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蘭州市多元支柱產業培育與發展研究(1 / 2)

蘭州市多元支柱產業培育與發展研究

金融理論

作者:蘭海霞

【摘要】一個城市的經濟發展,由於資源稟賦、區位條件、發展基礎不同,客觀上需要多元支柱產業作為支撐。對於蘭州市來說,培育發展多元支柱產業,就是要從現有的產業發展基礎條件出發,克服產業結構中存在的問題,加大對多元支柱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優化其發展環境,努力提升多元支柱產業的競爭力。

【關鍵詞】多元支柱 產業結構 對策

城市的發展歸根結底是產業的發展,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支柱產業的支撐和帶動。支柱產業的選擇是關係到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合理化的關鍵。一個產業是否成長為支柱產業,需要具備和滿足一定的條件。對於蘭州市來說,努力培育發展多元支柱產業,打造新的產業優勢,形成新的產業支撐,才能破解當前發展中的一係列矛盾和問題。

一、蘭州培育發展多元支柱產業的條件

(一)蘭州產業結構特點

根據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相關資料分析,蘭州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方麵,產業結構整體不斷優化。010年蘭州經濟結構繼續呈現“三二一”的倒金字塔形態,三次產業結構比重為3.07∶48.09∶48.84。非公經濟發展較快,2010年非公經濟增加值433.4億元,增長23.1%,占全市GDP的比重為39.4%。另一方麵,私營經濟增勢迅猛。據蘭州市2010年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顯示,蘭州市私營企業9415個,較2004年增加4429個,增長88.8%,占蘭州市企業法人單位的比重達到61.7%。

(二)蘭州培育發展多元支柱產業的有利條件

經過6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的開發建設,蘭州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經濟總量日漸擴大,經濟結構得到較大調整,在全省和西北區域經濟中的集聚輻射功能進一步增強,為培育發展多元支柱產業奠定了堅實基礎。一是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十一五”時期,蘭州生產總值、大口徑財政收入、地方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增加值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十五”末相比,分別實現翻倍增長。二是具備多方麵的發展比較優勢。蘭州在大西北處於“座中四聯”的有利位置,是新亞歐大陸橋的節點城市,也是區域性的商貿中心和物流基地,在開拓西部大市場中具有較強的集聚輻射功能。獨特的區位、豐富的資源和科教人才優勢為發展培育多元支柱產業創造了良好條件。三是具備堅實的產業發展基礎。蘭州作為我國“一五”、“二五”和“三線建設”時期重點建設的工業城市,長期以來形成了以石油化工、裝備製造、有色冶金、能源電力、建材等為主體,門類比較齊全的工業體係和產業特色,為發展培育多元支柱產業提供了重要依托。

二、蘭州產業結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過多年的發展,蘭州已初步形成了一個多元化的產業體係,但是產業結構中仍存在一些影響和製約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

(一)產業結構仍不盡合理

由於長期曆史發展延續,蘭州特殊的工業化道路導致了其產業結構和相應的空間結構不合理發展,具有典型的二元經濟特點。蘭州市產業結構以重化工業為主,特別是資源加工型占主導地位,輕重工業比例長期以來維持在2:8左右。蘭州輕工業結構調整滯後,原有的食品、紡織等地方骨幹企業消亡後,沒有開發出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重工業由於優化升級緩慢,產業關聯度低,產業鏈短,附加值低,資源優勢並沒有轉化成經濟優勢,新興產業發展緩慢。第三產業中金融、房地產、信息傳輸、現代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占第三產業的比重僅為53%,同時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相對較低,長期處於省會城市末位,製約消費需求的增長,從而導致第三產業發展緩慢。

(二)產業集群發展緩慢

從蘭州市企業結構看,一方麵企業規模普遍偏小,關聯度不高,優勢企業、骨幹企業群體較少,規模經濟效益較差。蘭州市銷售收入上百億元企業僅為3家,上10億元企業為39個。另一方麵,中央與地方企業工業融合度較差,隸屬於中央的大中型企業從定點布局到基建投資、技術改造等方麵受國家支配。同時大中型企業的主要產品調出比例大,對市內地方經濟的輻射力和擴散效應微弱,使得大中型企業優勢難以全部發揮,地方經濟劣勢得不到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