東西了,這麼小的孩子…..”

“……”

好吧,還真是‘簡單’的案子,簡單到被告人當庭翻供,還倒打一耙。

李遠澤,你死定了!

“劉月婷。”雲舒沒好氣地問道,

“你剛才說,你曾經給警方做出的供詞都不是真實的?”

“是的,我…..我亂編地….我沒有殺人….真的沒有.......”

雲舒瞟了一眼公訴人,檢察院的程方的臉已經黑得像鍋底。

“那麼,你是基於什麼理由對警方承認你於2011年7月5日殺害被害人孫笑的呢?”

雲舒放緩了聲音,溫和地問道。

“我…..我害怕…..警察…..網上都說警察抓了人,如果不承認,會挨打……”小女孩就像一隻困在陷井裏的絕望小鹿。

下麵的暄嘩聲更大了。

雲舒又瞄了一眼程方,程方臉色已經成醬紫色了,看見她的目光,做了一個口型:拜托!

好吧,又是拜托。

雲舒真有一種流年不利的感覺,明明是一件‘很簡單’的案子,為什麼有向著‘黑幕’‘陰謀’之類的靠攏的預兆呢?

“警方拘留你時,有沒有對你宣布你的權利?曾經威脅過你嗎?或者動手使用暴力?”

“我.......不,沒有,我….我就是害怕…..所以,可是,真的不是我….”

混蛋李遠澤!真該讓他包下她下半年的所有大餐的!雲舒第N次在心裏罵道,看看他給她找了個什麼案子?

“公訴人,基於我的當事人已經否認了殺人的事實,請問你還有確切的證據表示我的當事人有罪嗎?如果沒有,我將申請法庭對我的當事人宣布無罪釋放。”

雲舒之前已經看過詳細的卷宗,知道這個案子最有價值的證據就是被告人的認罪,說白了,一個好律師,可以輕而易舉地駁回所有的控訴。

隻不過,這不像是程方的做事風格。

可惡的李遠澤!

“當然,”程方勉強從桌上拿起一個文件袋,

“法官大人,事發後,警方在被告人劉月婷家裏找到了她的日記,裏麵清楚地記載著她整個地殺人計劃,從跟蹤被害人,到準備**和針筒,以及作案手法,當然,還有動機。”

是了,除了劉月婷的供認,這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日記隻能意味著被告人的確有明確的殺人動機和心態,問題是,在沒有轉為實際行動之前,日記是不能作為罪證的,你還有更直接的證據,證明是我當事人‘動手’殺人的嗎?”

雲舒有些咬牙切齒地加重了‘動手’兩個字。

“當然,案發現場是在一輛公交車上,當時車上的監控清晰地記錄了整個事發過程。”

程方把一卷帶子交給一邊的法警。

雲舒隻知道有這樣一帶錄影,卻沒有看過,畢竟她接這個案子實在太倉促了,隻來得及看了卷宗,連當事人都沒見著。

現在,隻能暫時走一步看一步了,希望這個‘簡單’的案子,不會毀了她的一世英名才好!

該死的李遠澤!

“那麼,我請求當庭播放錄像,以證明公訴方的觀點。”

“準予播放。”法宮麵無表情地宣布。

很快,法庭的大屏幕上就出現了一段影像。

那是一輛老式的普通公交車,車內的設備已經顯得很陳舊,藍色的塑膠座位上嵌著空心的鐵質扶手,左前方是單獨的一列座椅,(即使看不清楚,雲舒仍然知道那一列坐位的邊上一定寫著‘孕婦專座’之類的字),在第一個位子上,坐著一個小個子男人(王浩),後麵隔了二個坐位後,便是雙人座,倒數第三排,靠窗坐著一個女孩(死者的女朋友方芳),後麵坐著的,是被害人孫笑,最後一排的中間,坐著一個女孩(安然),她的左手邊的位置上放著一大堆地行禮,右邊的一列,全部都是雙人座,靠近後門的,是兩個男人(劉一方和李平),他們後麵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周振國),從窗外慢慢晃過的景色可以看出來,此時公交車正馳上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