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月六號深夜。

此刻的我,正坐在一具全封閉並附有合金裝甲的凱迪拉克車內,望著對麵那個,表麵裝作專心致誌啃漢堡,實則正在暗中不斷觀察四周動靜的他。

闊別多年,他仍是老樣子,絲毫不見老,隻是神情相當疲倦,人更顯瘦削,雙目在高聳的眉骨陰影裏閃著光亮,我看不出他現在是何種表情。

“難道你就無話可說?”我感到無聊,暗暗罵道:”到底怎麼回事?“

“。。。。。。”

“你不打算解釋一下?或者你又是怎麼打算的?”

“吃東西吧。”他略略抬頭看了看我,用無奈的聲調說道。

這個人叫Alex,是我的一個朋友。從邂逅到交往到結成義兄弟,始終也感到很奇異。每一次相遇幾乎都在街邊,而每一次的分離,亦都是預料不到的事件闖入我與他之間。

我與Alex有著許多的相同點,以至於常常覺得,這並不是偶然。學生階段,曾聽過一個印度籍的教授專題講述過人們經常提起的“緣”,這麼一堂特別的介紹課,教授認為,共通性接近的很多人在社會上相遇的可能性機率會極大。這就好比說你去了某個國外旅行,而這趟旅程恰好令你感到滿意;而在回去後,你會驚奇地發現,報紙也好、電視也好、媒體也好,憑空之中出現了很多有關這國家的係列報道,而這些在你前往該國前似乎不存在。其實人也一樣,性格類似經曆相同的亦如此。倆人較容易會在任何一個國家、或者洲際相遇,並且這好似順理成章命中注定了那樣。說穿了,這並非宿命論,我一直對這種無聊說法很抵觸,這種事隻是取決於你對事物的關注度多少,從而達成你對它們的敏感度。

盡管當年,教授是這麼解釋的,但我仍然認為,與Alex的相遇,一定是老天刻意的惡作劇,將倆個本已極不正常的人強扭在一塊,從而使之變得更瘋狂。

此刻,我們正在前往一個,叫做“河邊”的地方。至於這是個什麼場所,我不知道。從事件發生到現在的三小時裏,我的頭腦一片混亂。整個過程中,我唯一知道的是,貪圖他所承諾我的幾千塊錢,險些掉腦袋,將自己的小命差點丟在了薩格勒布市郊。

這是怎麼回事?很難說清,等等,我要稍做整理,將一腦袋的混沌聚在一起,好好捋一下。

簡單來說,我似乎陷入了一件,原本不該涉入與我一絲一毫關係都沒有的複雜事件裏。

實際上,我與Alex已有七年沒有見麵了。

當初的他,本是個搞音樂的,始終不得誌,潦倒頹廢。我較他稍有錢些,不過生活一團糟,內心孤單,於是拉攏他到自己公司,專門為他個人辦了個部門——原創音樂組,任其折騰。而後不久,他跑來找我,說自己過煩了這種生活,然後莫名其妙搬到佛州奧蘭多的迪斯奈樂園周圍住了下來。之後的一年裏,他經常給我寄一些在原畫紙上的草圖,密密麻麻,完全不知所謂,我想他天生並不是這塊料。再後來,郵寄越來越少,最後,我徹底與他失去了聯係。

破產後的我,經曆了結婚,生子,拚死經營我那個殘破的小公司。在商業競爭中,以破產倒閉結束。為了應付欠債,直至今天,我仍舊苟延殘喘地在四處奔忙,甚至在老婆的介紹下去了他們的爛雜誌社裏當幫工,連張桌麵都沒有的幫工,勉強維持著生計。

三個月前,我在一家酒店Lobby等人,無意之中遇見他。他還是過去那樣大手大腳,好像吃穿不愁,不過也沒什麼錢。總之相遇後我與他都挺高興。當問起彼此目前在做什麼,我不由感到尷尬,隨便鬼扯了一個身份給他,甚至現在都忘了當時對他說的是什麼。之後我辦完事就在他客房裏住了一宿,臨了留下了聯係方式。

兩天前,我的郵箱突然收到一封陌生人發來的郵件,起初我還以為是那種司空見慣的垃圾信息,結果我發現這是Alex發來的。內容很簡略:

我是Francois(Alex的名),這次有點走投無路,所能想到的,隻有你,我很抱歉。你還記得我家老頭在薩格勒布的住所麼?你說周圍草很臭的那個地方。

你現在,必須立刻去一次那裏。將我在那的電腦毀去,方式隨你樂意,總之不能讓人再有機會複讀出硬盤裏的內容。我目前有些麻煩,被人跟蹤,無法拋頭露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