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不打不罵,教孩子學會正確花錢(4)(1 / 3)

父母此時應怎麼對待呢?當然,我們的孩子一定要賠償鄰居,而且不論花多少時間,也要把鄰居屋子上以及四周濺到的蛋漬清理幹淨。然而,最有力的學習經驗莫過於當這個被告必須當麵與原告對質,並且聽到自己的惡作劇對他人造成的傷害或損失的時刻。所以我們堅持孩子必須當麵道歉,這麼做可以使孩子更加明白:有個活生生的人,真的因為這種小孩子開玩笑的惡作劇而蒙受損害了。

(5)一個孩子問都不問就拿走朋友家中的某樣東西。“順手牽羊”,像未經允許就拿走朋友母親桌上的5支筆啦,或是從朋友家中偷偷抓走一大袋巧克力,這些情形在孩子身上很常見,主要是因為他們並不認為順手牽羊是件什麼大不了的事。因為這些東西通常不大也不貴,所以孩子甚少認為拿走它們就等於是偷竊。

父母的責任是,即使是最嚴厲的父母也知道這類不當行為必定會發生。盡管如此,我們還是一定要讓孩子明白,隻要是未經允許而把他人的東西拿走就是偷竊的行為。要預防順手牽羊變成習慣性的問題,最好的解決之道就是被逮。

如果你十分確定自己的女兒偷了東西,那麼你一定要強硬地問出她是在哪裏、如何偷得的。不要讓她招供得太輕鬆,因為這麼一來就好像是你原諒了竊賊一樣。一旦被逮到,孩子應該知道家長並不讚許他們的所作所為,而家長也應該堅持要他們立刻將東西歸還失主。這是一個讓家長將價值觀傳達給孩子的好機會。

一個20歲的年輕人告訴我們她最後一次拿別人的東西的故事:“我在醫師的候診室裏,那裏有一個很大的白蘭地酒杯,裏麵裝滿了上百個塑料小飾物,牌示上寫著‘出去時請拿一個’。在我們那一群8~15歲的女孩中,每個人都在收集那種漆金的動物或人像。我趁沒人看到的時候把手伸進去抓了一大把。

雖然那時我還不太會掩飾自己的罪行,但我還是將母親‘出了什麼事’的疑問應付得相當好,直到她在我的衣櫃抽屜裏發現那些小飾物,才立即明白發生了什麼事。她很認真地看待此事,叫我打電話和醫生約時間歸還那些小飾物,並且向他道歉。我無可選擇。說實在的,我雖然想不起來醫生說了些什麼——不過我確定他對此事夠寬大了——但是我的確記住了不值得為了擁有那些小飾物的短暫喜悅,而必須承受坦承偷了東西的懊悔。幾年之後,當我向母親提起此事,她承認:‘雖然我從來沒有把它當作是一件很大的事,但是我希望你認為它是。所以我在你去醫生那裏之前先打電話給他,擬出一套我們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的腳本。我很高興那麼做有效。’”

(6)一個小孩不付錢就拿走店裏的東西。商店扒竊比“順手牽羊”稍微嚴重一點,因為孩子不是從某人手上拿走或偷走東西。甚至連正直不阿家長的孩子也會扒竊一兩次或更多次——直到他們被逮到,或直到他們大到不再認為拿了東西跑掉是一種“樂趣”。

父母怎麼處理呢?一旦發現孩子扒竊就要立刻向他質問。

並不是說不盤問的話,他就會讚成慣竊,而是因為這提供了一個價值觀與行為直接相關的情況,讓我們可以和學齡階段的孩子談談更廣泛的、與道德有關的問題。當然,孩子必須歸還、替換或是賠償偷走的東西。我們再次堅持孩子必須當麵向店家道歉,以讓他明白偷竊會使人蒙受損失。很多家長也會想要以施加某種處罰的方式,來讓孩子明白他們對這種偷竊行為是多麼不悅。

父母可以采取的一種預防措施是監控——但並非窺探——孩子的所有物。如果一個9歲大的男孩有一張家長以前從未見過的CD,這時家長就有權質問他。如果他的解釋聽來可疑,家長甚至可以要求看他的購買收據。

如果扒竊的行為背後似乎隱藏著某些心理上的因素,或是難以抑製並且持續不斷的話,那麼你就應該尋求心理醫生的治療。

(7)一個小女孩經常向同伴誇耀她擁有的東西與金錢。孩子有時候喜歡炫耀,但這種情形若是經常發生,則可能意味著孩子需要有東西來支撐她的自我形象。她可能覺得自己不夠重要,所以需要展示自己的東西來使別人關心她。另外一個對於過度炫耀的解釋,可能是因為她聽到家長說“我的車子比鄰居的大、好、貴”,所以她的炫耀就是學來的。

父母的責任是,別去管偶爾一次的誇耀。但是,如果你的孩子經常在炫耀她的東西,你就要找出原因。

如果能讓她了解她受歡迎與否並不在於她有什麼東西,而是在於她是什麼樣的人,我們就能助長其自信心。盡管她對自己以及與同伴之間的關係恐懼,在我們看來可能顯得毫無來由或有點兒傻,但是這些恐懼對她而言都是真實的。或許我們可以和她談談她在哪些方麵表現不錯,以及她應如何利用那些特質,來展示出她可能自認缺乏的社交技巧。這將有助於讓她演練如何處理那些她最畏懼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