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四:合同陷阱,就是讓你看不懂
某些特許加盟授權方,滿口承諾回收產品,但他們會在合同上注明要達到他們的產品標準;同時,這些標準又非常模糊。柳州市的劉女士就是忽略了合同,盲目加盟了西安的一家涼皮店,最後虧了3萬多。
柳州紅盾律師事務所的莫曉丹律師看過劉女士手中的“特許經營合同”後,說其中所有的條款都是對加盟者的約束,而對“捷××”違約後該承擔什麼責任不置一詞,這種“不平等條約”還是不簽為妙。
陷阱五:變相銷售產品,假連鎖真直銷
目前還有一種“加盟”,其實是商家借助加盟的晃子在變相銷售自己的產品。兩個月前,北京程女士從網上看到一則加盟廣告,稱加盟某品牌的工藝飾品店,投入1萬年賺10萬元!下崗在家的程女士於是東拚西湊借來一萬元,加盟了這家總部在北京的工藝品店。並和總公司簽了加盟合同,付了6000元的品牌使用服務費。程女士加盟的這家工藝飾品店,其貨物由北京公司統一提供,專賣店布局也根據公司提供的圖樣統一裝修,雖然說是加盟僅需1萬元,可程女士租房子、裝修店麵,前後也花了3萬餘元。但是生意並不如程女士想象的好,在經營中程女士才發現,這些工藝小飾品,在街頭地攤上很常見,而且地攤的零售價比她的批發價還要便宜,開業後她就根本沒賺到錢。就這樣,錢沒賺到不說,又欠了上萬元的債。
陷阱六:搞特許加盟背後“大圈錢”
目前,特許加盟已成了某些不法分子快速圈錢的“新戰場”。如前年某地興起的“智慧鳥”玩具租賃店,其創意和潛力被很多投資者看好。可是一段時間以後,一些加盟者抱怨,該玩具公司總部似乎更注重鋪設連鎖點,對交了加盟費後的每家店卻缺乏必要的“照顧”,以至於玩具周轉不暢,最後天津所有加盟店都走向了倒閉。
這些“圈錢”廠商不難識別,往往有以下幾個特征:沒有健全的運作體係;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續培訓係統、管理和物流係統;沒有發展後勁等等。作為投資者,要選擇強勢品牌合作,詳細了解授權方的資力背景等。