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懷孕280天的禁忌(4)(3 / 3)

孕婦優生忌節食

有人認為,懷孕時節製飲食,可使胎兒小些,便於分娩。另外,有的孕婦怕產後過度發胖,也要孕期節食,這些做法都是不正確的,會直接影響優生。

我們所說的保證孕期營養充足並非指多吃或想吃什麼就吃什麼。要講究平衡膳食,亦即中醫所說的孕婦飲食之“三宜三不宜”(宜淡不宜濃、宜輕清不宜重濁、宜甘平不宜辛熱)。

據此,孕婦隻要每天輪換吃上些蛋、魚、肉、動物內髒、芝麻、核桃、大豆及豆製品等即可保證腦發育必需營養素的攝入量。另外,要忌食油膩。孕婦每天營養攝入量一般應比正常人的熱量增加1255千焦,蛋白質增加25克。打個比方說,100克雞蛋中含熱量669.4千焦,蛋白質13克,那麼,孕婦每天應增加的營養素攝入量約相當於4個雞蛋的量。

孕婦要禁用溫熱壯陽之品

孕婦要禁用溫熱壯陽之品。鹿茸、鹿角膠、胡桃肉、胎盤等屬溫補助陽之品,會滋生內熱、耗傷陰津,孕婦也不要服用。如果確屬病情需要,也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孕婦可本著“產前宜涼”的原則,酌情選用清補、平補品。

孕婦要忌不正之食

古人對孕婦飲食宜忌頗為重視,孫思邈提出“割不正之食”,程仲齡則嚴格指明:“有孕之後,應忌食之物,切宜或謹”。程氏列舉諸項。僅是一家之言,還需研究驗證。但一般認為,孕婦不宜食犬、馬、蟹鱉、毛蚶、辣椒等不正不潔、怪味生冷辛辣之物,否則容易損傷腸胃或發生異性蛋白變態反應,給孕婦和胎兒帶來不良後果。

忌不正之食,還包含著飲食衛生的意義。孕婦宜食有營養容易消化的食物,正如《達生篇》所說:“飲食宜淡泊不宜肥濃,宜輕清不宜重濁,宜甘平不宜辛熱。”《逐月養胎法》也說:“飲食精熟”、“無大饑、無甚飽、無食幹燥。”以保護脾胃功能,有利於孕婦對營養的吸收,中醫認為,滋膩原味和辛辣炙熱之品,助濕化熱生火,孕婦多食之後,易致胎熱胎動、胎漏、胎肥、難產,或使嬰兒多發瘡瘍腫毒、目赤便秘等疾病。因此,孕婦切忌嗜味偏不正或有刺激性的食物。

孕婦忌食田雞

有人剖檢267隻虎斑蛙,發現在160隻蛙的肌肉中就有383條裂頭絛蟲的蚴蟲。這些蚴蟲進入人體後容易寄生在軟組織內髒,它們具有極強的活動能力,善於鑽孔,破壞性極大。裂頭絛蟲的蚴蟲進入組織後,能引起局部組織發炎、溶解、壞死,形成膿腫和肉芽腫等。如寄生於要害部位便會導致失明、癱瘓、抽搐、癲癇發作等並發症,嚴重時還可引起死亡。孕婦被感染蚴蟲,還能穿過胎盤侵害胎兒,造成胎兒畸形。

此外,農田長期施用各種農藥,隨著耐藥性的提高,不少昆蟲未被殺滅,青蛙捕食了這些昆蟲後,體內積聚有大量殘留的農藥。據有關部門檢驗發現,蛙肉內含有機農藥的殘留量是豬肉的31倍。以此觀之,如果大量吃蛙肉,其危害可想而知。

孕婦忌吃黃芪燉雞

妊娠晚期孕婦忌吃黃芪燉雞。孕婦,尤其是要臨產的孕婦,吃黃芪燉雞後,不少人會出現過期妊娠,因胎兒過大而造成難產,不得不用會陰側切、產鉗助產,甚至剖宮來幫助生產,給孕婦帶來痛苦,同時也有可能損傷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