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911最終定型
為保障新出品的自動手槍性能優良,勃朗寧專程前往柯爾特公司位於哈德福德的兵工廠親自監督製造樣槍的每一個零部件,確保它們都能達到設計要求。新製造的M1910於1911年3月3日再次提交給軍械司。在嚴酷的測試中,每一支手槍都被要求進行6000發槍彈的耐久性試驗,每射擊100發,可以有5分鍾的冷卻時間;每射擊1000發,可以將手槍分解並進行簡單的擦拭維護。射擊完6000發槍彈後,還需要繼續進行極端測試和非正常彈藥測試,前者包括汙染物測試和耐鏽蝕測試,後者則是指用外形和裝藥量略有誤差的槍彈進行射擊。這一次,由勃朗寧親自改進設計並且監督製造的樣槍大獲全勝,征服了所有參試人員。1911年3月20日,軍械司出具了一份測試報告,聲稱“有理由相信柯爾特公司設計的自動手槍是最好的,因為它更耐用、更可靠,當有零件損壞時,也更容易更換,並且射擊精度也較好”。9天之後,也就是1911年的3月29日,由勃朗寧最終完成設計、柯爾特公司生產的新型0.45英寸口徑自動手槍被美軍選定為製式軍用手槍,命名為美軍M1911自動手槍,並於次年4月開始正式裝備部隊——一代名垂史冊的自動手槍由此誕生。
正式定型的M1911手槍的外觀和結構基本與M1910相同,但將木質握把護板進行了重新設計,將其尺寸加大,網格狀防滑紋加深。該槍從1912年1月起持續生產到1923年3月4日,直到被改進型M1911A1手槍所取代。
M1911采用槍管短後坐式自動原理,槍管偏移式閉鎖方式,外露回轉式擊錘發射機構,由7發可拆卸彈匣供彈,設有不到位保險、手動保險和握把自動保險,采用片狀準星和U形缺口照門。全槍除握把護板用胡桃木製造外,其餘均係鋼質,而且所有外露的零部件表麵均經過高亮拋光和發藍處理,外觀非常漂亮。該槍全槍長216mm,槍管長127mm,全槍質量1.08kg。
1912年7月3日,美國海軍也開始正式裝備這種手槍,稱為海軍型的M1911在套筒右側刻有“MODEL OF 1911. U.S.NAVY”的銘文,其生產一直持續到1915年5月3日,共生產了15075支。而陸軍型M1911則總共生產了578473支。除了這兩種式樣外,還有一種專供海軍陸戰隊使用的M1911自動手槍,全部由柯爾特公司生產,前後製造了8批,一共製造了5150支。
初經戰火:
一戰期間的M1911
全麵擴大生產
在美軍正式裝備M1911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就爆發了。此前美軍已於1911年4月24日從柯爾特公司訂購了31344支M1911,在美國正式參戰前的1917年初,又從柯爾特公司和經特別許可生產的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共訂購了超過10萬支的該型手槍。其中有一半是從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訂購的,這筆大訂單甚至促使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專門成立了一個手槍製造廠。
雖然戰前美國政府已經購買了相當數量的M1911裝備軍隊,但隨著美國對德宣戰後歐洲戰事進一步擴大,這些手槍的數量明顯不敷使用,因此陸軍部增加了采購量。根據官方報告稱,在1917年4月6日美國國會宣布加入戰爭以後,陸軍部很快向柯爾特公司下達了以每支14.5美元的價格訂購50萬支M1911的訂單。到了1917年10月,對M1911的訂購數量又進一步增加到76.5萬支。後來這個數字又經過兩次上調,最後的采購總量達到了驚人的270萬支。很明顯,這樣龐大的訂單完全超出了當時已有廠家的生產能力。作為權宜辦法之一,政府想到了呼籲市民捐獻出他們以前購買的商業版M1911,但隻有極少數市民響應這一號召。
前方急需更多的M1911,但柯爾特公司卻沒有能夠迅速提高產能的好辦法,針對這一矛盾,陸軍部開始研究增加M1911生產廠家、擴大采購範圍的可能性。1917年中期到1918年初,政府方麵開始與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Remington-U.M.C.)和溫徹斯特連珠武器公司(Winchester Repeating Arms Co.)進行洽談。最終,這兩家公司分別獲得了50萬支的M1911生產合同。根據協議條款,由柯爾特公司提供樣槍和圖紙技術資料,要求兩家新製造商生產的手槍必須能和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生產的產品實現完全互換。但在具體實施時,問題很快就出現了。由柯爾特公司提供的圖紙很多都僅標明了名義尺寸而沒有公差,於是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隻好根據樣槍實物重新繪製藍圖。這套補救圖紙後來也被其他承擔M1911生產任務的廠商采用。由於戰爭結束得比預想得要快,美國政府於1918年12月12日終止了與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的生產合同,最終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共向美軍交付了2.2萬支M1911,隨後就封存了生產線。1919年夏,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上繳了製造手槍的相關設備,並運到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封存起來,直到二戰爆發後又重新啟用。而溫徹斯特連珠武器公司當時急需生產其他武器,因此軍械司曾建議將該公司的M1911生產合同轉移給別的廠家,雖然合同規定的生產數量從50萬支降到了10萬支,但溫徹斯特連珠武器公司直到最後也未能完成全部生產任務,剩餘零部件全部移交給了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
1918年7月1日,美國政府也曾與加拿大北美武器公司簽訂合同,以15美元一支的價格采購50萬支M1911,美國方麵還同意提供原材料。不過就在當年的12月4日,美國政府又取消了與北美武器公司的合同,此時工廠還沒有組裝出一支正式產品,也沒有一支交付給美方。但還是有大約100支的樣品被生產出來,如今這些手槍已經相當罕見。
除上述公司外,美國政府還找到其他一些製造商加入生產M1911的行列,如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地亞哥的A.J.薩維奇軍需品公司(A. J. Savage Munitions Co.)、位於俄亥俄州代頓市的國家收銀機公司(National Cash Register Co.)、位於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蘭斯頓自動鑄字機公司(Lanston Monotype Co.)、位於紐約州猶卡蒂市的薩維奇武器公司(Savage Arms Co.)、位於密歇根州底特律的伯勒斯計算器公司(Burroughs Adding Machine Co.)以及位於加拿大魁北克的北美武器公司(North American Arms Co.)和位於蒙特利爾的卡隆兄弟製造公司(Caron Brothers Manufacturing Co.)。這些合同基本都是在戰爭結束前3個月簽訂的。但是隨著戰爭的終結,1919年初所有這些合同均被取消。不過,這些廠商都是隻生產M1911的零部件,真正製造成品手槍的隻有柯爾特公司、雷明頓-聯合金屬彈藥公司、斯普林非爾德兵工廠和加拿大北美武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