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軍功製度和專利製度(2 / 2)

就憑這幾句話,張天佑就對這家夥刮目相看,回想前世製定法律也是非常慎重的,果然是專業人士!

馬上道:“你說的很對,就先製定條例,天書啟示律法以後就叫法律,以後還得規範法律的起草、製定、推廣、變更程序,這些就教給你了,當我猛龍軍的立法部部長如何?”

宋傑一愣:“能夠一展所長,我當然願意,不過聽說這部長乃是猛龍軍高位,在下沒有功名,就怕不能勝任。”

部長相當於尚書,隻是大家內部說說,可不能傳出去,不過宋傑聽陳青說過一些情況,知道部長算是猛龍軍的高官了,所以有此一說。

“你放心去做,要是不勝任,我自然會免你的職!”

“那我不得不提醒司令,就算是製定了條例,還得遵守才是,如這《大明律》,哪怕是還能適用的,如今又有誰遵守?大明的江山,我看始亡於律法……法律形同虛設。”

“這些以後再論,天書有些啟示,我們一起來定個初稿吧。”

不得不親自參與,第一條就得明確科技神的地位,不然以後法律淩駕於科技神之上還了得,這個大旗不能倒,自己的地位也不能動搖。

以後的日子,張天佑就與宋傑泡在一起製定三個製度,陳貴時不時也來建言一番,然後征求那些院長和部長意見。

在他操控之下,軍功製度、專利製度總算是先搗鼓出來了。

這軍功製度還專門去找薑裏商議,這家夥雖然沒有在此站崗了,卻不影響兩人交情。

薑裏對猛龍軍一直倍感興趣,當即提了不少建議,隻是對沐天波是否同意土地獎勵表示沒有把握。

張天佑也沒把握,還是等時機成熟的時候再提出好了。

軍功製度方麵,猛龍軍功放棄了明朝的首功製度,所謂首功製就是首先砍下敵人的頭顱,這製度導致了殺良冒功大幅增加,而且為了爭奪頭顱,士兵彼此還相互暗算。

直接定下了十二等軍功,根據戰場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來評定軍功獎勵土地,最高的獎勵一千畝,由憲兵隊負責審核軍功,有弄虛作假的直接殺頭。

所有軍功為提拔升級的依據,不過要得到具體的土地獎勵,得等到三十歲退役以後,要是中途犧牲,這獎勵就立即下發給其直係親人或者指定之人。

至於專利製度,就由他講個大概意思,讓宋傑製定出來。

凡是依照天書啟示的內容發明出來的東西,專利權歸猛龍軍,要是有用的,天書自然會提示如何獎勵,最高獎勵土地不得超過一千畝。

要是個人發明的東西,借助了猛龍軍的設備,那麼專利權屬於猛龍軍和個人共同所有,獎勵也得看具體作用由天書啟示來指示獎勵多少。

要是個人完全依靠自己發明的東西,不管是涉及軍事的還是民生的,專利權優先賣給猛龍軍,獎勵同樣看具體作用由天書啟示來指示獎勵多少。

專門聲明,土地可以交給猛龍軍後勤代管,每年得到收成的兩成,要實物或者折算銀子都行,不過目前得到的獎勵要一年後才能得到,現在不說得等沐天波同意,還得找人開荒呢。

這個專利製度完全就是針對猛龍軍內部而言,現在張天佑還沒有對外公布的本錢,隻能是暫時如此了。

土地獎勵最高不能超過一千畝,是張天佑想到此時還是農業為主,土地就是農民的命根子,要是土地被少數人掌握在手中,遲早會出亂子。

至於合同製度,這個東西對內對外都有效,得針對所有情況,所以哪怕是個製度,按照宋傑的說法,也不是一時能夠製定的,得多方麵參考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