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洪亮吉母蔣氏家訓(2 / 2)

[16]抗節:堅守節操。

[17]勖(x俅):勉勵。

[18]從俗:迎合時俗。

[19]賈人:做生意的人。

[20]鹹:都。

[21]從子:侄兒。

【譯文】

洪亮吉的父親洪楚珩在外生病回故鄉,他的母親蔣氏聽到這個消息,倉卒帶領兩個兒子坐船前往三十裏以外的地方迎接。在洛社這個地方相遇,聽到仆人們哀聲哭號,蔣氏深知不妙,於是投水自殺,幸虧隨從的老婦人拉住才免於一死。緊接著又數次求死不成,悲傷至極,不進飯食好多天。這時兒子洪亮吉才隻有六歲。從此,洪家家境日益困窘。蔣氏不分白天黑夜,寒冬酷夏,凡是有關針線縫紉、紡紗織布等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幹,以此自謀生計,率領三個女兒無時無刻不勤儉從事。……洪亮吉最初跟從母親讀書習字,……凡是古代重要書籍如《爾雅》及各種經書中的難字都要求手抄認記,定期檢查督促,未曾請外邊教書先生來施教。學到這個程度後才開始送洪亮吉去娘家蔣氏私塾中讀書,而後蔣氏私塾先生以私塾學生已滿為由加以拒絕,於是蔣氏又帶著兒子回到家鄉,送他從鄉裏的教書先生讀書,但鄉裏這位教書先生不懂得音韻、訓詁之學,於是母親在晚上糾正他不準確的地方,每天不少於幾十個字。每天晚上母親編織,兒子誦讀,到深夜才就寢。……遇到饑荒的時候,蔣氏與其他幾個孩子吃著粗惡的飯食,唯獨讓洪亮吉吃白米飯。兒子不吃,哭泣不止,母親也跟著哭泣不止,一定要兒子吃下去,有時兩人相對哽咽,淚水滲透在桌上碗裏,最後大家都不吃飯而離開,這是經常性的事情。蔣氏因此特別疼愛洪亮吉,對他嚴格加以訓導督促,從不違心地放鬆一刻,時常對洪亮吉陳說他的祖父和父親堅守節操、刻苦勵誌不動搖的往事來勉勵他成長。即使是穿衣之類的事,蔣氏也嚴格要求兒子必須合符先人的規矩。洪亮吉長大以後出外遊學回到家裏,母親蔣氏檢查他穿的衣服,如果不符合規矩,她就大發脾氣教訓兒子:“你這個時候就迎合時俗而遷移變化,以後怎麼能夠自立!”於是,蔣氏以五百兩銀子賞退做生意的人並寫信告誡洪亮吉:“你隻能實拿全年收入回家,如額外多收一分錢,就不是我的兒子。”這時,洪亮吉寄住在一個做官的人的衙門裏,那個做生意的人正是這個當官的部下。與此同時,洪亮吉已經以文章和經國濟民的才識揚名於著名人物間,每到一地,都受到熱情接待。蔣氏卻仍然像平常一樣自食其力,同時又省吃儉用,不亂花兒子在外的收入。……深情撫養侄兒。

【評析】

蔣氏的丈夫病逝時留下五個兒女,其生活之艱難是可想而知的。更為值得欽佩的是,她對其子嚴格進行家教,不僅教之以讀書識字,而且教之以從小勵誌做好人,即使是兒子長大成人,才識揚名於世的時候,仍然對其不良行為予以批評指正。集“慈母之心,嚴父之威”於一身,這在封建社會是不多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