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問題分析(2 / 2)

3.過快的投資增長率

房地產發展迅速,因此房地產投資已成為一個可以帶來巨大的利潤行業。部分開發人員為了獲取暴利,貸款投資,大幅增加了市場泡沫,增加了房地產金融風險。

4.銀行操作的不規範性

主要表現為:(1)貸款調查評估不規範。例如:一些評估公司為了迎合委托人的特定意圖,采取各種違規違法手段偽造評估價值,以獲得穩定的、較高額的收入。(2)滯後的貸後管理,監管不嚴格。某些銀行為了完成任務,非常重視前台營銷,忽視了貸後管理,使得貸後管理不到位;此外,某些銀行沒有認真落實對一些房地產項目貸款的限製性條款,且沒有對項目貸款資金實行封閉管理,再加上對房地產開發商們的資金流動也不甚了解,缺乏有效的管理機製和人員。(3)過於注重審查第二還款來源。銀行往往對借款人的第二還款來源的審查過於重視,忽視了對借款人的收入、現金流,還款意願和能力及信用度等還款條件的審核,把貸前風險關轉移到了貸後,推遲了本應該在貸前把好的風險關。

(二)房地產金融風險形成的外部原因

1.國家政策、法規的變化

整個房地產金融市場環境不能離開這個國家的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一旦後者變化將影響到前者,進而影響整個房地產市場未來的發展趨勢,嚴重影響房地產金融風險。

2.彙率變動及本國利率變動

國際經濟的變化將導致彙率的變動,進而影響其經濟環境,但也影響了開發者的房地產投資,導致房地產金融風險變化。房地產市場的不確定性,因此增加。

四、預防措施

(一)製定完善的金融機構製度

現在,金融房地產業務和風險控製過程設計落後房地產市場變動率,金融機構也很難發現風險的存在,即使感知,也比較滯留。麵對這樣的形勢,銀行應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研究工作,提高內部控製係統。第二是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風險控製係統。

(二)加大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

房地產市場穩定是國家財政穩定的重要角色,所以國家必須對房地產市場有效宏觀調控,減少房地產金融風險,使金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央銀行將進一步的調查和分析,提高分析精度。同時,建立房地產風險預警係統,及時預期可能的風險,采取措施,對金融機構控製和指導、加強監督力度。

(三)建立社會信用體係

解決開發商或個人不誠信的問題隻有通過社會群體的共同努力。一方麵法律來懲罰那些不講誠信的開發者或個人;另一方麵,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來監督開發者和個人,給予公正的評價,懲罰違反誠信的開發商或住房貸款的用戶,這可以大大提高房地產貸款的安全。

(責任編輯: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