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蕭邦搖了搖頭,說道:“小弟,我們四山省有句話叫做,在明珠掙一萬八,不如在蜀江市掙四千。明珠也有一句話,你工資一個月有一萬,但是每個月存進銀行的隻有八百,那麼你的工資就是八百。”
蕭意眉頭微微一皺,道:“我相信,以我的能力來說,不是很難。”
“好!”蕭邦很滿意的點了點頭,道:“小弟,你說的很好,想必你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我本來打算待你傷了之後,在我手下磨礪磨礪。”
說著,蕭邦望向劉思涵等三個女人:“我小弟剛來到明珠,人生地不熟,我這個當大哥的,身上事情太多,不能時時照顧到小弟,這段時間,麻煩你們先照顧著小弟,我能給的不多,隻要以後你們有事情,給我打電話就行了……”
劉思涵臉色一喜,高興的差點跳起來,嘴上說道:“蕭大哥,你這說的是什麼話,意哥是我男朋友,我把他帶到明珠來,照顧他是理所應然的……”
蕭意跟在蕭邦身邊,必定能夠在短短的時間內成長起來,而且她的父母也不會再對蕭意有成見。
劉思涵、裴思靈和許夢仙幾人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欣喜之色。
什麼叫攀龍附鳳?
這就是啊!
蕭邦接著看向蕭意說道:“可是,我想了很久,再加上你自己的想法,我還是決定,等你自己在明珠闖蕩一陣子。”
這個想法,蕭邦是想了很久的。
第一,蕭邦不想讓蕭意成為第二個趙若影,在他沒有成功之前,不想將蕭意卷進來,否則,這是害了他。
第二,他現在的朋友越來越少,而蕭意是他的弟弟,如果讓蕭意到他手底下混,那社會中的現實,會讓兄弟會慢慢變味,變成上下級關係,這是蕭邦不想的。
第三,蕭意現在太過天真,還需要磨礪,認清一下社會,磨一磨性子。
“大哥,我的想法和你一樣……”蕭意的臉上又恢複了那意氣風發的模樣。
什麼?
她們沒有聽錯吧?
蕭意居然要自己去闖蕩?
這讓劉思涵、裴思靈和許夢仙就驚呆了,看向蕭意的眼中充滿了震驚之色,隨後臉上閃過一抹焦急之意,想要勸蕭意改口,可是這話她們怎麼說的出口!
這……蕭意是不是被打傻了?
有這麼一個牛比到爆的哥哥,你不去抱大腿,居然要自己去闖蕩?
這可是能讓你少奮鬥三十年啊,蕭意!
要知道,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往燕京、明珠、深廣漂,成為北漂東漂一族,和蕭意抱著一樣的想法,但是混出頭的有多少人?
大部分都成了屍骨,被大城市給吞下,連骨頭都沒吐出來。
他到底是怎麼想的?
她們很想說,你不想抱大腿,換我們來吧,我是很願意來抱蕭邦這個大腿的。
做為明珠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們出身社會,談不上有多現實,但是她們懂得認清生活。
既然能夠輕輕鬆鬆地過上好日子,為什麼要自己去艱苦奮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