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巴塞爾協議演變看銀行資本監管發展(2 / 2)

三、從三代巴塞爾協議看銀行資本監管的發展

(一)資本和風險

巴塞爾協議Ⅰ首次確立了資本的構成,將資本和風險聯係起來,規定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標準比率為8%,核心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重不低於4%,這樣建立起資本和風險兩位一體的資本充足率管理機製,協議將不同風險資產配以不同的風險權重,使同樣規模的資產可以對應不同的資本量,用充足的資本來確保銀行的抗風險能力,從而保證銀行的穩健經營和發展。巴塞爾協議本著穩健和充足的理念對全球銀行的資本監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開端作用。

因此,可以看出巴塞爾協議Ⅰ體現的監管思想是明確銀行資本的構成,從而用資本來約束風險,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促進全球銀行體係的穩健。

(二)風險資產和全麵風險管理

巴塞爾協議Ⅱ在巴塞爾協議Ⅰ的基礎上確立了新的資本框架,在資本約束原則不變的條件下,擴大了資本計算中對風險資產的覆蓋,巴塞爾協議Ⅱ的三大支柱即是它的核心思想,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提高風險計量的準確度,它修改了巴塞爾協議Ⅰ中隻考慮信用風險的不足,而將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也納入了風險資產的計量。巴塞爾協議Ⅱ通過三大支柱提出了全麵風險管理的思想,一方麵采用標準法、內部評級初級法和高級法來提高對於信用風險的計量,另一方麵明確提出將操作風險納入資本監管的範疇,即操作風險將作為銀行資本比率分母的一部分,並為此也提供了基本指標法、標準法和高級計量法三種方法來衡量操作風險。這些新方法使得對銀行風險資產的評估更有意義。

因此,可以看出巴塞爾協議Ⅱ強調的是對分母——風險資產的計量,除去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外,加入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銀行對風險資產的評估。

(三)資本和安全

巴塞爾協議Ⅲ在新的現實經濟背景的條件下借鑒巴塞爾協議Ⅱ的核心思想,對銀行的資本監管又做了一次完善。規定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由原來的2%提高到4.5%,並且要求商業銀行持有2.5%的資本留存超額資本,這使得核心一級資本的要求達到了7%。重新界定監管資本,大大提升了核心資本要求,原來的附屬資本概念被弱化,對資本扣減要求進一步嚴格,全部從核心一級資本中扣除。無論是從宏觀審慎方麵還是從微觀審慎方麵,銀行的資本要求都被大大提高。

因此可以看出,巴塞爾協議Ⅲ的核心思想是對分子——資本的計量,諸多資本條款都是要求增加資本,這也反映了在經曆了從3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後國際銀行業對資本監管的又一次加強。巴塞爾協議Ⅲ是全球金融危機的產物,反映了國際銀行組織對銀行自營交易、衍生品和資產證券化等銀行活動的更高資本要求,它強調了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結合,以確保銀行在最低資本監管的基礎上提高抵禦係統性風險的能力。

四、結語

巴塞爾協議的每一次修改和補充都是根據當時的國際金融環境進行的,因此它一直都是國際銀行業共同遵守的資本監管國際準則,對各國的監管部門來說,銀行業的資本監管是必不可少的。資本是銀行及其稀缺又珍貴的資源,所以在未來的發展中銀行的資本勢必會麵臨更加嚴格的監管。尤其對我國商業銀行來說,如何增強資本質量,進行有效的資本補充,以在日益複雜的國際金融環境中保持良好的競爭力,這都是需要我國的監管部門和銀行業共同思考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羅平.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研究文獻及評書[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2] 梅良勇,劉勇. 巴塞爾協議Ⅲ的資本監管改革及其影響分析[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12):8-10.

[3] 杜婷.巴塞爾協議Ⅲ政策影響研究[J].金融發展評論,2011(12):35-41.

[4] 鍾偉,謝婷.巴塞爾協議Ⅲ的新近進展及其影響初探[J].國際金融研究, 2011(3):.

[5] 寧喆敏.“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對銀行業的影響[J].開放導報,2012(2):.

[6] 馮乾,侯合心.資本監管改革與資本充足率——基於巴塞爾協議Ⅲ的上市銀行分析[J].財經科學,2012(2):.

[7] 寧喆敏.巴塞爾協議Ⅲ的變革及其影響分析[J]. 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36(3):8-10.

作者簡介:張萌(1993-),女,漢族,山西臨汾人,安徽財經大學金融學院2010級本科生。

(責任編輯:劉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