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西省祁縣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情況分析(2 / 2)

2.4 衛生監督案件查處情況

2011-2012年兩年無一起處罰案件。

3 分析討論

(1)從統計數據表明祁縣農村人口21萬,占祁縣總人口的77.8%,屬於農業縣。農村飲用水的衛生監督應工作是全縣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的重點。

(2)各水廠的衛生管理亟待加強。從調查結果看,各水廠的領導和供、管水人員,從來沒有參加過有關培訓;衛生意識淡薄是造成現在存在諸多問題的主要原因,從現場調查過程中得知,沒有各項保障供水安全的衛生製度;全部未申領到衛生許可證。

(3)水處理設施簡陋。大部分水廠隻是建立了供水管網,沒有沉澱、過濾、消毒等飲用水水處理設施,水源水不經處理,直接通過管網供農村居民生活飲用,忽視了衛生設施的建設。

(4)水質監測情況。從收集的飲用水監測資料看到,兩年隻監測了46個水廠,檢測184份樣品(其中62份水源水,122份出廠水),合格數136份,合格率73.9%,不合格率達到了26.1%。集中供水水廠的年監測覆蓋率僅為14.2%。不能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測。

(5)對農村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的處罰力度不夠。2011—2012年中,未進行過一例有關農村生活飲用水的處罰案件。

4 對策和建議

4.1 對農村水廠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一個水廠的正常運轉,離不開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掌握實用技術的職工隊伍。因此對農村水廠的運行管理人員和監測人員進行培訓尤為重要,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一定的衛生和法律知識以及實用技術等,提高綜合素質,使農村水廠持續、穩步運行。

4.2 建立規範的管理機製

農村供水工程往往存在重建輕管的現象。建議農村供水的管理機構,因地製宜製定相應的運行管理條例及嚴格的規章製度,從水廠自身把好安全供水關。

4.3 加強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加快基層衛生監督機構體係建設步伐,盡快構建鄉鎮衛生監督機構,培養留的住的基層衛生監督員,改善衛生監督力量不足的局麵,加強農村衛生監督工作。

4.4 加大處罰力度

執法力度的不夠是農村水廠存在諸多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應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針對生活飲用水衛生違法違規行為施以重拳,以法律法規的尊嚴,有效懲治違法違規行為。

4.5 政府做好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建議政府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如衛生、水利、建設等部門之間要做到目標一致、信息互通、協調配合。特別是對新建的水廠要做好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把好準人關。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技術人員,提高檢測能力,降低監督監測成本,節約日常性開支,解經費不足之難,做好農村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讓全縣農民喝上衛生合格的自來水,以提高農民身體素質,為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